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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泗阳县刑事方面的律师(宿迁泗阳律师咨询电话)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小杨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22 07:48:19

江苏宿迁泗阳县刑事方面的律师(宿迁泗阳律师咨询电话)

73岁的周以让永远忘不了妻子李翠华去世的那天。

据周以让回忆,1997年5月24日下午,因买鱼一事,邻居王某到他家与妻子发生争吵厮打。晚饭后,王某的丈夫周某军又跑来打了李翠华。当晚22时左右,李翠华身感不适送医抢救后无效死亡。

此后,李翠华的尸体被火化,而王某一家却消失无踪。周以让说,多年来,他一直在为爱妻之死奔走讨要说法。

2003年8月4日,周以让从江苏宿迁泗洪县公安局拿到一份材料,上面有法医检验情况和专家意见,专家意见称,李翠华死亡原因是“生前与人争吵,情绪激昂,引起癫痫病发作死亡”。到了2005年11月2日,泗洪县公安局下达不予立案通知书,认为李翠华之死不构成刑事案件。

而2018年泗洪县公安局一份关于周以让信访案件的会办纪要显示,1997年5月26日尸检后,省公安厅相关人员已经告知死者家人,李翠华死因系争吵厮打情绪激昂致原有疾病发作死亡,不构成刑案。同时,王某对李翠华之死应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周以让应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会办结论为认定周以让信访案件结案。

对于不予立案通知书,泗洪县公安局一位警官日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事发后,公安机关多次口头告知周家不予立案。按照当时的办案规定可行。后因办案程序更加规范化,给周家补充了一份。

泗洪县公安局不予立案通知书 受访者供图

被殴致死?农妇激烈争执后送医不治

涉事邻居一家连夜消失

李翠华殁年48岁,和周以让同为江苏宿迁泗洪县太平镇周咀村人,两人育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时年,其24岁的二儿子周道武(2013年去世)在村里做贩卖鱼虾的生意。

周以让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事发当天下午,自己和妻子李翠华正在堂屋帮村民压面条,王某骂骂咧咧地进了自家院子,“说我儿子收购她家银鱼的时候秤上有问题,妻子气不过,两人吵了起来,吵着吵着就吵到了门外。等我抬头看时,发现王某的老公公周某某两手拿着两个小石块站在屋外,我怕他打人就连忙跑了出去。”

按照周以让的说法,他跑到屋外,看到王某和她婆婆何某将妻子李翠华按在地上,王某双手拽着李翠华的头发使劲往地上撞,旁边几个邻居不停地劝,但王某没有停手。

周以让回忆,打架结束后,妻子当时感觉没什么事,过了两小时,她说自己胸口发闷,心里难受,感觉喘不过气来。周以让就想着去倒点水给她喝,等回来时,李翠华告诉他,王某的丈夫周某军刚才跑进来打了她一下,并不停说“我不行了,我不行了”。不一会儿,李翠华抽搐了几下就不动了。”

据周以让描述,自己赶紧背起李翠华跑到周某军家,让送医院救治。十几分钟后,李翠华被抬上周某家的手扶拖拉机,赶往镇上的太平医院,但抢救无效死亡。

次日上午,周以让直接将李翠华的尸体运到了王某家,但此时王某家已经没人了。周以让报了警,后在警方的要求下,李翠华的尸体于5月25日中午被运到了殡仪馆。

2003年8月4日,周以让从泗洪县公安局拿到一份材料,上面有法医检验情况和专家意见,图为法医检验情况 受访者供图

1997年5月26日上午,法医对李翠华的尸体进行了解剖。据周以让回忆,后在警方劝说下,他同意将李翠华尸体火化。

周以让称,妻子死后,王某一家人连夜从村里消失,周某军的父亲偶尔回来过,但王某和周某军几乎没再回来过。

法医检验称系争吵引发癫痫死亡

公安8年后下达不予立案通知书

宿迁市宏亮律师事务所律师吴体实曾介入此案,并于2001年11月28日在周咀村找到多位目击者。

笔录材料显示,村民周以闯回忆,1997年5月24日下午5点多钟,王某和何某开始在周某银家门口对李翠华家骂,后来他们娘俩就来到周以让家门口,两人打李翠华,打着打着,李翠华被王某按在地上,王某跪在她胸前,拽着她的头发,两手抓着李翠华的头往地上撞,我看李翠华脸色都变了,就说,‘王某、王某,你还不松手,人家脸都被你打变色了’。

目击者证词 受访者供图

村民赵林侠证明称,亲自看见王某毒打李翠华,用手揪着李的头发一甩,把李翠华摔在地上,接着用膝盖头猛地一下跪在李的胸膛上,双手抱着李的头发往地上撞击……

目击者证词 受访者供图

至于打人者王某夫妻俩的下落,时任周咀村治安主任周平仁称两人外出务工去了,没有被公安机关采取措施。

周以让告诉红星新闻,此后多年,他一直在为爱妻之死奔走。2003年8月4日,周以让从泗洪县公安局拿到一份材料,上面有法医检验情况和专家意见,并盖有泗洪县公安局公章。

