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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安刑事犯罪案律师排行(晋安区法院刑事案件开庭公告)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猫趣洞主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08 14:28:55

晋安刑事犯罪案律师排行(晋安区法院刑事案件开庭公告)

“坦白从宽,牢底坐穿”,这句话在民间流传多年,如果你真是这样认为那可就错了!

今天和大家聊一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让我们从晋安区检察院本月办理的两起盗窃案说起……

案例一

嫌疑人黄某三次盗窃,因盗窃金额较小且所盗物品在黄某被抓获后悉数归还,晋检对其启动认罪认罚程序,在承办人耐心解说法律后果后,黄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综合考虑黄某的悔罪表现、犯罪性质后,晋安区检察院最终决定对黄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案例二

嫌疑人刘某涉嫌在公交车上扒窃手机,但从侦查阶段开始就拒不认罪,并将自己伪装成一名无辜的受害者。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承办检察官决定启动认罪协商程序,与值班律师共同对刘某进行释法说理,告知其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最终突破刘某的心理防线,使其如实供述犯罪行为,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综合考虑本案情节后,晋安区检察院对本案提出了减轻20%的量刑建议。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究竟是什么?

2016年9月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福州也成为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试点城市之一。

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晋安检察在行动!

为了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晋安区检察院也撸起袖子进行了多方探索——在试点工作开始不久,晋检就及时出台《关于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多次与区司法局、区法院、晋安分局召开专题联席会议,总结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经验,探讨制度实施中存在难点及其解决方案。

近日,晋安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福建志昂律师事务所召开了认罪认罚制度与值班律师制度推进研讨会,会签《关于值班律师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会后举行了值班律师室的揭牌仪式,在晋安区检察院为值班律师设立专门办公室,未来每周三、周五值班律师将在此固定值班,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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