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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地区刑事申诉律师咨询(天津刑事律师电话咨询)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鬼火少年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16 09:45:22

天津地区刑事申诉律师咨询(天津刑事律师电话咨询)

日前,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就一起涉产权刑事申诉案件召开公开论证会,原案办案人、申诉人代理律师、申诉案件办案人以及由人大代表、法学教授、资深律师组成的第三方受邀人员参加论证会,天津检察系统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干警40余人现场观摩。

这是天津市检察机关首例涉外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是持续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重要举措,也是践行高质量发展任务要求、持续优化天津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宫鸣就此项工作做出批示:

这是一次检务公开有益探索实践活动。

案情提要

2018年5月24日,一分院依法立案复查美籍华人李某某不服某检察院就王某某职务侵占案不起诉决定的申诉一案。李某某认为王某某侵占其公司股权构成犯罪,对原办案机关某检察院做出的不起诉决定不服,向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出申诉。

一分院承办申诉案件的检察官在认真审查申诉材料和原案卷宗的基础上,对被不起诉人王某某的相关情况进行深入调查,与远在美国的申诉人李某某进行通话认真听取申诉理由,并多次与申诉人在国内的委托代理人沟通,充分听取申诉方的法律诉求,精准把握当事人的诉求和争议焦点。

为加强企业产权司法保护,做好以案释法工作促进息诉罢访,一分院积极创新审查方式,精心组织召开了此次公开论证会,希望通过这种新的形式为申诉人和原案办案人提供一次充分表达诉求和理由、充分交流的机会。

申诉人李某某已91岁高龄,远在美国,因年龄、身体情况不便参加论证会,由其委托的代理律师出席并发表意见。代理律师运用多媒体充分阐述了案件的焦点问题、申诉人的诉求和申诉理由。

原案承办人通过多媒体示证系统全面出示案件证据,就案件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进行了细致分析,针对争议焦点问题进行了详细阐述。

双方围绕多份鉴定意见如何采信等焦点问题进行了激烈辩论,三名受邀人员分别对申诉方和原案承办人就案件相关情况进行了询问,双方都进行了认真的回应和解释说明。经过三十余次的问答、近两个小时的多轮质询,案情脉络逐步清晰,焦点问题逐渐明确。

三名受邀参加论证会的人大代表、法学教授、资深律师分别发表了个人意见,均认为根据现有证据未达到起诉标准,认同原办案单位作出的存疑不诉决定。

申诉人的委托代理人对检察机关提供充分表达意见的平台予以感谢,并表示将努力向申诉人做好案件的解释说明工作。

申诉案件的承办人将综合考虑原案承办人、申诉人代理人以及专家评议意见,依法对申诉案件做出复查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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