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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大家普及一下大理洱源专业刑事律师案件咨询,省高院执行局长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金刚芭比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27 12:13:58

昨天(1月29日)中午,条码君预告了今天(1月30日)上午的直播。


1月份是《决胜执行难“云岭总攻”》全媒体直播月,每周都有直播活动。今天上午9点,《决胜执行难“云岭总攻”》第四期直播正式开始。


今天坐阵演播室的有主持人马潇以及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刘宗根、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律师协会党委副书记、副会长张慧、全国人大代表 郭进



今天,昆明、玉溪、大理三城同步执行,跟前几次一样,四组外景主持已经到达多个集结点。彭云梦雨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挥中心,马宁和昆明盘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一起,赵云霞和大理永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前往执行地点,冯泰和玉溪红塔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已经集结。

1

玉溪法院

极其复杂的矿粉纠纷案

一早,外景主持冯泰和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的执行人员抵达玉溪研和收费站,今天将有30多人前往执行现场。



外景主持冯泰:“我们的执行干警身上佩戴着警用的器械,还有手铐、辣椒水、警棍等装备,这些都是为了防止意外发生而准备的。另外,我们还看到了他们身上佩戴着一个执法记录仪。”

现场还有装载机和货运车辆等大型设备。



冯泰:“我现在跟随红塔区法院的执行人员到达位于红塔区研和街道大栗园的一处料场,现场各组执行人员已经准备就绪,这里拉起了警戒线。今天将要执行的是一场矿粉移交纠纷的执行案件。”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 张萍:“今天我们要执行的是一件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我们红塔区人民法院受理这件执行案件之后,及时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调查,发现除了现场堆放的这些矿粉以外,被执行人并没有其他更多有价值的财产可以来清偿债务。”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 张萍:“这批矿粉在诉讼阶段已经进行了保全,经过调查发现这些矿粉并没有涉及其他的债务纠纷,今天我们来到这里主要就是保障矿粉能够顺利拉走,保障双方当事人把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 张萍:“我们今天来到现场就发现有一些车堵在了门口,现在干警进到里面联系他们把车开走,保障执行可以顺利进行。”



案件回顾:

2018年3月,杨某和陈某达成口头协议,约定杨某以375元/吨的价格向陈某出售铝粉矿,共计2464吨,总计价款为776160元。

两人根据约定进行交易,一直相安无事。可是,将近半年的时间过去了,到2018年7月12日一结算,陈某只向杨某支付了三十万元货款,剩余的476160元一直拖欠未付。



申请人杨某:“我和他没有发生过矛盾和纠纷。我每次打电话给他,他要么说我现在没钱,后来拖了两三个月了,我就想到用法律起诉他。那么多钱,五十万啊差不多。”



杨某和陈某都是玉溪人,也都从事矿石买卖生意,俗话说,诚信交易,和气生财。尽管两人之前有过不少交集,可是这次剩余的47万多货款被一拖再拖,而这笔欠款也像一座大石压在杨某心上,抬不起来也放不下。如何才能要回欠款呢?



杨某只有寄希望于法院了,2018年10月9日,杨某向红塔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也在10月16日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同意将矿场上的矿由申请人拉回,抵扣执行款。



案件当事人本来是生意伙伴,后来没有付这47万多元的欠款,生意失利引发了诉讼和执行。本来是该赔钱的,但赔不出来,只有商量着用东西来抵债务。这种情况符合法律规定吗?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刘宗根:“本案当事人不是恶意不还债,而是流动资金紧张。这个案件中赔不出钱来,就用矿粉来抵债务是可以的。”



主持人马潇:“刚刚我们在连线中了解到,在玉溪研和的执行现场,执行干警们遇到有大型车辆阻挡在要拉走的铝粉矿前面。我们通过实时航拍画面看看现场的执行情况。”



这辆水泥搅拌车正在倒车出来,现场多辆装载机等大型设备在旁边待命。

法院是通过什么样的手段确定陈某确实没有钱可以执行的呢?法院是怎么找被执行人财产的呢?



