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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来普及一下广州荔湾区厉害的刑事辩护律师,2019年广州扫黑除恶第一大案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冬冬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28 17:46:21

5月17日下午,由广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广州市委宣传部、中共广州市委政法委员会主办,荔湾区承办的以“开展扫黑除恶 共建平安广州”为主题的扫黑除恶宣讲团专场宣讲活动在广州文化公园举行。广州市委政法委,荔湾区委、政法委,荔湾区人大常委会,荔湾区等有关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街道相关人员、群众等500余人参加活动。

官方数据

荔湾打掉涉黑组织2个恶势力团伙66个

宣讲活动一开场,《荔湾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片》全景式回顾自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的成果。据悉,荔湾全区打掉涉黑组织2个,恶势力团伙66个,侦破九类涉恶案件280余宗,查封、冻结、扣押资产5800余万元。2018年全区刑事、治安警情实现双降,刑事立案同比下降23.7%,降幅排全市前列,全区群众安全感、政法工作满意度大幅提升。

此次宣讲活动通过宣讲扫黑除恶先进人物事迹、宣讲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小品、相声、歌唱、有奖问答等生动活泼的形式,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齐参与、平安荔湾共创建”的重要性,赢得群众点赞叫好。

荔湾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多个成员单位还现场开展宣传咨询,工作人员详细解答群众提出的医疗、买卖、租赁等与生活息息相关法律和相关政策问题,并宣传扫黑除恶相关知识。

据悉,2019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二年,荔湾区将继续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继续深化挖财断血、深化打伞破网,开展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三大攻坚行动”,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土壤。

典型案例

特大涉黑案

“黑老大”被判刑20年

被最高法列入“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

记者了解到,荔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出现诸多典型案件。其中,审查起诉“刘某添村霸”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2018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 据了解,刘永添为获取非法利益,利用其担任广州市萝岗区刘村村委书记、刘村社区居委会党委书记的身份,制定了“刘村辖区内所属村、社的土地上的工程必须由本村、社人员承建,外人不能插手”的不成文规则,经过多年经营,该势力团伙逐步形成了以刘永添、刘永东等人为组织、领导者,以刘永森等人为积极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刘村范围内实施了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大量刑事犯罪活动,造成极其恶劣影响。

2018年2月10日,荔湾区法院对刘某添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对54名被告人处以有期徒刑二年至二十年不等,并处没收财产、罚金,并对其中四名被告人剥夺政治权利。 2018年8月15日,广州市两级法院集中公开宣判一批涉黑涉恶案件, 对刘永添等54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进行二审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判处主犯刘永添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财产五千零二十万元,罚金一百二十万元;判决其他53人二十年至两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4名被告人数和74名辩护律师人数都刷新广州市两级法院审理涉黑案件人数。

“套路贷”涉黑案

哄骗贷款再以极端暴力催债

11人被判刑

“2.14套路贷”涉黑案被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作典型案例报道。2016年6月,罗某盛在广州市越秀区登记注册成立了某富企业公司并陆续招募、雇佣了郭某勇等人进入公司工作,并借用他人注册的某恒贸易有限公司为“小额贷款公司”的名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哄骗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虚假借款协议”并制造虚假资金流水进行“套路贷”犯罪活动,在被害人无法偿还借款的情况下,罗某盛以“催收”为名,组织、指挥上述在公司工作的人员及其他同案人,采取殴打、拍裸照、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手段进行暴力“催收”,获取非法经济利益,逐步形成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为进一步拓宽敛财渠道,发展、壮大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罗某盛与张某源经密谋、策划后,决定由张某源提供资金,进行“套路贷”犯罪,在被害人无力偿还债务后由罗某盛组织成员负责暴力“追债”。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层级关系清晰,骨干成员基本固定,分工明确,以罗某盛为组织领导者,以张某源、郭某勇为积极参加者,有组织地在广州市荔湾区、越秀区、海珠区、番禺区等地实施了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抢劫、故意毁坏财物、诈骗等大量违法犯罪事实,对该组织实施违法犯罪区域周边的群众形成严重心理强制和威慑,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2019年5月13日,荔湾区人民法院对罗某盛等11人涉黑案进行宣判,认定罗某盛等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诈骗罪,执行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十年不等,并处以没收财产、罚金5万元至208万元不等。

坑口恶势力犯罪团伙案

垄断地下赌场及娱乐场所并违法犯罪

“坑口光”被判刑

自2014年起,何玉光(外号“坑口光”),为实现对荔湾区坑口村、新爵村一带地下赌场以及休闲娱乐场所“内保权”的控制和垄断,先后纠集17名社会闲散人员,通过有组织、有计划的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法拘禁、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行为,逐步垄断、控制坑口村、新爵村以及其他村落的地下赌场及娱乐场所,通过抽头渔利,收“保护费”“摆场收数”以及违法放高利贷等手段聚敛财富,给当地社会治安秩序造成了严重恶劣影响。

由荔湾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18年5月7日,荔湾区人民法院对何玉光等17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何玉光、王应勇、何红雨被认定为恶势力组织,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7年、3年6个月,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1年4个月不等。

此外,荔湾还一举打掉一个涉黑“村霸”犯罪组织,批准逮捕16人,查封资产价值逾1400万元;审结李某、何某光、欧阳某明等涉恶团伙案;摧毁涉案金额超2000万的诈骗团伙,打掉涉境外足球网络赌博团伙,抓获利用网络贷款APP非法获取公民信息及实施诈骗团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果丰硕。

先进做法

规范区属城市桥梁桥下空间管理

启动“你呼我应 三级联动”基层治理

据了解,为了进一步提升居民的安全感、幸福感,荔湾区还对治安重点地区实行挂牌整治。持续开展人民南周边地区整治,“六乱”“五类车”、共享单车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紧盯“黑作坊”“黑市场”、疫苗及网络销售食品药品安全等问题,成功侦破一批涉食品、药品重特大案件。对P2P、股权众筹、互联网现金贷等行业开展专项整治,查处7家疑似非法期货、集资的企业。摸排各类演出市场欺行霸市行为,对违规经营网吧、无证KTV进行查处。对企业纳税情况摸底排查,督促59户企业补缴税款263.21万元,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为了推动扫黑除恶、维护治安的长效常治机制建设,就在近日,荔湾率先制定《荔湾区“党旗红”基层党建三年行动提升计划》“1 9”文件体系,构建“你呼我应、三级联动”党旗红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机制,加强区—街—社区(经济联社)三级党群服务中心(站)建设。

同时,先后制定出台荔湾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办法、涉黑涉恶线索处置工作会商机制、涉黑涉恶腐败工作会商机制、重大案件协调机制、成员单位职责任务等系列规范制度,针对中央督导组交办案件线索,制定区属城市桥梁桥下空间管理及违法占用费用追缴等方案,有效规范公共空间的使用管理。

此外,深入开展“十个一”宣传活动,制作公开信45万份,发送短信50万余条,派发宣传手册15000份,设置举报信箱512个,“两微一端”发布扫黑除恶信息502条。充分发挥“广州街坊·如意骑行队”“十铺联防”等群防共治作用,对专业市场、商圈、客运站、码头、景区周边等人流密集、治安复杂路段巡防,及时发现治安隐患和线索苗头。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 吴多 通讯员 荔政法宣

图:王誉臻

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 楚丽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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