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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专业刑事律师会见(中山刑事律师辩护)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南风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11 13:43:13

中山市专业刑事律师会见(中山刑事律师辩护)

你知道吗?

自今年1月1日起

广东已全面启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

这也是全国唯一

实现全省三级法院刑事案件

律师辩护全覆盖的省份

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

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广东省司法厅联手制定的《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规定,除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辩护外,其他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审、二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均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派驻的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新举措:指定辩护与被告人自愿相结合

非强制辩护范围的案件,被告人拒绝指定辩护人的,可以不再为其指定;

二审案件原则上只给提出上诉的被告人指定辩护人;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只对决定再审的原审被告人指定辩护人。

此举既保障被告人的刑事辩护权利,又充分尊重被告人的意愿,注重辩护的有效性,防止出现由于刑事案件律师辩护面扩展太大而出现提供的辩护不够有效的情况,保证案件审理顺畅高效。

明确没有履行通知辩护职责的法律后果

二审法院发现一审法院未履行通知辩护职责,导致提起上诉的被告人在一审期间未获得律师辩护,被认定为属于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而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法院没有履行通知辩护职责,或者法律援助机构未履行指派律师等职责,导致被告人审判期间未获得律师辩护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广东省全面启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

是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

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

也是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的一大进步

对此,中山市司法局创新方法

完善制度、提高标准、强化监督、

多措并举优化法律援助服务监督

稳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

具体采取了哪些举措?

目前工作成效怎么样?

一起来看看

01

建立刑事辩护律师人才库

为进一步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援助质量,市法援处精心挑选执业满三年以上,有一定刑事辩护经验,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强的律师,按照区分专业、统筹分工的原则,建立刑事案件辩护法律援助律师库

目前,该律师库共有律师460余名。加强刑事案件律师培训,组织律师开展“中山市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暨律师办理黑恶势力案件辩护代理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刑事案件律师辩护专业水平和专业素养。

02

多方合作畅通工作渠道

联合市中院制定《中山市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案件审判中的辩护作用,规范指导律师进行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工作。

建立了“司法局 法院 律师协会”三方联动工作机制,明确三方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权责、流程、操作规范、工作人员选派、律师权利保障、场地设备硬件配置等内容,实现快速流转、指派援助律师等工作要求,确保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工作无缝对接。

为进一步提高办案效果,推动办案机构下沉,2018年7月,市法援处在第二法院设立驻小榄办事处

成立以来,该办事处共承办刑事案件1000余宗,破解了第二法院案件指派困难、文书流传不便等难题,有效缩短了法律帮助工作梳理和指派时间,更有效地保障了刑事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03

规范律师指派程序

为提高律师办理法律帮助案件的积极性,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优先指派刑事案件辩护,采用轮派式指派刑辩全覆盖库内律师的同时,充分考虑个案的特殊性,律师的执业年限、专业特长、办案水平能力等各种因素,对涉及女性、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选择性指派合适的律师。针对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等法律帮助类案件,一律指派专门律师办理。

04

保证律师辩护质量

细分各类,高效运作,专门制作法律帮助表格,规范法律帮助类案件档案,将法律帮助类案件分为庭前与在押两类。庭前的法律帮助根据法院通知函,分批次从刑辩律师库中指派法律援助律师为被告人提供服务。

在押期间的犯罪嫌疑人则由驻看守所的值班律师通过视频问答的方式提供法律帮助。

在案件质量监督方面,通过旁听、案件质量评估、第三方回访等方式,从阅卷、会见、承办态度和办案水平等全方位对律师办案过程进行追踪,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开展质量。

中山市司法局将继续全力推动

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

让当事人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

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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