法医检验情况显示:

经检验,死者颜面青紫,睑球结膜出血,双手指端紫绀。双上肢及头面部见七处轻微皮下出血,舌尖右侧破损,切开头皮顶部头皮下轻度出血,头颅无骨折。打开颅腔见脑水肿,小脑扁桃体疝形成,脑组织无出血挫伤。切开气管见气管上段有多量细小泡沫。打开胸腹腔见胸腹脏器无损伤。胸腹腔无出血。脑组织病理检验诊断为脑组织淤血,水肿,小脑病桃体疝形成,脑膜血管扩张淤血,延髓下橄榄神经元轻度变性,符合缺氧引起的脑组织改变。

专家意见称,排除李翠华机械性损伤导致死亡,死亡原因是“由于死者李翠华生前与人争吵,情绪激昂,引起癫痫病发作死亡”。“我认为当天7时与他人发生争吵只是诱发因素,不是他人打死的,死的本身:病为主体,争吵和厮打为诱因(造成情绪激昂)。”

法医检验情况 受访者供图

周以让对此表示不服,他认为妻子生前没有任何疾病,继续找泗洪县公安局。2005年11月2日,泗洪县公安局向周下达了《不予立案通知书》,称经审查认为李翠华的死不构成刑事案件,决定不予立案。

继续向宿迁市有关部门反映

家人被告知“事情2018年已经化解掉了”

宿迁市宏亮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培农于2003年介入此案。

他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998年5月14日公安部第35号令)第一百六十三条,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七日内送达控告人。“为什么直到李翠华死亡八年后,才下达《不予立案通知书》,这不符合规定”。

其次,李翠华尸体火化前警方未做全面鉴定,“他们只是将脑组织拿到南京送检,没有将肾、肝等脏器送检,而根据目击者描述的情况,不排除李翠华内脏受损死亡”,张培农说,李翠华被打后还对丈夫说自己胸部发闷,头部难受,还让丈夫打水洗脚,“表达意识很清晰,明显不符合癫痫发病死亡特征”。

周以让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在自己反映妻子被打死一事期间,还发生了一件事情。2018年,周以让向中央第七巡视组反映情况后,巡视组收了材料,问了情况,转到地方由地方回复。

“2019年我们继续向宿迁市有关部门反映,结果告知此事情2018年已经化解掉了”,周以让说,2019年10月,家人从相关部门拿到了一份关于周以让信访案件的会办纪要。

该文件显示:

2018年7月10日,泗洪县公安局相关领导召开会议会办周信访案件,经研究,形成会办意见如下:信访人反映1997年其妻李翠华与他人发生纠纷过程中死亡,法医进行尸体检验,2005年公安机关告知李死于癫痫病,现要求公安机关给出真正的死亡原因。1997年5月26日尸检后,省公安厅相关人员已经告知死者家人,李死因系争吵厮打情绪激昂致原有疾病发作死亡,不构成刑案。王某与李翠华争吵厮打,致李情绪激昂诱发原有疾病,王某应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周以让应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会办结论为认定周以让信访案件结案。

2019年10月,周家从相关部门拿到了一份关于周以让信访案件的会办纪要 受访者供图

当地公安机关:该案不构成刑案 曾多次告知死者家属不予立案

2020年4月14日,红星新闻记者致电泗洪县公安局了解李翠华死亡一事。该局宣传科崔警官纠正了“李翠华被打死”的说法,但未透露该案具体情况,“如需采访请联系泗洪县委宣传部”。

红星新闻致电泗洪县委办公室,某李姓主任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此前崔警官接受《现代快报》采访时称,泗洪县公安机关在整个事情的处理过程中没有过错。法医有结论,李翠华的死亡属于疾病,不构成刑事案件,不是公安机关范围内能调查处理的事情。

报道称,对于不予立案通知书,崔警官说,1997年事情发生后,公安机关多次口头告知周家,李翠华的死亡不属于案件,不予立案。按照当时的办案规定,这样做是可以的。2005年之所以又给了,是因为公安机关的办案程序更加规范化,有了新的办案规定,所以才给周家补充了一份。

那么周以让有没有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周以让称,他们以为人死了总要有人负责,报了警警方总会处理的,所以根本不知道要去法院起诉。

据《现代快报》报道,后来在张培农律师的建议下,才于2008年左右向泗洪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法院认为李翠华一事有可能存在刑事问题,所以没有受理。

而张培农律师告诉红星新闻,法院不受理,都是口头告知,没有相应材料。

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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