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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刑事律师事务所收费(招远市刑事律师事务所收费多少)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刀锋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13 08:03:34

招远市刑事律师事务所收费(招远市刑事律师事务所收费多少)

来源:中国证券报

今年以来可转债“打新”持续火爆,中国证券报记者发现,在超高的申购倍数背后存在一些不寻常的现象:一些注册资本仅1万元的公司,却顶格申购80亿元的转债;也有机构用数百个账户顶格申购,以提高中签概率。业内人士指出,这种现象的存在,不仅显失公平,还潜藏着一定的市场风险,相关规则亟待修补完善。

“卖水果的”顶格申购80亿

“低资质的法人账户随便打,而且顶格打。一个卖水果的都可以顶格打80亿元,6个账户就是480亿元。”在券商资管子公司工作的老郭(化名)向中国证券报记者抱怨,可转债打新收益着实丰厚,一些机构不惜在灰色地带游走,甚至用低资质法人账户来打新。

近期发行的苏银转债有效申购倍数达2565倍,此前发行的中信转债更是创下申购纪录:有效申购倍数高达5496倍。火爆背后,是机构投资者用数百个账户申购的“神操作”。中信转债网下申购中,多家机构动辄使用数百个账户打新。根据中信银行公布的配售结果,平安证券拿出500个账户顶格申购,每个账户获配1455手,共计获配约72.75万手。截至3月20日收盘,中信转债价格达107.77元,按此价格计算,平安证券已浮盈约5653万元。

不仅是“卖水果的”,“房产中介”似乎也加入了打新大军。在中信转债的网下获配情况明细表中,出现了招远金百房产中介有限责任公司、招远金百果蔬加工有限责任公司、招远金百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等22家公司的身影。从名字来看,这些属于房地产、农产品加工、酒业等行业的多家公司,俨然一个系列——“招远金百系”。

根据天眼查信息,这些“招远金百系”特点鲜明:招远金百果蔬加工等20家公司的注册资本均为1万元人民币,且都是在2016年10月成立;21家公司都是由山东金都百货股份有限公司100%控股,且共享同一个联系电话;有19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都是同一人。

成立不到3年、注册资本仅1万元,这些法人的资质引起业内人士质疑。然而,在中信转债网下申购中,这些“万元公司”都是顶格申购80亿元。从配售结果来看,这些“万元公司”还是有所收获——每个账户初步获配1456手,金额达145.6万元。20家“万元公司”初步获配规模合计达2912万元,可谓是“四两拨千斤”。

目前可转债“打新”的网下申购门槛似乎不高——动用几个法人账户,每个账户再准备好50万元的申购保证金,就可以提高自己的中签概率和获配规模。

“以前是按照申购金额的比例缴纳保证金,现在是统一交50万元就可以了。无论谁都是50万元。”老郭介绍。

中国证券报记者查阅资料发现,之前,可转债申购保证金的比例可高达50%。譬如2014年发行的“国金转债”,其发行公告明确规定,“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参加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应缴纳定金,定金数量为其全部申购金额的50%”;而2016年发行的“白云转债”,要求缴纳的定金是申购金额的30%。

若是上述“万元公司”面临的是30%或者50%的申购保证金,顶格申购就得分别拿出24亿元、40亿元申购,20家“万元公司”合计需要480亿元或800亿元的资金。

转债打新亟待一视同仁

“券商自营可以拿出两三百个账户去打新,而普通资管产品就只能一个账户去打?他们可以顶格打,资管产品不能顶格打。”老郭认为现在的打新制度对于资管产品很不公平,因为按照“资管新规”,资管产品只能使用一个账户申购,而且,申购金额与产品总资产挂钩。

老郭介绍,现在一些机构“打新”动辄使用的几百个账户,都是其2016年10月以前申请的,还没有作废。2016年10月,中登公司发布关于修订《证券账户业务指南》的通知,将一个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数量上限调整为3户,规定一个投资者在同一市场最多可以申请开立3个A股账户、封闭式基金账户,只能申请开立1个信用账户、B股账户。同时,对于2016年10月15日前自然人及普通机构投资者已开立的3户以上同类证券账户,符合实名制开立及使用管理要求,且确有实际使用需要的,投资者本人可以继续使用。

老郭表示,很多券商自营此前都申请了多个账户,现在仍然可以使用。在目前的“打新”条款下,用的账户越多,“打新”者的整体中签概率就越高。

中国证券报记者查阅发行公告发现,中信转债并未对网下配售的账户数量进行限制,只是规定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

“我观察下来,大部分转债,都是约定网上不得多账户打新,网下没有约定的,只是约定资管产品需要遵守法律法规。”老郭表示。

不过,此前发行的苏银转债、贵广转债、绝味转债都有明确规定:机构投资者每个产品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确认对应申购无效。

苏银转债、贵广转债、绝味转债规定“机构投资者每个产品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从文义来看,只是针对产品的限制。这是否意味着,如果一个机构用多只产品参与申购,还是可以间接地用多个账户“打新”?从网下配售结果来看,确实出现了同一机构多个账户申购并获配的情况。是因为这些机构使用了不同产品进行“打新”吗?老郭给出了否定的答案。“若是以产品‘打新’,账户主体会显示成产品,比如xx资管计划产品xx号,会把产品的具体名字写上。”

中国证券报记者按年份抽取了2012年至2018年的可转债发行公告,从样本情况来看,2018年以前,对于网上、网下申购,均无关于“一人一户”的明确规定。但是,2018年12月发行的海尔转债的发行公告则明确规定:机构投资者每个产品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联席主承销商有权确认对应申购无效。由此看来,发行人自身的“公平”意识确实在觉醒。

打新热潮下风险隐现

分析人士指出,对机构账户数量做出限制,也是出于规避风险的需要。毕竟,“多账户顶格申购”引发风险已有前车之鉴。

2017年,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7宝武EB”,发行规模为150亿元。根据“17宝武EB”申购规则,每个产品或证券账户可以顶格申购150亿元。一些投资者照常使用“多账户顶格申购”的套路。但谁也没料到,网下配售中签率居然高达3%。顶格申购的投资者,光是一个账户就要拿出4.5亿元认购。结果,700多户“合格投资者”弃购,逼得发行人及主承销商调整发行期。

“可转债打新资格是不需要认定的,法人只要有股票账号,就可以参与网下申购。所以就出现了‘1万元注册壳公司申购80亿’的现象。”老郭表示,A股的网下申购资格是需要认定的,而且有股票底仓要求。可以要求可转债“打新”要有一定底仓,同时规定不得多账户申购,这才符合公平原则。

目前,随着A股震荡调整,可转债打新更是要注意风险。经历了2019年初的上涨以后,无论从绝对价格水平还是债底的保护性来看,投资可转债的性价比有所降低。国金证券总量研究中心建议,投资者不要盲目追涨,需谨防价格回调风险。(记者 罗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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