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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属于什么刑事责任(2020年如果发生了下列交通事故,严重了!要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南少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14 03:39:23

交通事故属于什么刑事责任(2020年如果发生了下列交通事故,严重了!要追究刑事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大家最先想到的就是赔偿问题,殊不知在有些交通事故中事故责任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将会有牢狱之灾。那么,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交通事故都有哪些呢?2020年,怎么划分交通事故责任?接下来就我为您一一介绍。

哪些交通事故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一)构成危险驾驶罪

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驾驶、情节恶劣的,需要处拘役、并处罚金。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驾驶、情节恶劣,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将根据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构成交通肇事罪

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将依照法律被追究刑事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应当依照法律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需要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款的规定,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重伤三人以上或者死亡一人,需要负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需要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他人财产或者公共财产受到直接损失,需要负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没有能力对三十万元以上的数额进行赔偿的。

(三)加重情节

在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需要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由于逃逸致人死亡的,需要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解释》第4条的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需要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重伤五人以上或者死亡两人以上,需要负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需要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他人财产或者公共财产直接损失,需要负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没有能力对六十万元以上的数额进行赔偿的。

(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2款的规定:因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需要负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在吸食毒品后、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在没有驾驶资格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明知道安全机件失灵或者安全装置不全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明知道是已经报废的或者没有牌证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了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五)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需要根据本解释和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办理。

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使用其他交通工具或者驾驶机动车辆致使他人财产或者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致人伤亡,构成犯罪的,需要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第一百三十五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至人死亡罪)等规定定罪处罚。

2020年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交通事故责任一般分为五级: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是相互对应的,也就是说同等责任与同等责任相对应、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相对应、全部责任与无责任相对应。

(一)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具有以下行为的,该当事人需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

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需要承担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的,需要由过错一方的当事人对事故的全部责任进行承担。

3、由于当事人逃逸,导致证据灭失、现场变动,公安交管部门不能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需要负全部责任;

4、当事人毁灭证据或者伪造、故意破坏现场的,当事人需要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5、驾驶机动车发生与本车有关联的交通事故时,当事人没有立即停车,没有对现场进行保护,导致不能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的,应该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6、当事人一方有报案的条件而没有及时报案或者没有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不能认定的,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7、各方都没有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都不需要承担责任。

(二)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当事人一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该当事人需要承担主要责任,另一方承担次要责任:

1、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存在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需要承担主要责任,另一方承担次要责任。

2、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有报案的条件而没有及时报案或者没有报案,导致事故基本事实不能查清的,机动车方应该承担主要责任,行人、非机动车一方需要承担次要责任。

3、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没有立即停车,没有保护现场,导致事故基本事实不能查清的,机动车一方需要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三)同等责任

交通事故是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的,其行为在事故中作用相当的,需要承担同等责任。当事人双方具有下列行为的需要承担同等责任:

1、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都存在违章行为,且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基本相当的;

2、发生交通事故后各方当事人都没有立即停车,没有对现场进行保护,导致交通事故责任不能认定的;

3.当事人各方在有条件报案的情况下没有及时报案或者没有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不能认定的。对于责任不确定、 交通事故不能查证事故事实的,公安交管部门应该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制定出来,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当事人情况、时间、地点及调查得到的事实载明,不需要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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