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贪污罪,辩护律师主要应从以下几个角度正确适用法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贪污罪的既遂与未遂的认定
贪污罪是一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性职务犯罪,与盗窃、诈骗、抢夺等侵犯财产罪一样,应当以行为人是否实际控制财物作为区分贪污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对于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了虚假平帐等贪污行为,但公共财物尚未实际转移,或者尚未被行为人控制就被查获的,应当认定为贪污未遂。行为人控制公共财物后,是否将财物据为己有,不影响贪污既遂的认定。
二、共同贪污犯罪中“个人贪污数额”的认定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个人贪污数额”,在共同贪污犯罪案件中应理解为个人所参与或者组织、指挥共同贪污的数额,不能只按个人实际分得的赃款数额来认定。对共同贪污犯罪中的从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共同贪污的数额确定量刑幅度,并依照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三、贪污所生利息应否计入犯罪数额的认定
贪污(包括银行库存款后至案发前,被贪污的公款所生利息,不应作为贪污的犯罪数额计算。但该利息是贪污行为给被害单位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一部分,应作为被告人的非法所得,连同其贪污的公款一并依法追缴。
四、对赃款赃物追缴等情形的处理
贪污案件中赃款赃物全部或者大部分追缴的,一般应当考虑从轻处罚。
犯罪分子及其亲友主动退赃或者在办案机关追缴赃款赃物过程中积极配合的,在量刑时应当与办案机关查办案件过程中依职权追缴赃款赃物的有所区别。
职务犯罪案件立案后,犯罪分子及其亲友自行挽回的经济损失,司法机关或者犯罪分子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挽回的经济损失,或者因客观原因减少的经济损失,不予扣减,但可以作为酌情从轻处罚的情节。
抢夺罪刑事辩护律师哪家好(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对于贪污罪,辩护律师主要应从以下几个角度正确适用法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贪污罪的既遂与未遂的认定贪污罪是一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性职务犯罪,与盗窃、诈骗、抢夺 时间:2023-05-13青岛刑事犯罪辩护律师网站(青岛刑事辩护律所)
来源: 中国禁毒网 中国禁毒网讯 针对涉刑强戒人员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应继续执行强戒而未执行、相关办案机关衔接不畅、职责不明确等问题,山东省青岛市禁毒办充分发挥职能作 时间:2023-05-13经济刑事辩护律师热线电话(北京经济刑事辩护律师)
公益服务大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驻场律师遇到法律问题到哪儿咨询?发生邻里纠纷找谁调解?被“欠薪”可否获得法律援助?这些事情都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如何让这些“答案”触 时间:2023-05-13宜良刑事辩护律师出庭收费(宜昌刑事案件请律师多少钱)
【编注】本文系作者 葛鹏起 向“法律读品”赐稿,作者系云南省宜良县人民检察院反渎局局长,微信公众号:gepengqi,在此致谢。小编欢迎广大“读友”提出批评建议,更欢迎分享您的观点 时间:2023-05-13三明刑事案件辩护律师收费(有名刑事辩护律师收费标准)
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改革发展的基本前提。而黑恶势力是危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向黑恶势力全面宣战,人民法院义不容辞!自党中央、 时间:2023-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