全国人大代表、省律协党委副书记 张慧:“一个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会要求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同时,也会要求被执行人如实向人民法院申报相应的财产。此外,法院会通过查控平台对被执行人的相关资产进行查询,比如车辆、存款、工商登记等。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还会使用搜查、审计调查、悬赏执行等手段查找财产。总之,在被执行人没有履行完义务以前,人民法院会穷尽一切手段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外景主持 冯泰:“现在执行人员已经进入到了料场内,正在指挥一台装载机装载,今天在现场装载的这批铝粉矿有一千多吨。”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 张萍:“因为这个案子涉及案外人,所以执行干警经过协调后让料场门口的车辆开走,执行干警才顺利地进入到料场里对装载的车辆进行指挥。执行干警监督他们现场称量,最后由双方当事人确认数量才结算。”



根据陈某所说,剩余的欠款被一拖再拖也不是他的本意。而就在2018年11月9日,红塔区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到堆放矿石的这座料场内进行强制执行的时候,发现这些矿石背后还有牵连。



杨某和陈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后,又都一同向法院反映,由于第三人阻拦,难以履行。为了核实情况,2018年11年9日,红塔区人民法院到研和滇大栗园“中天矿业”料场了解情况。



执行法官经过了解得知,料场的承包人郭某和被执行人陈某存在债务纠纷,而郭某又因为其他的案件被拘留。料场里的这些工人已经被拖欠了将近一年的工资,杨某申请强制执行的这些矿石对于他们而言,是讨回工钱的救命稻草。



一边是申请人杨某想要追回债务,一边是工人们希望讨回工钱,如何化解双方的矛盾?成为了摆在执行法官面前的难题。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 张萍:“现在我们已经安排了两名执行干警对每一辆车进行过磅称量,然后由他们来记载所拉矿粉的重量,最后由双方当事人确认数量后结算。”



外景主持冯泰:“我们跟随执行人员来到了工棚内,目前执行人员与被执行人陈先生以及工地负责人坐在一块儿沟通。我们来问一下张萍法官,接下来要做什么样的工作?”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 张萍:“现在快要过年了,考虑到工人的实际困难,也为了确保这起案件能够顺利执行,我们与被执行人这边进行了多次沟通协调,被执行人同意先拿出一部分钱来垫付工人的工资,今天由被执行人把工钱付给工地负责人,由他来代发工人的工资。”



工地负责人把这部分钱款拿给工人,工人们就可以安心回家过年了。



全国人大代表 郭进:“这次玉溪红塔区法院把拖欠农民工工资这一因素与执行案件统筹考虑,反映了法院所面临的纠纷是复杂的,当涉及的多方利益,要理清矛盾。”



剩下的问题是:申请人杨某的债务能不能全部追回?

外景主持 冯泰:“目前法院的执行人员正在与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做着最后的沟通,我想打扰一下张萍法官,今天这项工作结束以后,我们将要开展什么工作呢?”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张萍:“拉走的矿粉都经过双方当事人确认,申请人也表示今天拉走的矿粉有多少算多少,剩余的货款他也就放弃了。最后我们红塔区人民法院还会通知双方当事人到法院确认履行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他们发放执行结案通知书。”

2

盘龙法院

被执行人滇池放生2.8吨鱼

外景主持马宁在云南省渔业科学研究院下属水产养殖基地等待,盘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干警们和工作人员把鱼从鱼塘捞出来之后装上小货车。鱼和记者的手掌差不多大小。




外景主持 马宁:“执行干警跟我们说,今天要拉走2.8吨的鱼,刚刚已经装好了一车,现在是第二车,第二车装满之后我们就要出发,今天拉这么多的鱼到底是做什么呢,难道是对鱼做强制执行吗?先卖个关子,稍后为大家报道。”



外景主持 马宁:“刚刚大家看得不太清楚,鱼科院的老师特地准备了几条鱼装在塑料袋里面。我给大家看一下,这个鲢鳙鱼,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这个白鲢鱼或者是花鲢鱼。像我们今天的这些基本在20厘米长度以上。”



外景主持 马宁:“这种鱼很常见,比如说滇池开湖的时候,打捞上来的鱼王都是这种大鲢鱼,但是它其实并不是滇池的土著鱼。其实真正的滇池土著鱼包括滇池金线鲃、滇池高背鲫、滇池小白鱼、中臀拟鲿(俗称弯丝)、云南红鳍鲌等等。但我们今天带着这么多的鲢鱼到底是做什么呢?”



