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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宜宾专业的刑事大案律师(宜宾刑事案件侦破纪实)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罗小弟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17 00:30:47

四川宜宾专业的刑事大案律师(宜宾刑事案件侦破纪实)

人怕出名猪怕壮,11月10日宜宾首富、国企伊力集团董事长章英启遭四名劫匪绑架勒索,被索要一亿元!话说第二天就是双十一,这些绑匪确实会选日子。罗爷极度怀疑他们是在为双十一血拼做准备。

绑匪为了控制章英启,设计了一个圈套让其涉入杀人案中。章英启在被胁迫的情况下杀死了一名无辜女子。第二天,章英启被放回家取钱,途中张英启报案,几名绑匪被迅速抓捕!

对于这几名劫匪的智商罗爷是醉了,以为让别人犯了错,别人就会被自己束缚……

对于这几名绑匪会有怎样的结果大伙儿也许都能猜得到,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并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所以4名犯罪嫌疑人或将面临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严厉制裁。

回过头来再说说章英启,与他相似案例是怎么断的?

案例一

2008年10月,为敲诈钱财,河南平顶山市一个8人犯罪团伙先行绑架平顶山市新华区检察院工作人员夏先生,后又胁迫夏先生强奸和暴力迫害一名无辜女学生并录制了视频,最后女学生死亡。这8名犯罪分子欲用这个视频勒索夏某1000万元。

后来夏先生报案,负责侦办此案警方表示,夏先生在蒙眼情况下,被迫强奸了一名女子,还被迫用绳索勒这名女子。因此,8人因故意伤害等罪被起诉,而夏某没有被起诉。

案例二

同样在宜宾2009年曾出现过类似案件,与本案如出一辙,后公安机关在刑事侦查时,逮捕了绑匪,但对被胁迫杀人者未予逮捕,在公诉期间,检察院要求对被胁迫杀人者追究刑事责任。最后,人民法院在审判中对被胁迫杀人者判决了实体刑法(实体刑法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对于章英启的行为是否涉嫌犯罪,律师们有不同看法。

NO.1有律师认为章英启无罪:

第一:如果章当时尚有选择的自由,则涉嫌构成共同犯罪中的胁从犯。《刑法》第28条的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加之其有自首和重大立功情节,依据《刑法》第67条、第68条及《刑事诉讼法》第173条规定可以对其不起诉。

第二: 如果章当时因外在的强迫和控制,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完全丧失了意志的自由,进而丧失了选择行动的自由,没有选择的余地,则成立犯罪阻却事由,依据《刑法》第16条的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NO.2有律师认为张英启有罪

有律师认为虽然法律不能要求人人都做英雄,但在此案中,章虽为被胁迫杀人,但在生命面前人人平等,不能以生命换取生命,不能以刑事中的小件换取大件作为免刑要件,章仍需承担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但被胁迫杀人可在量刑时作为减刑参考。

其实,章英启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就交给律师去辩证,让法官去纠结吧!

罗爷现在好想知道,如果大伙儿被绑匪胁迫要求杀人,会如何选择呢?

选择题:我____牺牲自己,____干掉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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