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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刑事律师电话(潍坊最好的刑事案件律师)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冷少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04 09: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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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刑事辩护律师观点表达灵活运用可视化??潍坊人人法务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可视化是通过增加信息接受的维度,即通过添加色彩、线条、图表、距离等维度扩充信息的表达力,它既是一种表达工具也是一种叙事思维。可视化是一个借助反应(表达)你脑海知识的工具,通过这个工具,可以更加清晰展现你的意思表示。
“诉讼可视化”,近年来越来越多地运用到民商诉讼中,颇受律师及法官青睐。那么,刑事辩护可否采用可视化技术?杭州律师事务所认为,应当充分运用“诉讼可视化”技术为刑事辩护工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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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位刑辩大家曾说:“刑辩律师全部业务活动的实质就是说服”,刑事律师在办案过程中要不断说服承办警官、说服公诉人、说服法官来接受自己的辩护意见,从而达到维护当事人利益之目的。说服的方式可以是口头形式,也可以是书面形式。可视化表达属于书面形式的一种特殊方式,即通过图表、图形或者视频来代替主要文字的表述,从而将己方意志传达给对方。从传播学角度看,这样的信息传递方式更加容易为人接受。
实践中,一些疑难复杂案件,事实情节丰富,证据繁琐,卷宗累牍,特别在一些同案犯较多的共同犯罪中,人物关系复杂,言词证据交错,这时仅依靠传统文字陈述案件事实、表述意见,难免“长篇大论”,显得冗长,极有可能造成承办人员“审美”疲劳,不利于刑事申诉律师意见吸收采纳。但是,若通过图表、图形、视频等可视化方式(配以适当文字表述)表达,一能直观地展示信息内容,即更加清晰地梳理案件事实脉络、发表辩护意见;二能节约办案人员阅读时间及精力,增强视觉效果,从而提高辩护意见被采纳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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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视化作为一种新型表达工具,在运用到传统的刑事业务中时,应当灵活把握,不能为了应用而应用,因为并非每个案件都适用,也并非一个案件中每个环节都适用。同时,要使用可视化技术,还要不断加强各种表达软件(如思维导图)的使用方法练习,这样才能确保以最便捷、最直接的方式来准确表达自己的观点。
可视化互联网产物,运用到刑事诉讼是一种趋势,作为青年刑事案件律师在接受新事物有独特优势的情况下,应该要有所关注与研究,从而便于今后自己的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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