背景情况:

滇池昆明的母亲湖,是世界关注的高原湖泊,是长江上游生态安全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颗高原明珠曾因频发蓝藻成为昆明的城市伤疤。滇池清则昆明兴。治理,势在必行。



2012年12月1日,《云南省牛栏江保护条例》施行。2013年1月1日,《云南滇池保护条例》施行。2017年4月11日起施行《滇池流域河道生态补偿办法》。政策多措并举,保驾护航。全面河长制全面深化,生态补偿机制建立,“一河一策”水质提升方案实施。



环湖藏污、外流域引水、入湖河道整治、衣村面源污染治理、生态修复与建设、生态清淤及内源治理,六大工程,落地运转。数百亿的投入,几十年如一日的治理,曾经被污染的滇池如今重新焕发光彩。



随着滇池生态环境的改善,目前生物种类已达到23种鱼类,138种鸟类,280种水生植物,透明度从1996年的0.47米恢复到0.52米,综台污梁指数从1996年的10.81下降为4.062。



满载着2.8吨鱼的车辆开进了昆明滇池边古滇码头,外景主持马宁也已经到达,此时盘龙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和干警正在开展现场布控和准备。



法警们带着被执行人来到了现场。



盘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郎春生:“我们今天要对6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进行执行,执行的方式比较特殊,要求被执行人缴纳执行款,统一购买鱼苗,把2.8吨鱼苗投放滇池。”



案件回顾:

2018年12月,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向盘龙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6起案件共15名被告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盘龙法院审理认为15名被告人,在禁渔间期,在入滇池河道使用电鱼器捕捞水产品,属于掠夺性、毁灭性捕捞,不仅破坏了国家对环境资源的管理制度,还危害了水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水生生态环境,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外景主持 马宁:“今天昆明水上分局和渔政处工作人员也设置非法捕捞作案工具的展示现场,我们可以看到刚才在视频里面提到的电鱼器。请渔政处的鲍跃明书记给大家介绍一下,像这个电鱼器是怎么样运作的呢?”



昆明市滇管局渔政处书记 鲍跃明:“这个释放出来的电压应该会达到600~800伏以上。”



昆明市滇管局渔政处书记 鲍跃明:“像非法捕捞这一类的行为,主要是对环境会造成非常大的影响。除了我们渔政处会有行政处罚之外,在盘龙区人民法院还专门有一个很特别的法庭来审理这些案子,叫做环境资源审判庭。”



全国人大代表 郭进:“今天的案件中,这些被告人使用电鱼器捕捞水产品,强大的电流释放出来以后,鱼虾浮游生物大面积受损,会让水底的生物链快速断裂,最终让这一带的水域造成死水现象。”



主持人马潇:“我们在保护滇池,有人却因为一碗鱼汤,甚至是图个好玩就破坏水域环境,因此受到了惩罚。而今天的执行很有意思,不仅仅有金钱处罚,还要求放鱼苗,这是为什么?”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刘宗根:“生态破坏的刑事犯罪,即使被告人被判刑,已造成的危害并不会自动补救。云南的大理市法院、昆明市盘龙区法院进行了尝试,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刑事被告人判处刑罚后,同时处以行为罚——要求被告人在洱海、滇池放养鱼苗。还有,地处洱海源头的大理洱源县法院,也通过在刑事案件中发布“判种令”的形式,要求被告人对损害的林木种植相应的树种、恢复植被并达到一定生态标准。总之,他非法捕鱼、电鱼,那我们就要让他补鱼苗,砍树,就让他种树。”



放生开始了,马宁了解到,鱼苗都是滇池水养大的,对水体的适应度非常高的,等到明年的此时基本上可以长到一公斤以上了。



外景主持马宁:“一开始我们就说其实今天投放的这些鲢鳙鱼的鱼苗,并不是滇池的土著鱼,那为什么会选择这个品种呢?因为鲢鳙鱼它的食性,就是吃水体中的浮游生物为主,这样会起到对水体的净化作用。这些鱼苗它的繁殖特性,也不会导致外来物种入侵的这个风险,所以呢,投放鲢鳙鱼,也是从环保的角度考虑的。”



