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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刑事律师咨询电话(兰州市刑事知名律师)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邱大大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11 09:4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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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公安厅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为充实警务辅助力量,甘肃省公安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辅警80名,其中甘肃省公安厅机关25名、矿区公安局20名、森林公安局3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

2.甘肃省户籍;

3.年满18周岁;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脸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红绿色盲,无纹身,无残疾,无口吃,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

5.已与有关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的在职人员,考察合格后需提供原用工单位出具的解除合同函;

6.下列情形不得报考: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所规定的禁止聘用警务辅助工作人员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

招聘人员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报考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

(三)优先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招聘: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3.退役士兵;

4.政法、公安类院校毕业生;

5.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所规定的具有其他优先聘用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其中,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公示等考务工作委托甘肃人力资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一)发布公告

通过甘肃省公安厅门户网站、甘肃公安微信公众号、西北人才网及其微信、微博等平台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月9日—2023年1月27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网站为西北人才网(http://www.xbrc.com.cn)。

报名时间:2023年1月28日8:00—2023年1月31日18: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名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计划简表,按规定时间登录西北人才(www.xbrc.com.cn)点击“甘肃省公安厅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专栏—“我要报名”端口,注册登录账户(该账号是应聘人员报名、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存)。登录后,仔细阅读报名须知,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逐项填写信息并上传附件,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

2.资格初审。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可于提交申请次日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3年2月1日18:00。

3.缴纳费用。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1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2月2日18:00。

4.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的问题,请拨打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联系解决,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应聘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可更改。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笔试

1.科目与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考试时间90分钟。文职辅警岗位中指挥中心值班1、网络和终端维护、视频图像管理、机房监控与运维、信息化应用管理、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协助管理、医务岗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20%)、公安基础知识(20%)和岗位专业知识(60%),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30%)、公安基础知识(20%)和公文写作(50%)。勤务辅警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50%)、公安基础知识(50%)。

2.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时间地点为准。

3.考试要求。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参加笔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通过西北人才网查询。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严格审核认定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复审人员需携带报名登记表(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退伍军人还需携带退伍证。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缺考或成绩为零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对于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采取核减招聘计划的方式直至达到1∶3面试比例。通过核减招聘计划仍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可采取降低面试比例的方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但不得低于1∶2,且面试后最终总成绩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体能测评、体检环节。对于无竞争性岗位,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可以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应达到同一面试题本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以上,且面试后最终总成绩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体能测评、体检环节。

新闻采编、视频制作编辑、医务岗采取现场实际操作的方式面试,其他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参加面试人员须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为准。


(六)总成绩确定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缺考者,不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及入围体能测评人员(勤务辅警岗位)名单通过西北人才网公布。


(七)体能测评

报考勤务辅警岗位的,需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合格者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证件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工作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实施,具体要求如下:

1.参加面试的勤务辅警岗位报考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内容为:男子组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纵跳摸高;女子组10米×4往返跑、800米跑和纵跳摸高。

3.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考生在测评前可试跑一次;1000米(800米)跑只测评1次。

4.体能测评上述3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体能测评通知在西北人才网发布。


(八)体检

根据应试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该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公安机关根据辅警管理相关规定,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办法》,结合拟聘用岗位条件,从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考察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西北人才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证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聘用与培训

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签订《警务辅助人员劳动合同》,参加入职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本次聘用辅警最低服务期限为1年,未达到最低服务期限主动离职的,由个人承担培训费和服装费。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和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通知要求,将通过西北人才网及其公众号向社会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对不法利益团伙举办的各类违规培训、短信诈骗等行为,广大应试人员要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三)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报名咨询电话:0931-8727856(甘肃人力资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政策咨询电话:0931-5156628/5156693(甘肃省公安厅政治部)

监督电话:0931-5156807(甘肃省公安厅机关纪委)

咨询时间:9:00-12:00,14:30-18:00(工作日)


附件(点击蓝字下载)

附件2--甘肃省公安厅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岗位计划简表(厅机关)

附件2--甘肃省公安厅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岗位计划简表(矿区公安局)

附件2--甘肃省公安厅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岗位计划简表(森林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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