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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金乡县刑事案子律师网站(济宁市金乡县刑事案子律师网站电话)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爱7妹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24 01: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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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

犯罪嫌疑人的永恒之问:

认罪有用吗?

认罪了就能从轻处罚吗?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什么?

会不会只是一个圈套?

……

今天

层层雾团即将拨开

检察君用案例告诉你答案。

近日,金乡县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起公诉的杨某某危险驾驶案、刘某某危险驾驶案在金乡县法院集中公开开庭审理,检察长揭向东作为主办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第一检察部全体干警旁听观摩。

法院采纳了量刑建议并当庭宣判

两名被告人服从判决,不上诉,整个庭审精简、流畅,从宣布开庭到宣判结束仅用时10分钟。这两起案件系刑事诉讼法修改施行后,金乡县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的案件,案件从公诉受理到法院判决仅耗时8个工作日,办案时间大幅缩短,极大提高办案效率。

金乡县检察院受理案件之后

经审查认为,杨某某、刘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两人均自愿认罪认罚,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规定。

在受案后及时讯问犯罪嫌疑人

依法告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权利义务,鉴于二人未聘请辩护人,及时通知值班律师到场,为二人提供法律帮助。

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

杨某某、刘某某均对金乡县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等表示没有异议,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并同意金乡县检察院建议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

自推行认罪认罚制度工作以来

金乡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展开部署,制定出台认罪认罚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社区矫正衔接管理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并多次提请县委政法委协调公检法司共同推进该项制度迅速落实。同时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局等部门沟通协作向其送达金乡县检察院出台的认罪认罚规范性文件,并建立联合督导机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以院领导带头办案为抓手,引导激励检察官适应新要求,提高办案质效,全面助推认罪认罚制度落实。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2018年10月26日通过并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作出的新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速裁程序:

(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

(三)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或者适用速裁程序有异议的;

(五)被告人与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没有就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等事项达成调解或者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不宜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

现在

你了解认罪认罚制度了吗?

来源|济宁检察(微信号jnsrmj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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