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刑法小常识

实事专业头条:南阳市评价好的刑事案辩护律师,毕金献教授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菠萝番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27 11:00:14

南阳十大法治人物候选人

毕 献 星

河南大为律师事务所主任

28年来,担任多届省律协刑事委员会副主任和省律协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副主任。在此期间,他言传身教,经常为年轻律师讲授刑事专业理论知识,并与年轻律师一起探讨新的理论观点。

2011年12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的第八届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上传来喜讯,我市律师毕献星荣获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的“全国优秀律师”荣誉称号。该奖项是中国律师界的最高荣誉。毕献星是建国后我市恢复律师制度、开展律师业务三十多年来,我市律师获此殊荣的第一人,但这对他来说可谓当之无愧。

第一个全市国家“一级律师”

毕献星,河南大为律师事务所主任。他是南阳市第一个经过层层遴选,并经河南省人事厅职称评定委员会评定的“一级律师”。

他担任过从政府到企事业单位、从新闻媒体到房地产等30多个跨行业、跨部门、跨职业的法律顾问。长期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2013年南阳市人民检察院聘请他为“专家咨询委员”。他还曾受聘担任南阳市政法业务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28年来,担任多届省律协刑事委员会副主任和省律协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副主任。在此期间,他言传身教,经常为年轻律师讲授刑事专业理论知识,并与年轻律师一起探讨新的理论观点。他还连续多届担任河南省律师协会政府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他还是南阳市第四届律师协会会长、第五届南阳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

第一个全市为省部级高官辩护的律师

2015年,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湖北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郭有明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南阳市人民检察院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这是建国以来南阳市审理的首例省部级高官职务犯罪案件。本案不单事关省部级高官,而且涉案金额高达人民币2380.8331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中纪委及社会各界都对案件高度关注,社会影响极大。由于案情重大,南阳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毕献星律师作为被告人郭有明的辩护律师。接受指派后,毕献星律师为了了解案情,到北京查阅了大量与本案相关的卷宗,并多次到北京市秦城监狱会见被告人,为履行好辩护职责做了大量扎实的工作。被告人郭有明基于和毕献星律师的几次接触,对他十分佩服和信任,在其亲属对毕献星能否胜任辩护人心存疑虑的情况下,仍然坚持让毕献星律师为自己辩护。

这一案件由南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支持公诉,南阳市人民法院院长审理,律师协会会长毕献星作为辩护人进行开庭审理。毕献星律师通过对案件的深入了解,依据案件事实向法院提出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等辩护意见,这些辩护意见均被法院采纳,最终法院未对被告人判处无期徒刑,而是从轻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5年。被告人的家属旁听了庭审后,深深地为毕献星律师踏实的敬业精神和扎实的法律知识所折服,由衷地向他表示深深的敬意。郭有明离开南阳看守所去秦城监狱服刑时,对毕献星律师表示了真诚的感谢。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新闻频道等各界媒体纷纷对该案进行报道,毕献星律师在法庭上表现出来的高超的辩护技巧和辩护思路,成为该案件的一大亮点,被众多刑事辩护律师研究借鉴。

他既能著书还能担当社会责任

毕献星还倾注大量精力钻研法学理论和辩证方法论,撰写、发表论文一百多万字,先后6次获得全国和省级律师论文奖。其中,《疑罪从无与合理怀疑》、《未成年人犯罪刑罚制度的完善》、《轻罪重判不符合刑罚裁量的原则》分别荣获河南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论文一等奖。他撰写的《完善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法律思考》被评为第七届中国律师论坛优秀论文。他在刑事诉讼领域关于“疑罪从无与合理怀疑”的研究观点与我国最高司法机关确立的“人民法院对定罪证据不足的案件,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量刑证据存疑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认定”的刑事政策相吻合。

2000年开始,毕献星经全市层层公开遴选,受聘成为南阳市政府的法律顾问。他先后参与政府对外招商活动和处理各类案件30多次,帮助或审查政府职能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20多份,为促进市政府依法治理南阳这个有1000多万人口的大市作出了重要贡献,维护了市政府的权威和形象。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是中华民族的世纪伟业。2014年4月,我市组建“百名品牌律师保通水法律服务团”,毕献星任团长。他亲自率团赶赴渠首淅川县,免费开展法律咨询,组织调解大量纠纷,无偿提供法律援助,受到群众的欢迎和同行们的高度评价。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