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刑法小常识

黑龙江刑事辩护全覆盖(黑龙江刑事十佳律师)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小飞刀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04 03:51:49

黑龙江刑事辩护全覆盖(黑龙江刑事十佳律师)

4月3日,省法院与省司法厅在哈尔滨市联合召开全省推进律师调解全覆盖和扩大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视频会议,就贯彻落实全国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和律师调解试点工作推进会精神,进一步扩大、深化我省试点工作,更好发挥律师在保障人权、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作出部署。

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时态,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赵金成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省司法厅巡视员、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潘志学主持。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罗振宇宣读了《黑龙江省推进律师调解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关于扩大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范围的通知》,齐齐哈尔市司法局局长孙安勤、大庆市司法局局长刘勇、哈尔滨市道外区法院院长蔡天夫、大庆高新区法院院长李卓琳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赵金成强调,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和律师调解工作,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举措,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特别是律师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要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总结经验,准确把握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和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基本要求,加强力量建设、质量建设、保障建设,建立健全衔接机制,不断强化措施保障。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加大宣传表彰力度,确保扩大试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石时态在讲话中指出,一年来的试点工作推进积极有序,工作衔接高效顺畅,律师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作用凸显,取得的成绩应予充分肯定。石时态强调,在下一步扩大改革试点工作中,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有序扩大改革试点,努力形成党委有力领导、政府大力支持、各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广大律师积极参与的良好工作局面,合力破解工作中的难题。首批开展试点工作的法院要做好经验总结,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第二批试点法院要立即开始试点准备,积极与首批试点法院进行沟通交流,会同司法行政部门认真研究制定本地的工作方案,确保试点工作如期顺利开展。要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精准发力,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向纵深发展。

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财政厅、省司法厅有关部门同志,省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部分理事及委员会主任,省律协秘书处、省法援中心全体干部在省法院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地市政法委、财政部门相关领导,各中级、基层法院院长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市(行署)、县(市、区)、省农垦总局司法局局长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在各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分会场参会。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