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刑法小常识

北京市丰台区专业刑事案律师(北京丰台区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神魔wT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21 07:45:09

北京市丰台区专业刑事案律师(北京丰台区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

刑辩律师是刑事辩护律师的简称,是指已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书,以刑事辩护法律服务为全部业务或者主要业务,专业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刑事辩护的执业律师。

在坐落于北京市丰台区国投财富广场1号楼12A11-15室的北京京迪律师事务所刘宏伟律师的办公室,记者见到匆匆从异地出庭赶回北京的刘宏伟律师。

刘宏伟律师一边招呼我们坐下,一边自言自语:律师难做、刑事辩护律师更难做;中国最好的刑事辩护律师那是难上加难“为人消得人憔悴”。


记者向刘宏伟律师求证缘由:过去做刑事辩护律师有两大风险,其中的第一个风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6条的“妨害作证伪证罪”,这条立法明显带有不公正,显然是给辩护人律师的一个紧箍咒,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同样在司法实验中存在刑事诉讼中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客观和实际情况,但该306条仅是规定给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这样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会见、阅卷是“忐忑不安、如履薄冰”。


刘宏伟律师感慨的说:著名的“李庄案”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李庄和他的辩护团队在法庭上竟然被控方以“眨眼门”“引诱门”作为李庄“妨害作证、伪证”的证据来指控,真是可笑啊。

李庄,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民商法硕士。刑事辩护中,以精通业务、辩护凌厉而著称,执业20余年,曾为10多名职务犯罪和暴力犯罪的嫌疑人作无罪辩护,帮助他们最终获得无罪释放,并使近百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得到了从轻或减轻处罚。2007年获首届中国百强律师第二。2009年12月12日,因“涉嫌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获刑一年六个月;出狱后,提起申诉,要求撤销有罪判决,改判无罪。

记者:刘律师,我知道您是全国十大法治人物、全国十大金牌律师,更是中国最具影响力的刑事辩护律师,执业17年以来,您在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突出的成绩,您最大的感触是什么?

刘宏伟:我最大的感触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从立法的角度讲:控方和辩方的法律地位是相等或是对等的,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10年前的刑辩律师连律师起码的“会见、阅卷、在法庭上发声”都保证不了,业内成为“刑事辩护律师会见难、阅卷难、在法庭上发声难”,好在党中央国务院实行“依法治国”的国家战略和“反腐败”的顶层设计,律师兴则法制兴,法制兴则国家兴,现在律师的“三难”问题得到了很好的解决,我很欣慰。


记者:刘律师您谈一谈您代理的最典型的刑事案件吧?

刘律师:好的,2015年9月,我代理一起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实业有限公司高**合同诈骗、金融诈骗案值11亿元的特大刑事案件,我在会见和阅卷高**过程中发现该案的“犯罪行为地”“犯罪结果地”“被告住所地”“财产所得地”均不在鄂尔多斯辖区,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5条有明确规定: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鄂尔多斯中级人民法院滥用管辖权对高**进行审判,刘宏伟律师义愤填膺,提交《管辖异议申请书》《回避申请书》均得不到支持,该案引起中共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自治区检察院和媒体的高度重视,刘宏伟律师在法庭上也做了“有理有利有节”的程序辩和实体辩,但法院还是科以高**有期徒刑6年。

我在做律师17年以来,做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和诉讼代理、疑难复杂案件的申诉工作,其中的甘苦自知,好在我们国家实行“依法治国”的国家战略:逐步建立高度民主、法制完备、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践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治原则,这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执法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错案追究制”“谁主办谁负责 谁主管谁负责”,作为刑事辩护律师我为我们国家点赞啊。

采访结束,刘宏伟律师随口向我们赠送了一首词:相同的舞台、不同的彩排、不是期待鲜花和掌声;而是为了刑事辩护律师和依法治国美好的未来。(任峰)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