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刑法小常识

[见解]追踪解读:蚌埠本地处理刑事诉讼律师排行,以下哪项不属于官方监管机构的特点( )?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土哥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28 08:25:27

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律师的会见权,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蚌埠市司法局、蚌埠市公安局联合开展疫情期间刑事案件律师远程视频会见保障工作。

搭建会见系统。蚌埠市在市监管中心建设2间律师远程会见室,搭建远程会见视频系统,同时满足律师对市看守所和市女子看守所的会见需要。律师远程会见室已于4月初投入使用。

强化疫情防护。律师会见通过电话预约,在预约时间内规范佩戴口罩,扫安康码和行程码,经现场管理人员查验合格后方进入会见室。会见笔录签字后在紫外线探头下进行消毒。市监管中心每日负责防疫消毒工作。

制定会见制度。鉴于疫情常态化,蚌埠市司法局、蚌埠市公安局联合制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刑事案件律师远程视频会见工作的通知》,明确疫情期间律师远程会见的地点、时间、程序、负责单位等,以制度保障今后疫情期间律师会见。

(通讯员 王芳 记者 吕宏伟)

【投稿、区域合作请邮件 信息新报 33#qq.com24小时内回复。】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