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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专业讯息:宿迁市有经验的刑事案律师收费,遇到纠纷找谁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林书音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28 06:43:55

2月2日,江苏省委改革办与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 江苏公共•新闻频道联合策划的大型改革政策解读节目《黄金时间—改革政策e解读》关注“一站解纠纷”,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

遇到纠纷打官司,是不少人的第一反应。然而案件多导致诉讼通道“堵”,不仅消耗精力和成本,还往往“赢了官司,伤了和气”。法官喊累,人民群众还不满意,如何破题?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江苏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进非诉讼解决机制建设。在本期节目中,省委改革办邀请了江苏省司法厅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与观众、网友互动,回应各方关切,解答相关疑问。

【“案多人少”矛盾突出 倡导“非诉讼”解决纠纷】

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 张武林:在日常生活当中,群众有了矛盾解决纠纷通常有三种处理方式,我们把它概括为叫“三了”,第一是“私了”,第二是“官了”或者叫“公了”,第三叫“官司了”。

随着法院立案登记制的改革,群众诉讼比较多,法院立案的数量也在逐年增加,呈爆发式增长,面临着案多人少这样的矛盾。我们推进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就是给群众提供更多的方便,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基层,化解在苗头性的状态。

【选择“非诉讼”:程序简 耗时短 成本低】

江苏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副处长张公权:目前非诉纠纷解决方式有这么几种: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公证、仲裁,通常非诉讼解决机制就是我们要整合这七种方式来综合解决。

与诉讼化解纠纷相比,非诉纠纷解决机制程序简便、方式灵活、选择余地大、时间成本低。此外,它都采取非对抗的方式解决,在解决矛盾的过程中都是通过协商的方式,所以有利于修复社会关系。在非诉解决过程中,如果当事双方达成了协议,可以及时公证或者进行司法确认,赋予协议强制执行力。如果当事人一方拒绝执行或者不完全执行,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需要再行起诉。即使是未达成调解协议进入诉讼程序,由于矛盾的基本事实、矛盾焦点都已经梳理清楚,可以为庭审节省大量时间。

【做好顶层设计 完善“非诉讼”政策体系】

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 张武林: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是总书记倡导的,在实践当中,江苏省司法厅从2019年开始推动这项工作,省厅和有关部门出台了有关政策,比方说《关于建立非诉讼纠纷解决综合平台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非诉讼纠纷解决综合平台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对接工作的意见》,这样从顶层设计、指导思想、工作内容、工作举措以及服务的规范都提出明确的要求,另外,我们在基础条件比较好、对这项工作颇有研究的连云港先行试点、积累经验,在全省进行推广。

【连云港先行先试 建立“非诉讼”解纷机制】

连云港市司法局副局长 杨晓红:选择在连云港进行“非诉”机制试点,首先应该是我们部署行动比较早,党的十八大以来,连云港市就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多元融合式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建设,制定下发了实施意见,深化了公调对接、检调对接、访调对接和诉调对接四大对接机制,得到了中央综治办的充分肯定,根据我们的数据统计,全市2020年“非诉”机构调解矛盾纠纷数同比上升了33%,法院基层一审受案民事案件的立案数同比下降了28%,实现了“一升一降”的工作目标。

【宿迁:依托四级解纷平台 形成纠纷调处闭环】

宿迁市政法委副书记 黄建兵:宿迁市把医疗上“小病小医、大病大医、急慢分治”的理念融入矛盾纠纷化解,我们依托市县乡村四级综治中心,打造了村级网格平台、县乡实战平台和市级指挥平台,明确了市县乡村四级解纷平台在矛盾纠纷解决当中的职责定位,村级化早化小、乡级联动处置、县级闭环处理、市级督办指导,这样就形成了基层“首诊”、乡级“会诊”、县级“终诊”、市级“督诊”的调处闭环。

【线上线下 一站多元解纷】

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张武林:老百姓有了纠纷可以通过三种方式求助:一是实体平台,我们在市县乡村矛盾调处中心或者说是“非诉”服务中心,都可以受理调处矛盾纠纷。二是通过热线电话12348,有事找司法,替民解疙瘩,接受群众的咨询或者是求助。三是可以通过网络平台,我们和省高院联合开发了江苏微解纷平台,老百姓只要上网登录这个平台,他就可以得到司法行政的帮助。流程很简单,你只要求助我们就可以受理,有来必受、有受必理、有理必果、有果必公。

【非诉在前 诉讼断后 分流案件有人接】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副主任杜月秋:省法院会同省司法厅联合下发专门文件,深入推进诉讼与非诉讼对接机制改革。在三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统一设立了非诉讼服务分中心。确保诉前调解案件分得出有人接在立案受理环节,指派专人与各类非诉解纷组织进行对接。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将案件分流到非诉讼服务分中心进行诉前调解。2020年1-11月,全省新收诉前分流案件共计46万多件,同比增长115%,一审民事案件收案下降了18%,一审行政案件收案下降了20%,全省96%的基层法院实现了民事一审案件收案数下降。

【江苏“非诉讼”服务平台基本实现全覆盖】

江苏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副处长张公权:我们按照属地管理、分层负责、统一标准的要求,以及与省法院共同出台的《关于推进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对接工作的意见》,我在全省加快推进诉讼与非诉讼服务中心以及分中心建设,目前在市级层面已经建立了38个非诉讼服务中心和分中心,在县市区已经建立了296个非诉服务中心和分中心,乡村都设立了非诉服务窗口,便于老百姓来申请非诉服务。

