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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专业讯息:官渡刑事取保候审律师费用多少,昆明兼职公司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黄小胜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29 14:23:31

近期,昆明官渡警方持续发力,对各类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发起凌厉攻势,不断加强线索摸排,抓获多名“帮信”犯罪嫌疑人,有力打击震慑了各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案件1

3月13日,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嫌疑人在辖区活动,刑侦大队迅速组织精干警力将嫌疑人李某抓获。

经调查,3月7日,李某通过某网络社交平台认识了一名网友,对方称可以带着李某兼职赚钱,在利益的诱惑下,李某办理了多张电话卡,下载多款App与受害人联系并实施诈骗,致使受害人王女士被骗7.9万元。

目前,李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件2

1月30日,菊花派出所接报一起诈骗警情,报警人郑先生称其在某手机App内看到一条“可以在家做兼职赚钱”广告,便加了对方好友,并向对方提供的5个银行账户转账3万余元进行刷单,之后发现无法提现,郑先生才发现自己被骗。

接报后,民警对涉案线索进行全面梳理、分析研判,最终锁定嫌疑人李某身份信息。3月14日,民警前往外地将李某抓获归案。

在民警讯问下,李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1月30日,李某将自己的银行卡和手机拿给一名叫作“阿克”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刷流水,经民警梳理,李某所提供银行卡共计刷流水22万余元,获得好处费67元。

目前,李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件3

3月18日,刑侦大队根据相关诈骗电话线索展开研判,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敖某、和某二人。

经讯问,3月13日,敖某在某社交软件上找兼职,对方给敖某发了50个人的电话和某App下载营销活动图片,并承诺敖某只要完成任务就支付180元报酬。因电话卡不符合要求,敖某便让女友和某发送图片,最终发送成功了29条,对方核对后给和某发了30元报酬。

经调查,敖某、和某二人在明知道该短信涉嫌诈骗的情况下,为了获利仍然协助犯罪分子进行诈骗活动。目前,敖某、和某二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件4

3月20日,刑侦大队根据相关诈骗电话线索展开研判,锁定协助犯罪分子进行诈骗活动的在校学生陆某、吴某二人,当日,民警前往所在学校将该二人带回调查。

经讯问,陆某、吴某二人如实供述了犯罪行为。3月11日,陆某在某App上看到一则兼职广告,加了好友后,对方以150元每小时的报酬邀约陆某进行协助诈骗犯罪活动。

每次进行诈骗活动时,对方要求陆某同时准备两部手机,用其中一部手机拨通受害人电话,用另一部手机拨通犯罪嫌疑人的网络语音,期间陆某只需要将两部手机放在一起就行。嫌疑人以某教育官方平台客服身份对受害人谎称“可以办理退费”,哄骗受害人加入QQ群,再对受害人进行下一步诈骗犯罪活动。

陆某在协助诈骗犯罪活动并收到对方许诺的报酬后,又邀约了吴某进行协助诈骗,经民警核实,陆某共计获得好处费720元,吴某共计获得好处费400元。

因陆某、吴某二人系在校学生,民警对其依法办理了取保候审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近年来,“帮信罪”呈高发态势,电信网络诈骗等上下游犯罪呈现黑灰产业化、链条分工精细化等特点。犯罪分子通过张贴小广告、网络宣传,层层“招兵买马”发展下线,以“银行卡租用、收购”等方式利诱法律意识淡薄的人员提供自己银行卡,使其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帮凶”,给银行卡提供者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甚至承担刑事责任。

官渡警方提醒:切记不能贪图一时利益,随意买卖、出租、出借自己的银行卡,同时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支付宝、微信等支付结算账户、工具等,以免悔之晚矣。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刘嘉

一审 熊波

责任编辑 猫恩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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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 严云

终审 编委 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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