全国人大代表郭进:“我作为云南人,对曾经的清澈的滇池有难舍的情怀。希望社会各界通过今天的执行案件,更加重视滇池治理和生态修复。今天的案件让我们认识到非法捕捞,特别是电鱼会造成严重的生态破坏。所以,我也倡议大家从身边小事做起——现在临近春节,虽说年年有鱼,但千万不要购买非法捕捞的鱼虾,毕竟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3

高院指挥中心

云南高院执行指控中心“限高系统”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能够实现被执行人财产查控、执行信息共享、执行信息公开、突发事件决策处理等多种功能。



外景主持 彭云梦雨:“我们可以看到,大屏幕左边的区域是全省法院的执行指挥中心传来的实时画面。右上角区域是单兵执行记录设备传回的图像,右下角是执行指挥管理平台,在管理平台上,我看到了网络拍卖、关联案件、协同执行、失信报备等等,今天在这里将进行一场特殊的执行,特殊在哪里呢?”



【什么是委托执行?】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 邹游:“其实我们执行工作所涉及的事项性工作很多,包括需要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或者对当事人、协助执行单位送达一些法律文书。那么,有的案件,当事人或者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在外地时,我们可以就某一执行事项委托外地法院进行办理,这样做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也可以在短时间内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控。刚才西山法院就是向我们申请,希望委托重庆綦江区法院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查封。”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 李毅:“我们的委托执行事项是通过线上办理的,我们有一套专门的系统,我把画面投放到大屏幕上,便于讲解地更清晰,现在呈现的就是刚才我向您提到的系统,通过系统我们可以看到,本院委托情况和本院受托情况,下辖法院委托情况和受托情况。”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 李毅:“委托事项要分两个来看,一是其他省向我们委托进来的,二是我们向其他省委托出去的。我们可以看到,我们今年总共向其他省委托出去453件,受理省外委托587件,省内各辖区相互委托630件,这里就是我们受托事项,受托事项我们可以看到,存款理财产品类事项261件,委托调查类348件。”

4

大理永平法院

十余万元赔偿款背后的执行难

2017年8月4日,罗志福经人介绍到王海军承包的建筑工地务工。同年9月3日,罗志福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从人字梯跌落受伤,被送往医院治疗。


申请执行人罗志福儿子:“就是脊椎爆裂,然后送到医院去治疗,之后出院到现在,生活也不能自理,动也动不了,一直要有人照顾他,现在如果对方不给钱我们就没有办法继续做手术,恢复也恢复不了。”



2018年6月29日,罗志福向永平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海军、王祥星承担赔偿责任。



经审理,永平县法院于2018年10月1日作出民事判决,判令被告王海军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罗志福人民币147934.62元,扣减已垫付的43465.15元,实际赔偿104469.47元;被告永平太平洋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对被告王海军的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然而,判决生效后,罗志福及其家人却一直没有拿到赔偿。



以前罗志福是家里的顶梁柱,现在顶梁柱倒下了,又拿不到赔偿款,在永平县法院执行法官的建议下,罗志福向永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永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 马文波:“其实我们在立案以后,先是向他(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责令他收到通知书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决定的义务,但是被执行人没有及时履行,我们通过电话联系也没有接电话,然后通过发短信告知他案件情况以及我们的身份,责令他限期履行,他也没有履行,也没有跟我们联系,在账户被冻结以后,被执行人也没有主动和法院联系。”

得知案件已进入法院执行程序后,罗志福和家人却仍然高兴不起来,被执行人王海军是安徽人,在很多地方都承包着工程,谁也没法掌握他的行踪,听村里的人说,外地老板一跑了之,钱多半是不会赔了,这后续的治疗费用又该怎么办?



永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 马文波:“第一点就是最大的难点,被执行人难找,难找的原因是这个案件的被执行人是安徽人,相对永平县来说是很远的地方,在外省了;第二难点就是财产难寻,作为本案承担连带责任的公司,在我们永平本地,有很多案件,涉案的标的比较大。通过我们查询,他名下基本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第三个难点就是这个案件是涉及追索医疗损害赔偿的费用,属于涉民生案件。”

申请人急需赔偿款进行继续治疗,而被执行人远在安徽,人难找,财产难寻。今天一大早,永平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出发前往申请人家中。


外景主持赵云霞:“我现在就在永平县博南镇前往青羊厂村的车上,虽然说申请人罗志福的家距离县城只有20多公里,但是整个路程都是蜿蜒崎岖的山路,所以车辆在行驶过程当中是相对比较缓慢的。”



外景主持赵云霞:“我身边这位就是这起案件的执行法官马文波法官,我们了解到前期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但是到了发出限制高消费令以后,被执行人才主动和您联系的是吗?”


