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刑法小常识

晋安刑事犯罪案律师咨询电话(福州市晋安区律师事务所)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小爱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18 03:42:26

晋安刑事犯罪案律师咨询电话(福州市晋安区律师事务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廉洁征兵的政策规定,严明征兵纪律,拓宽监督渠道,营造风清气正的征兵环境,树立军队良好形象,现将有关提醒和廉洁征兵监督方式予以公告,欢迎广大群众监督:

郑重提醒,应征入伍靠的是自身过硬的条件,没有什么捷径可以走,如发现应征青年及家长有违反廉洁征兵行为的一律取消应征青年入伍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法律纪律责任。

常见6种诈骗方式

1.谎称自己在军队的亲戚有权定兵。谎称自己在某部队内有将军或师旅团长等级别的亲戚,以有权定兵和提供兵员指标为幌子,骗取适龄青年和家长的信任,以入伍需要活动经费为由索要钱财。

2.谎称有关系可以通过体检和面试。谎称在医院或其它部门有关系,以可以帮助应征青年顺利通过体检、面试等为借口,骗取钱财。

3.冒充接兵干部或现役军官敛财。冒充前来接兵的“干部”,以能帮入伍青年考军校或提干为由,让应征青年及其家长主动将钱财送给他们。

4.打着当地征兵部门的领导幌子敛财。自称认识当地人武部的领导或其亲戚是武装部领导,打着能帮应征青年入伍的幌子,以需要活动经费为由索要钱财。

5.以能调换岗位等为由敛财。谎称在部队有关系,以能够帮助入伍青年调换岗位、工作调动为名骗取钱财。

6.组织团伙进行诈骗。组织诈骗团伙,一人当“托儿”,以花言巧语骗取应征青年及其家长的信任,其他人或冒充人武部干部或充当前来接兵的“干部”,让应征青年及其家长主动将钱财送给他们。

军委国防动员部廉洁征兵“十不准”

1.不准截留挪用征集指标;

2.不准降低征集标准条件;

3.不准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材料;

4.不准单独走访约见应征青年和家长;

5.不准向应征青年收取费用;

6.不准私自定兵;

7.不准收受应征青年钱物和接受宴请;

8.不准违规插手基层征兵工作;

9.不准在公开公示上打折扣搞变通;

10.不准私自退兵、随意退兵。

为切实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征兵氛围,现将省、市、区三级廉洁征兵监督举报电话、邮箱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对征兵工作进行监督。

福建省征兵办

监督举报电话:

0591-24950255

0591-24950351

监督举报邮箱:

FJLJZBJDY@163.com

福州市征兵办

监督举报电话:

0591-24954042

监督举报邮箱:

fuzbb@qq.com

晋安区征兵办

监督举报电话:

0591-62003800

0591-62003699

监督举报邮箱:

1633997495@qq.com

2023年度晋安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聘请社会各界人士担任廉洁征兵监督员名单

陈为友:13506996916

吴 强:13799956737

蔡 炜:13809518060

陈清标:13405916666

李爱国:13850178216

王金良:13599051161

来源:今日晋安、福建征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