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刑法小常识

实事观点讯息:泸州周边代理刑事诉讼律师电话,老百姓打不起官司咋办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楚总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30 10:41:19

“四川微法院”上线啦!

7月4日, “四川微法院”上线,

这意味着四川法院的诉讼服务

进入掌上智能时代,

老百姓打官司不用出门,

一部手机就能搞定!

“四川微法院”是以微信小程序构建的移动电子诉讼平台。与以往网上诉讼服务中心不同,这个移动电子诉讼平台不仅可远程立案、与法官在线沟通,还可实现庭审、执行等工作的远程流转共25项功能,真正破解打官司“跑累”“问累”“诉累”。除不适用于刑事案件、涉密涉隐私案件,该平台适用于占法院收案量90%以上的民商事、执行案件。

为确保信息真实性,登录“四川微法院”要实名认证,实名认证数据会和公安系统相关数据进行比对。

自贡荣县法院化解首起案例

7月25日,荣县法院双古法庭承办法官在“四川微法院”微信小程序上,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该案系“四川微法院”上线以来,自贡法院系统借助该平台化解的首起案件。

今年5月,原告刘某购买了被告李某所有的小型轿车一辆,双方签订了《二手车交易协议书》,刘某当即支付部分购车款2000元,并约定于6月3日办理过户登记后支付剩余购车款。6月3日,刘某与李某委托的代办人员共同到车管所办理过户登记,被告知该车系非法改装车辆,并被当场处以500元罚款,且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因李某未到场,500元罚款及代办人员费用200元由刘某暂行垫付。

事后,经协商,双方同意解除《二手车交易协议书》,由李某收回车辆,并退还刘某已经支付的2000元购车款及700元垫付费用。李某声称因家人生病住院,购车款已使用,无法立即返还。经刘某同意,李某以“借条”的形式确认了该笔费用,并约定于6月18日前返还该笔费用。到期后,经刘某催收,李某仅支付其600元,剩余2100元未给付。

7月22日,刘某向法院邮寄起诉状,法庭经审查后适用小额速裁程序进行审理。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均系外出务工人员,遂引导使用微信小程序“四川微法院”签收文书。经了解,双方对案件事实没有争议,且均有调解意愿,7月25日晚,待原、被告结束各自工作,承办法官通过“微法院”中的调解功能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最终,顺利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李某于8月15日前归还原告刘某借款本金2100元,并给付刘某因本案诉讼产生的打印费、快递费等费用合计132元(已当庭履行),刘某同时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至此,纠纷得以圆满化解,荣县法院双古法庭也将当事双方提供的送达地址向其送达本案民事调解书。

绵阳中院受理首例案件

为更好服务群众,切实做到诉讼服务中心实质化,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时上线“四川微法院”并立即投入使用。7月26日,任某某领取生效仲裁文书后到法院申请执行,借助绵阳中院上线的“四川微法院”平台,任某某成功通过该平台提交案件材料。这也是“四川微法院”平台上线以来,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首例案件。

微信进入“四川微法院”小程序,通过身份验证,选择办理案件类型,按照指引输入当事人身份信息,拍照上传相关纸质材料,不到10分钟,60多岁的任某某就完成了该起执行案件的全部立案程序。

立案窗口工作人员立即登录“四川微法院”在线审查平台,确认任某某提交的立案材料符合立案条件后,点击同意立案,案件即刻转入办案系统。工作人员进行案号分配后随机分案,案件信息全部移送承办法官,同时推送至任某某手机。

整个立案过程用时不超过一刻钟,紧凑、连贯、便捷的操作过程让任某某连连称赞。

资阳法院受理首例案例

7月29日上午11点,来自外地的杨律师和张律师分别到资阳雁江区法院立案,此时前面已有好几人正在等待立案。

杨律师有些焦虑:“我们是从外地来的,还要等好久”。看到这种情况,窗口工作人员立即向其介绍可使用“四川微法院”在网上进行立案,经审核通过可直接到窗口进行办理,无需等待。

经介绍后,杨律师和张律师对此都非常感兴趣,在窗口工作人员指导下他们完成了实名认证,并以“代理人”的身份选择了“我要立案”,按照流程将当事人的信息、基本证据进行上传。

随后,立案人员在“四川微法院”后台接收到了两案的申请,经审查,两案符合立案条件,遂即同意立案,通过收案、呈批、出具案号、打印缴费通知书等,整个过程不到十分钟。

这是资阳法院首次通过“四川微法院”成功立案,资阳两级法院将依托此平台,大力推行“网上立案”,推进12368热线、移动通讯平台、两微一端等平台深度融合,开展“群众家门口的诉讼服务”,继续完善服务群众便民机制,做实做好诉讼服务!

当事人为泸州中院“微法官”送锦旗

近日,一位身患残疾的当事人

从成都赶到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为诉讼服务中心的“微法官”送上了

一封感谢信和一面锦旗。

当事人唐军因不服一个民事判决结果向古蔺县法院提起上诉,收到唐军上诉状后古蔺县法院给唐军邮寄送达了缴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唐军收到缴费通知书后因家庭情况困难,就向泸州中院申请司法救助缓交上诉费用,收到唐军材料后经审查发现他并没有提交相关困难证明以及申请缓交所需材料,泸州中院诉讼服务中心陈微微多次电话和唐军联系通知其补充材料。

在电话中陈微微得知唐军身患残疾,行动不便且人在成都,便主动帮他联系原审承办法院查询并了解他的相关情况,将申请缓交诉讼费的材料上报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院领导审签,仅一天时间,便将审批结果和唐军所提供的所有材料转交给原审法院。

按照正常程序,

唐军需要先从成都回到古蔺法院

提交相关材料,

再到泸州中院提交相关材料。

泸州中院诉讼服务中心的热心服务,

减少了群众诉讼成本、

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改革实践中

有更多的获得感!

你还在为立案时间长唉声叹气吗?

你还在为诉讼材料不知道怎么交辗转难眠吗?

现在再也不同发愁了,

大英雄“四川微法院”千锤百炼,耀世登场。

"

“四川微法院”是依托微信平台,以微信小程序构建的移动电子诉讼平台,涵盖审判业务支持、执行业务支持和辅助支持功能三大系统共25项功能。

平台目前已基本实现民商事等类型的案件从立案、材料递交、电子送达、沟通交流等全流程在线流转,可基本满足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动动手指就能完成诉讼的新需求。

您可在微信搜索界面输入“四川微法院”即可添加,并在实名认证后使用微法院办理相关事务。您也可以直接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诉讼快车道!

"

本文据荣县法院、绵阳中院、资阳中院、泸州中院微信综合

四 川 高 院

和 你 一 起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