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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本地聘请刑事律师事务所(杭州刑事律师网)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徐诺心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21 00:11:08

杭州本地聘请刑事律师事务所(杭州刑事律师网)

2021年8月浙江省公安厅警务辅助人员

招聘公告

为充实省公安厅机关及直属单位警务辅助力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岗位计划

此次招聘共设10个岗位,其中厅机关7个、机场公安局3个,计划招聘辅警47名。具体岗位及招聘计划、条件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遵守纪律、服从分配。

2.五官端正,体表无纹身,双眼矫正视力均在4.8(含)以上。

3.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身高等相关条件要求,本次招聘所涉及年龄计算均截至2021年8月23日。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一)注册报名

1、网上报名

报名日期:8月23日9时至8月30日16时

考生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进行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

考生可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不足1:3(巡逻处突、监管勤务岗位为1:2)比例的岗位,视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通知考生。8月26日,将对截至当日报名人数未及开考比例的岗位进行同网公告。

3、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于9月2日至9月3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和《考生健康申报承诺书》(相关防疫要求和表格式样详见附件2、3)。

(二)笔试

地点:杭州(具体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基本法律知识、公安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和文字写作等(不指定参考资料或考试大纲),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计入总成绩。

参加笔试的考生需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本人填写的《考生健康申报承诺书》。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取消应聘资格。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6(巡逻处突、监管勤务岗位为1:3)的比例进入下一环节,入围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笔试成绩可于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

(三)资格复审

考生资格复审在体能测评当日进行,有关安排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报考岗位所需的特长(获奖)证书、专业技能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在线验证报告(纸质版);4.本人填写的《考生健康申报承诺书》;5.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6.退役军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体能测评

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需携带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取消应聘资格。

1.巡逻处突岗位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和100米跑,两项体能测评成绩的平均分达到60分(含)以上为达标,测评成绩计入最终笔试成绩。

2.其他岗位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测评为达标制,不计入总成绩。

体能测评评分标准详见附件4,测评达标者方可进入面试。

(五)面试

巡逻处突岗位按照体能测评成绩60%、笔试成绩40%比例折算成最终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2比例入围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下同);监管勤务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2比例入围面试;其他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5比例入围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笔试成绩(巡逻处突岗位按最终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比例折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考察按有关要求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组织体检、考察。

(七)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 浙江省公安厅门户网站(http://gat.zj.gov.cn/);

2. 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

(二)招聘过程相关信息(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等工作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招聘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考生应如实报考,按要求参加考试,服从考务安排。如发现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或不服从考务安排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生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场所的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安排,详见附件2。

(五)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7286788(浙江省公安厅直属机关纪委);0571-87287051(浙江省公安厅人事训练处)。

(六)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厅机关辅警岗位联系电话:0571-87287026,联系人:王老师;机场公安局辅警岗位联系电话:0571-86662279,联系人:陆老师。

浙江省公安厅政治部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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