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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工作(刑事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工作是什么)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安安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21 22:40:07

刑事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工作(刑事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工作是什么)

根据当下良好的刑事司法政策,本文作者结合多年代理刑事案件的实践经验,为大家总结了在侦查阶段实现取保候审的一些注意要点和方式方法,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0 年工作报告显示,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数上升到 78.7%,特别是最高刑只有拘役的醉驾案件,占比达到近 20%。同时,全国检察机关 2019 年不捕率达到 22.4%,同比增长 0.3 个百分点;2020 年不捕率为 23.3%,同比增长 0.9 个百分点;2021 年 1 月至 9 月,不捕率为 29.4%,同比上升 0.77 个百分点。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所带来的直接司法效果之一必定是逮捕率、审前羁押率的下降。

鉴于这样一组真实数据显示,逮捕率、审前羁押率不断下降,不仅仅是司法人员素质提高的展现,也为很多犯罪嫌疑人能够取保候审具备健康法治环境的保障,那么如何在侦查阶段取保候审,如何实现在侦查阶段取保候审,笔者做了如下总结:

第一步、提出取保候审的准备工作要周全、细致、及时

被刑事拘留后,侦查阶段羁押37天内申请取保候审,是一个最佳时机,但是,核心点要详尽全面的收集、汇总、分析证据和充分了解案情,这是一个负责的刑事辩护律师为申请取保候审必须做到的准备工作。接下来,刑事律师不但要查阅相关案例和法律法规,还有及时向公安机关递交委托手续,了解案件涉及的罪名,采取强制措施的地点,是否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等情况。同时,最快的速度会见犯罪嫌疑人,由于疫情影响,很多看守所规定不一致,比如北京海淀看守所和北京朝阳看守所是网上小程序提前一周预约会见,但是其他看守所就要求电话预约,有的看守所是实行视频会见,所以各种情况不同,要及早安排出时间。因为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是最直接有效的方式,就如同医生看病一样,如果不能查明病因,就无从对症治疗。

第二步、有理有据的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犯罪嫌疑人从被第一天拘留时起,就可以提出取保候审,但实践经验证明,在捕前、捕后两个时间点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时机不同,效果不同,取保成功与否也不同。捕前阶段,由于疫情影响,基本进入看守所就要进行14至21天不等的隔离期,这对侦查人员的讯问和律师的会见都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因此在这个阶段尽快会见,尽快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充分详尽的起草取保候审申请书,有理有据的提交取保候审申请至关重要。走形式、没内涵、没依据的取保候审申请一但提交,可能接到的是不予取保候审通知书,这样就错失了一次宝贵的机会。

还有一个宝贵机会,就是批捕期,刑诉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又鉴于现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因此,刑事律师争取和人民检察院充分交换法律意见,争取实现对于三种不予逮捕的情形:1、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2、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是没有逮捕的必要,3、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证据要求。

第三步、准确把握、有利展现取保候审申请关键点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四种情形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因此,重点了解、审查案件事实,是否构成犯罪,对案件事实分析审查后,对是否存在可能判处管制、拘役的情形做出论证,还有对危险性,从是否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是否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是否可能毁灭、伪造证据、串供;是否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是否有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可能,进行分析阐述。

第四步,坚定信心,捕后不放弃

涉嫌刑事犯罪,被刑事拘留,司法程序是一个漫长煎熬的过程,所以批捕后,很多当事人就心灰意冷,觉得没有了希望。其实不然,司法实践中,在批捕后决定取保候审的案件比比皆是。因此取保候审贯穿整个刑事诉讼过程,案件批准逮捕后,刑事律师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这是对每一个嫌疑人一项宝贵的机会,这里需要注意的一个时间点,就是批捕后,如果没有严重疾病或者具有其他特殊法定情形,批准逮捕或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不满一个月的,对羁押必要性审查不予立案。因此,当事人家属应听从刑事辩护律师的专业意见,急迫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最好在一个月以后提出法律申请文件。不然会导致批准逮捕或者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不满一个月,而不予立案审查,错失机会。

第五步、正确对待取保候审,不放松

取保候审在刑事诉讼中作为一项强制措施,并不是取保候审了,当事人退赃退赔,就案件结束了。对于刑事案件,分为三个诉讼阶段,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在取保候审之后,可能涉及撤销案件通知书、不起诉决定书、判决书,所以侦查阶段的取保候审并不代表案件终结,只是一种变更了强制措施。

有的当事人在几个月后,突然接到检察院电话或者法院电话,告知其需要到检察院或法院做笔录,并告知其涉嫌犯罪量刑建议3年,并在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此时就出现一个问题,即将面临 3 年的有期徒刑,是会判决缓刑还是实刑的问题,紧急委托律师。因此,当事人取保候审之后,应当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相关规定,同时要关注案件进展情况,积极配合刑事代理律师收集证据,分析案情,制定辩护方案,为之后的案件司法程序做好充分准备,争取最大限度的公平公正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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