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刑事案件中,经常可以听到或者在法律文书上看到“另案处理”这一概念。那么什么是另案处理呢?案件什么情况下才能另案处理?
南京著名刑事辩护律师-徐义明律师解答:另案处理是指在办案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对于涉嫌共同犯罪的案件或者其他案件的罪名与该案件有牵连关系的部分犯罪嫌疑人罪名相牵连。
南京著名刑事辩护律师补充说明,根据我国法律有特殊规定或者刑事案件本身存在有碍侦办的特殊情况等原因,该案的当事人不能或者不宜与其他同案犯罪嫌疑人同案处理,而从刑事案件中分离出来单独或者与其他案件并案处理的情形。对于这种案件称为另案处理。
“另案处理”涉及的犯罪类型十分宽泛,适用率较高的主要集中在侵财型犯罪和聚众型犯罪中,这些犯罪具有发案率高、涉案人数多以及案情较为复杂等特点。其次,“另案处理”在各地区适用情况差异大。全国各地法院每年“另案处理”的案件数量及适用比例之间的差异较大,即使在刑事案件总量及每年案件数量相近的地区,其“另案处理”的适用数量及比例也存在非常明显的差异。再次,职务犯罪“另案处理”的适用比例高。随着我国职务犯罪查处的数量不断攀升,对贪腐窝案、串案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职务高低为标准或根据行为性质(如受贿、行贿),进行异地分案侦查、异地分案起诉、异地分案审理等已经成为司法实践中比较常见的做法。
南京著名刑事辩护律师-徐义明律师补充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规范刑事案件“另案处理”适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第三条 涉案的部分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适用“另案处理”:
(一)依法需要移送管辖处理的;
(二)系未成年人需要分案办理的;
(三)在同案犯罪嫌疑人被提请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审查起诉时在逃,无法到案的;
(四)涉嫌其他犯罪,需要进一步侦查,不宜与同案犯罪嫌疑人一并提请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审查起诉,或者其他犯罪更为严重,另案处理更为适宜的;
(五)涉嫌犯罪的现有证据暂不符合提请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审查起诉标准,需要继续侦查,而同案犯罪嫌疑人符合提请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审查起诉标准的;
(六)其他适用“另案处理”更为适宜的情形。
南京市刑事诉讼律师哪里找(南京刑事律师联系电话)
在办理刑事案件中,经常可以听到或者在法律文书上看到“另案处理”这一概念。那么什么是另案处理呢?案件什么情况下才能另案处理? 南京著名刑事辩护律师-徐义明律师解答:另案处理 时间:2023-05-15南京市刑事诉讼律师代理费(南京请个刑事律师要多少钱)
当家人被抓了怎么办?南京刑事拘留会见律师经常会遇到当事人家属从进办公室就开始哭。南京刑事拘留会见律师在这里建议,这时候一定要先保持冷静,拘留到判刑其实还有一段时间,是完 时间:2023-05-15宁波宁海刑事律师咨询排行(宁海最好的律师)
为帮助涉嫌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前夫脱罪,浙江省宁海县一女子不但自己在法庭上撒谎,还指使4名同村的村民一起作伪证,最终不仅没把前夫“救”出来,反而把自己也搭了进去。日 时间:2023-05-15宁波宁海刑事律师怎么收费(宁波刑事案件律师事务所)
2018-09-28 15:49 | 浙江新闻客户端 | 通讯员 杨杨翻开尘封的档案,看着那些珍贵的老旧照片、检察年鉴、报刊剪辑,寻找那些年、那些人、那些动人的故事……从筚路蓝缕到方兴未 时间:2023-05-15宁波宁海刑事律师收费标准(宁波刑事律师知名)
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1年6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 时间:2023-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