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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干货报道:通化胜诉多的刑事官司律师选哪个,打拐局长是谁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马大哈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31 06:45:48

央视网消息:15份立法建议、200场反拐宣传、600起拐卖诉讼、3万次义务咨询,这些数字串在一起就是张志伟公益打拐反拐的10年。

在成为“打拐”志愿者之前,张志伟曾是兰州某法院法官,后辞职投身于律师行业。他最早开始关注被拐儿童妇女案是源于以前在法院任职时审理的一起刑事案件。

2000年,在兰州火车站,两个长期流浪的儿童因为偷窃利益起了争执,不幸发生了命案。“他们走到这一步,社会是有责任的,如果社会能够对这些孩子多一些关爱,帮助他们找到亲人,也不至于发生这样的悲剧。”这件事让张志伟萌生了对打拐事业的一份关切。

2008年,张志伟正式成为全国数万名打拐志愿者中的一员,加入了多个“打拐”志愿者组织。其中,吉林通化的“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是规模与影响力比较大的民间打拐志愿者组织。张志伟是这家公益团体的法律顾问,无偿提供法律援助。

作为一名公益“打拐”律师,10多年来,张志伟义务为遍布全国各地的“打拐”志愿者和被拐儿童家长提供法律咨询3万余次,指导受害人参与诉讼600余件,开展反拐宣传培训200多场,同时,他还以自己专业的角度为“打拐”志愿者提供法律建议。

“有的志愿者经常冒险跟踪一些流浪乞讨儿童,这其实是专业的‘打拐’公安人员做的事,志愿者这样做潜藏着很大的危险性,要知道现在很多的流浪乞讨儿童后面都有一个犯罪团伙。”张志伟严肃地说。为此他亲自制定了《全国“打拐”志愿者行为准则》帮助志愿者依法开展“打拐”志愿活动,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避免他们步入法律误区。

2010年,在公安部、全国妇联、联合国机构和中国政法大学支持下,张志伟建立了中国第一家反拐研究及法律援助机构——中国政法大学反对人口贩运国际合作与保护中心。

“遍布全国各地的数万名志愿者每天都在开展着解救行动,解救一个孩子就是拯救一个家庭。但我们还要更多的从立法上,从体制上去建设与完善打拐中的相关法治因素,每次打拐之后能在制度方面留下点东西,打拐才具有普遍与长远的意义。”

2013年3月,张志伟参加了一次解救5岁乞童的“打拐”行动。为了一举抓捕犯罪团伙,解救人员赶到现场后先让警察留在外围,张志伟及其他的志愿者引蛇出洞,伺机接近并抱走孩子。果然,旁边冲出一个妇女,大喊:“别抱走我的小孩!”警察马上出现,将妇女及小孩一起带到派出所。

孩子解救成功了,教唆孩子乞讨的妇女也被控制住了,可是经过警方详细调查,孩子是由这名河南妇女从邻居家“租借”而来,是妇女与孩子家长双方自愿租赁的牺牲品。“拐卖”?“租赁”?这给警方出了一个难题。怎么处理妇女与小孩呢?一番周折后,警方仍然无法从法律上找到惩处这种行为的依据,无奈之下,只得放人。

通过这件事,张志伟更加深刻地体会到法制上的不健全、不完善给实际“打拐”工作带来的阻碍。他开始着力为“打拐”立法与法制完善奔走呼吁。

为此,张志伟先后通过人大代表向全国人大提议案、新华社发内参、媒体发文等方式向中央国家机关提出关于“打拐”方面的法治建议,所反映的情况和相关法律建议陆续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批示。在他和其他相关人士的推动下,2015年“买方入刑”成为现实,从此,拐卖案中的买方也是法律严惩的对象。

与被拐儿童彭文乐家人在一起

“我现在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够建立一个儿童安全教育基地。”张志伟对央视网介绍,基地除了做反拐的相关宣传,加强孩子们自我保护的意识,也可以传授相关的经验,化解家长们不必要的焦虑和恐慌。“希望能在北京先建这样一个儿童安全教育基地,然后逐渐推广到全国,让孩子们更加健康、平安。”

对话张志伟:做公益是律师的责任担当

央视网:最初开始做“打拐律师”,是出于怎样的考量?

张志伟:我是一名商业律师,手里也有大量商业案件需要承办。所以刚开始做打拐确实也有过纠结。爱人很支持我的公益行动,很多时候是以我助理的身份一起出去工作,但是我们毕竟是从外地来到北京,也面临着生存与发展的压力。律师的工作时间是按照小时计价的,但打拐工作需要占用大量的个人时间和精力。甚至有人身安全方面的风险和隐患。

但是我坚持做下来了以后发现,其实做“打拐”对生活并没有那么大的影响。自己做好物理隔离。商业案件就是商业案件,打拐就是打拐,在打拐的问题上分文不取,一定是把它当做公益事业来做。有商业案件收入支持,我可以安心的做打拐。

央视网:您如何平衡商业律师和公益律师的两种身份呢?

张志伟:律师这个职业本身就很特殊,不管你做不做公益,它本身就有特殊的社会价值。因为通过一个个个案,我们实际上在身体力行地推动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而且律师这个群体的角色,就是为民众代言,为个体发声,不管从个案还是从社会法治进步的角度来说,它都是这样一种有积极意义的角色。因此,慢慢的我也通过律师工作体会到,律师行业不仅是法律人的谋生之道,其本身也具有捍卫权利,伸张正义的职责,所以做公益与做律师并不相矛盾。做公益可以放大律师的人生半径,可以更多地彰显这个职业的社会价值。

央视网:做公益律师这么多年,您个人最大的收获是什么?

张志伟:收获的不是物质,而是精神层面的,是人生的一种丰富阅历。作为一个法律人,能参与到国家宏大的法治建设当中,甚至是全球化的反拐行动,这可能不是一般的律师所能感受到的。做公益,不仅对个人的成长有益,更是做律师的责任和担当。

现在,我们所里做公益的气氛特别浓郁,我们专门有一个70多人的公益律师团,常年进入学校、社区、养老院、政府、企业、农村,做法制普讲。因为大家从你的影子上看到了榜样的力量,这一点我觉得是很重要的。

央视网:目前打拐在实践和法治层面上的情况如何?还存在哪些问题?

张志伟:打拐专项行动开展10年来,公安部在全国建立了打拐专业队伍,出台了儿童失踪立案制度,建立了全国打拐DNA数据库和拐卖案件一长三包制,开发了儿童失踪信息紧急发布平台。目前,拐卖案件发案率直线下降,破案率大幅上升,拐卖犯罪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反拐宣传深入人心。

但也尚存一些问题:1.部分地区重男轻女思想依然严重,庞大的买方市场依然存在,自生自卖现象仍然不能杜绝。2.拐卖犯罪隐蔽性增强,以利用乞讨、强迫卖淫等手段开展的拐卖犯罪屡打不绝,严重侵犯妇女儿童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3.拐卖犯罪有效遏制,但陈年积案因线索不足,尚难有有效手段实现大规模突破,仍有大量失子家庭苦盼儿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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