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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区刑事官司律师电话(大丰区刑事案件)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泽大大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11 10:20:55

大丰区刑事官司律师电话(大丰区刑事案件)

记者 余以墨

日前,A股上市公司ST辉丰(002496)披露的业绩预告显示出强劲的增长势头。根据其2021年中报及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该公司2021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5亿元,预计2021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亿元-5.8亿元。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刘鹏律师向《投资快报》记者表示:“ST辉丰此前因为信披问题被处罚,证券虚假陈述代表人诉讼一案投资者已获一审胜诉,目前公司已经提起上诉,案件进入到二审。就公司经营现状及业绩表现来看,赔付能力基本不用担心。”

证券虚假陈述代表人诉讼投资者已获一审胜诉

今年7月16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就ST辉丰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根据一审判决,ST辉丰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许某等224人损失总计8719.92万元。

随后,公司发布公告称,因不服一审法院判决,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高院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或者裁定一审法院重审本案。

依据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一审判决内容,投资者于2017年4月26日至2018年4月19日期间买入ST辉丰,并在2018年4月20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可发送姓名、股票名称、电话发送邮件到 suopeibao@126.com,或关注“股民索赔宝”公众号参与索赔。

刘鹏律师表示,ST辉丰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作为江苏省范围内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的第一案,一审判决虽然尚未生效,但对后续投资者索赔具有重要参考作用。

业绩强劲利好股民索赔

因ST辉丰证券虚假陈述而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可以在股民索赔宝公众号上登记向法院提起民事索赔诉讼。

ST辉丰8月25日晚间披露半年报及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2021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21亿元,同比下降6.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5亿元,上年同期亏损4834.13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36元。预计2021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亿元~5.8亿元,同比增长237.13%~291.07%;基本每股收益盈利0.33元~0.38元。

刘鹏律师表示,ST辉丰业绩大涨对于股民索赔来说是重大利好消息。

这些股民只要起诉就大概率能获赔

公开资料显示,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系国家农药定点骨干生产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位于麋鹿故乡、誉有东方湿地之都的江苏省大丰市。2010年11月9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证券简称“辉丰股份”股票代码:002496)。

只要起诉就大概率能获赔,对于满足索赔条件的股民来说,及时加入股民索赔队伍维权是法律赋予股民的权利,也能帮助股民弥补亏损。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及时发送姓名、股票名称、电话到邮箱 suopeibao@126com参与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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