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刑法小常识

池州专业刑事律师网站(池州专业刑事律师网站官网)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何百叶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06 03:47:54

池州专业刑事律师网站(池州专业刑事律师网站官网)

近日,一条“山西果农两万斤苹果在荆州销售难”的新闻引发荆州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不少热心市民纷纷订购苹果,一场爱心接力在荆州上演。不过,有媒体却发现,这位山西果农近年来频频在全国各地向媒体求助销售苹果。

一场场爱心帮扶的背后,真的是苹果销售难,还是打着销售难的幌子“悲情营销”?

“帮帮果农”已成多年套路

仍有许多爱心市民受骗

顾客:“您那里苹果还有没有?”

王姣义:“还有。”

顾客:“我们在沙市便河这里,我昨天跟您打过电话了。”

王姣义:“我知道您那里要12箱。你看这个电话也是催我要苹果的。”

在荆州城区草市街的一间小门面里,来自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南贾镇东刘村的果农王姣义电话响个不停,这些电话都是订购苹果的市民打来的。因为销售情况火热,这几天王姣义已经连续三次用大货车将苹果运到荆州销售。

王姣义:“卖得真挺好的。”

记者:“一共卖了多少箱了?”

王姣义:“今天是第三次(卸货)了,今天早上刚卸的货。第一次拉了1050箱、第二次750箱,今天第三次拉了761箱。”

几天前,王姣义还在为苹果卖不动而发愁。11月20日他找到了荆州媒体求助称:“自己上有80多岁的老父亲,下有15岁的女儿,与妻子早年离异,现在一家三口人主要靠种植10亩地的苹果园为生。11月中旬他带着1000多箱苹果来到荆州,在景明观路租了一个店面卖苹果,没想到无人问津。”

此前媒体曾报道过困难果农王姣义

王姣义的求助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了爱心市民的广泛关注,不仅苹果找到了销路,一些公益组织和周边居民还纷纷上门主动帮他卸货、装货、记账。

记者:“您在这里是做什么?”

市民:“给他帮忙。记帐卸货打电话。”

记者:你们都是志愿者?”

市民:“志愿者,免费帮他干活。”

此前媒体曾报道过困难果农王姣义

媒体帮助遇到困难的果农销售苹果,本是应急状况的补救之策;爱心市民购买苹果,以善心扶危济困,传播的是正能量,让我们感受到荆州市民的爱心和荆州这座城市的温度。

但令人费解的是,当记者在百度上搜索“王姣义 、苹果”两个关键词,出来了数十条与其有关的新闻。例如,2016年12月《湘潭晚报》报道新闻《10吨从山西拖来的苹果滞销,湘潭市民纷纷向果农伸援手》;2018年11月《星沙时报》公众号推送新闻《3块多钱一斤的苹果没人要!上万斤苹果滞销,帮帮他们吧!》;2019年1月芜湖新闻综合广播和山西综合广播连续报道新闻《晋皖两地广播伸援手,助临汾果农千里一日还》。

在这些新闻报道中,王姣义面对媒体采访时的说辞和做法几乎如出一辙。更让我们感到疑惑的是,记者在网上搜索发现,还有些媒体报道了与王姣义同村、同镇甚至同县的果农们在贵州修文、安徽池州、浙江东阳、湖南汨罗、湖北随州等地,以同样的方式销售苹果的新闻,“悲情营销”已经成为王姣义和当地果农通用的一种套路。而对于这样的营销手段,荆州本地的商家早已见怪不怪。

荆州两湖水果批发市场商户:“以前就这样,好多年了。我们在网上看到了蛮多,在山西也看到了。比如把苹果倒到地上、倒到沟里给人家看,说自己苹果卖不完,家里很困难,小孩子穿的破破烂烂的,从以前就这样利用媒体去宣传。”

别让“悲情营销”透支社会爱心

“悲情营销”说到底,是对市民善良和爱心的无情榨取。

荆州市社科联副主席谢葵:“若苦心孤诣搞虚假宣传、悲情营销,甚至蓄意制造假象,就逾越了经营的道德底线。类似现象频频出现,只会透支人们的同情心,割断买卖双方的信任纽带,久而久之破坏的是社会秩序。”

另一方面,“悲情营销”通过虚构事实,骗取媒体资源为其宣传呼吁,然后从中获利,受损的是媒体的公信力。

长江大学文学院副教授李德龙:“当基于事实的悲情营销被不断重复上演,甚至纷纷模仿复制成为群体现象时,就会造成媒体公信力的滥用。对媒体而言,我们要对此抱有警惕。”

对于“悲情营销”,我们不能只限于道德上的谴责。少数人利用“悲情营销”投机取巧,不仅损害了行业、品牌形象,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湖北大柏地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季:“经营者在商品销售过程当中,以故意的方式虚构事实,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实际上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可以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对经营者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责令改正、消除影响。消费者当知道自己因受欺诈而购买了商品,可以要求退还购买的商品,返还支付的价款。”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微信公号)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