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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找擅长刑事会见律师费用(刑事律师会见当事人的流程)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半根烟闯江湖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19 18: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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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全民拍丨广西玉林:农民工工资被拖欠 多方积极介入解难题

新华社南宁1月26日电(记者黄浩铭、黄凯莹)新华社客户端“全民拍”栏目近日接到网友线索:广西玉林市观澜溪谷项目从2021年8月底停工至今,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多次讨薪未果,希望能得到关注。记者采访了解到,在有关部门积极介入下,近日,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依法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施工总承包单位犯罪嫌疑人黄某某执行刑事拘留。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已开始向农民工支付部分工资。

记者近日在位于广西玉林市玉东新区的观澜溪谷项目工地看到,工地只有一名门卫在看守,地面建筑建了1至2层,项目现场已无施工迹象。据了解,该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存在纠纷,施工单位称,建设单位不落实政府对工程项目监管的相关要求,挪用项目履约保证金,资金链出现问题,已无法正常履约。而建设单位则称,施工单位在没有达到合同约定建设进度的情况下要求提前支付工程款,是违约行为。在双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该项目处于停工状态。

前来追讨工钱的木工班组长蒋雄说,自己带领工人2021年5月至8月分批进场从事模板搭建工作。2021年8月底,项目停工,拖欠的工资一直没结清。

参与项目建设的部分农民工反映,该项目2020年12月开始施工,直到2021年8月中旬才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未按照相关规定通过“桂建通”平台落实“一金七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月足额支付工资、签订劳动合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分账管理、分包企业委托总承包企业通过银行代发工资、施工现场设立维权告示牌、工资支付承诺等制度),是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原因之一。

玉林市玉东新区建设局局长王政表示,2020年12月,玉东新区建设部门发现观澜溪谷项目存在擅自进行土方施工的情况后,对该项目发出停工整改通知书,项目随即停止施工。2021年2月,玉东新区出台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改革实施方案,允许符合条件的工程项目按照程序申请办理各项审批手续,开工和审批同步开展。观澜溪谷项目建设单位申请按照该政策组织开展项目建设,并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办理了相关手续,因此不属于无证施工。

关于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问题,王政表示,该项目参与方通过合同约定按照工程进度进行付款,并签署了落实“一金七制”承诺书,在该项目2021年8月底因合同纠纷停工之前,玉东新区相关部门并未收到欠薪方面的举报和投诉。

玉林市玉东新区建设局副局长杨方武介绍,2021年9月开始,玉东新区建设局陆续接到观澜溪谷项目工人欠薪的投诉。玉东新区建设部门多次责令该项目进行整改,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之间相互推诿,消极应对。玉东新区建设局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了扣分、通报批评处理,并暂停建设单位广西汉桂园文化投资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广西中凯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西同威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在玉东新区承建项目的竣工备案及相关审批备案事项申报业务。

王政表示,经过多次协调,项目建设方和施工方已将筹集的首批20万元欠款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发放到农民工手中。目前,玉东新区建设部门已向玉林市劳动监察和公安部门移送观澜溪谷项目欠薪情况的相关材料,提请相关执法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日前,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对观澜溪谷项目欠薪案进行立案侦查。据调查,该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农民工工资发放问题上相互推诿,经政府相关部门多次调解,并在接到《责令支付劳动报酬的通知书》的情况下仍未在规定期限前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不积极解决欠薪问题。

玉东新区相关负责人表示,玉东新区将持续跟踪落实此事,竭尽全力让农民工拿到工资。

北京市盈科(南宁)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韦霄云表示,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的相关要求,工程项目存在违章、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存在纷争,均不能成为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理由,政府各部门对发放农民工工资与否有协调、管理、监督、惩戒的联动作用,各有关部门应当加大执法力度,让法律发挥其强制性的作用。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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