【连云港:市县同步发力 建成五级“非诉”阵地】

连云港市司法局副局长 杨晓红:我们连云港市是江苏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试点的首批城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在全省率先把非诉机制纳入县区法治社会建设指标考核体系和全市绩效目标考核体系,市、县同步发力,项目化推进,在2019年5月29日,我们连云港市非诉讼服务中心正式揭牌,在2020年我们制定了《推进非诉服务进网格的实施意见》,在县区层面大力推进非诉服务进网格到,2020年底,我们连云港市已经建成了市、县、乡、村、网格五级的“非诉”工作阵地。

【宿迁:率先推出 “三项清单” “非诉”服务落到实处】

宿迁市政法委副书记 黄建兵:宿迁在市县两级均成立非诉讼服务中心、法院分中心县、乡、村人民调解组织实现了全覆盖,推出清单式服务。标题16对全市非诉讼纠纷化解服务事项、行政调解民事纠纷事项、行政裁决事项进行梳理,在全省率先推出《全市非诉讼纠纷化解服务清单》《宿迁市行政调解民事纠纷事项清单》《宿迁市行政裁决事项清单》,这三个清单我们就把服务项目、对象、内容、服务提供主体具体明确,确保提供服务的真正落到实处,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分类整治 分类化解 打造四类纠纷调解平台】

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 张武林:讲到矛盾纠纷的预防,我们很多的老百姓就会想到公安机关,他打击力度比较强,我把它比喻为叫如斧如锯、披荆斩棘,但是你们更需要的是什么?就是我们需要像如兰如麝、疏浚引导那样教育引导,如果把公安机关比作为西医的话,那么司法行政实际上起到的是中医的作用,就是说“上医治未病”,预防在前、发现在早、处置在小,一旦有了矛盾纠纷以后,我们就借鉴医院的“分疗诊治”的办法,可以通过分类整治、分类化解的有效方法,来有针对性地解决矛盾纠纷。同时,我们积极地打造家事纠纷、民事纠纷、商事纠纷、行政纠纷的调解平台,这样来满足于群众的需要。

【人民调解为主体 “组团式”化解矛盾纠纷】

江苏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副处长 张公权: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建立非诉讼纠纷解决综合平台的实施方案》,各地依托非诉讼服务中心推动以人民调解为主体,整合律师调解、行政调解等资源形成各自优势,发挥各自职能,形成了“公证+调解”“调解+仲裁”“调解+行政复议”等组团式化解模式,分类化解不同的矛盾纠纷。而在这些化解手段中,人民调解发挥了基础性作用,我们全省有近11万名人民调解员、3.1万个人民调解组织,2020年共化解民事纠纷150多万件。

【联动调解 让家事纠纷在“家门口” 解决】

江苏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副处长 张公权:化解家事纠纷需要各个部门、各级组织,尤其是基层组织共同发力。2020年,省司法厅和省妇联联合开展了标准化家事调解工作室建设,目的就是为了在群众的家门口,提供方便快捷的家事纠纷调解服务,目前全省已经建立了家事调解工作室419个,其中110个由我们省司法厅、省妇联联合命名为江苏省标准化家事调解工作室,深受群众的欢迎。

【宿迁:“调解小法庭” 解决家事纠纷“小疙瘩”】

宿迁市政法委副书记 黄建兵:把群众的家事纠纷调处在基层、化解在萌芽,2020年,宿迁市在重点乡镇试点组建了由法官、律师、乡贤、基层调解员等组成的“调解小法庭”,我们称之为叫调解小法庭,其实是一种灵活的非诉讼,不是一种规范的法庭的组成,法官、律师从法律角度以案释法,乡贤、调解员和群众代表从情理出发说服、劝解来化解矛盾。我们全市组建的32个“调解小法庭”,2020年以来成功化解了家事纠纷600余起。

【连云港:遇到商事纠纷 快找“非诉管家”帮忙】

连云港市司法局副局长 杨晓红:“非诉管家服务”是我们连云港市非诉机制服务自贸区一项重要的创新举措,我们在自贸区建立了“一站式”的服务窗口,整合了专业的非诉力量组建了非诉法律服务团,并且提供了一张详细的服务清单,为企业提供了公证、律师、仲裁、调解等综合性法律服务,对商事纠纷进行会商会办。到目前为止,在连云港自贸区普通的商事纠纷线下两个工作日内就能调处完毕,线上半个工作日内就能调处完毕。

【持续深化非诉纠纷 “多元化解”机制改革】

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 张武林: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推进时间还比较短,在实践当中我们也发现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比方说跨地区组团式的调解还没有到位,再比方说行政调解、行政裁决的案件数每年办的量还不是很多,另外在队伍建设方面,有些地区还做得不够。

要把这项在全国率先创新的工作做实做强,就要围绕几个方面来开展工作:首先就是平台建设从有形向有效方面拓展,要真正能够解决突出的问题;第二,规范运作,正确地、规范地来行使权力,不能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三,因为这项工作推进需要协调联动,也就需要很多部门共同参与、整体联动,这样合力就更强;第四需要不断地创新,要把基层的实践,比方说像连云港、宿迁做的好的方面不断固化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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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 孙尧 编辑/ 小燕 视频/ do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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