大理州永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 马文波:“对,在我们冻结了被执行的银行账户以后,并且传唤他,他都没有跟法院联系,也没到法院。我们对他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在限制消费令发出的第二天上午,他就主动打电话到法院,跟执行法官联系,说他要外出,去购买机票的时候,发现被永平县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了无法出行,他才主动和法院联系,来履行判决确定的赔偿义务。”

主持人马潇:“一起案件要成功执行确实不容易。我们刚才也看到永平县人民法院的干警前往申请人家中的山路是蜿蜒崎岖的。刘局长,山高路远在咱们云南法院的执行过程中是不是很常见?”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刘宗根:“是的,云南山区面积大,山区的老百姓跑一趟法院不容易。虽然现在进入了信息时代,但是很多网络、电子手段在与山区老百姓沟通时,并不实用。所以遇到类似大理永平这样的案子,我们的基层法院干警还是要靠两条腿、四个车轮去找当事人。”

现在外景主持赵云霞已经到达申请执行人罗志福的家里,这时永平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正准备为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款:



永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员 席洋:“罗志福你好!我们是县法院执行局的执行干警,今天来找你主要是为你申请执行王海军和太平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这个案子现在案款已经全部执行到位了。由于你行动不便,我们把这些案款送到给你家里面。”




全国人大代表、省律协党委副书记 张慧:“今天这个案件我的理解是有两层意义,第一个申请人行动不便,送款上门可以说是执行有力度,执行有温度的体现。另外一方面,通过到申请人家中的走访,可以更多的了解申请人的困难,我们不是冷冰冰的把钱打到申请人的卡上就算了事,而是把现金送到申请人手上,更多的让申请人打开心里的结。对于执行法院这样的做法,切实感受到人民法院通过执行工作,帮助申请执行人解决生活、治病方面的急迫困难,真可谓是雪中送炭,我为法院执行工作中的司法人文关怀点赞。”



外景主持 赵云霞:“现在是收款人在写领条,由罗大哥的儿子来代领。”



5

四期直播

两会代表观点

我们的决胜执行难“云岭总攻”全媒体直播,今天已经是第四场了,这两天正值我们云南两会,法院对老赖的惩戒和执行,我们的两会代表委员有什么观点呢?我们来看一下。




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赵梅:“非常关注,也很有感触。为了兑现人民的权益,维护生效判决的权威,云南法院持续加大了执行力度,在云岭大地上掀起了声势浩大的"云岭总攻"执行行动。在直播中,执行干警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和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罗家祥:“云南省高院建立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这是新形式下省高院创新司法,公正、公开、公平的一项重要举措,这一举措对促进公民诚信度将会起到很大的作用。我建议,省高院要进一步加强联合惩戒体系建设,完善联合惩戒体系,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委员 张金勇:“我一直在关注,因为这是我们云南依法治省的大事,也是大家看法律能不能真正发挥到作用的大事。我一直在关注,在关注过程中我发现一个问题,在执行过程中,有一些人本身不是不诚信的问题,他自身能力问题,他自身能力不足,债权人在执行过程当中就无法得到应有的权利。同时,申请人和被执行人都陷入了经济的困境,造成新的社会问题。为此,作为政协委员,我们呼吁政府加大司法救助的力度。”



其实近些年,各级法院也都一直在拓宽司法救助的新渠道。以大理中院为例,近年来,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想方设法为无财产可供执行且生活困难的申请人解决实际困难。2016年以来,大理中院发放司法救助金352.4万元。



目前通过救助保险制度,能将每年救助金额度扩充到财政保障额度的120%。每年多救助20%的当事人,让当事人能感受到多20%的救助关心。



截止到今天中午11点,仅仅都市频道、全媒体中心等平台直播点击量共计:937.08万人次。

另外在我们都市条形码官方微博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共同发起的话题“云岭总攻”也在直播期间受到了大批网友关注,目前话题阅读量已经达到了1051.6万呦↓



执行现场如此给力,

让小伙伴们再次感受

到了法律的权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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