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刑法小常识

今天我们科普一下临海地区刑事诉讼律师案件咨询,法律援助工作站管理办法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剪刀手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27 09:33:25

“律师,我这个情况究竟算不算工伤?”11月18日上午,临海法院的法律援助工作站来了几个前来咨询的当事人。王先生是外来务工者,他在工作中因操作不慎而受伤,但没有签订用工合同,工厂老板不愿为他付医药费。当班律师包茜茜了解了王先生的情况后,为其提供了免费咨询服务,并答应替他免费写好诉状。

当天上午,临海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在诉讼服务中心正式运行,王先生成为该站首位法律援助申请人。

据了解,为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与人民法院业务工作的衔接配合,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临海市人民法院、临海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成立临海市法律援助中心人民法院工作站的通知》,在临海法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

该工作站由六名专业律师组成,每个工作日轮流坐班,开展法律咨询、受理援助申请、代写民事起诉状、转交刑事辩护通知以及开展法制宣传、促进息诉罢访等工作。

临海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阮志强介绍,申诉案件的当事人还可以通过法律服务站申请法律援助。符合《法律援助条例》、《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所确定的事项范围、申请条件及管辖权限的申诉案件,申诉人可以向相应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司法行政部门将遴选经验丰富、沟通能力较强的刑事、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法律援助人选,为符合条件的申诉人提供法律援助,减轻困难当事人的诉累。

原标题: 临海法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

不往车外扔垃圾,就送你一个车载垃圾桶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