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刑法小常识

安康好的刑事案件律师(安康最好的律师事务所)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洋洋不吃白菜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04 03:06:53

安康好的刑事案件律师(安康最好的律师事务所)

3月13日上午,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安康市司法局共同召开全市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座谈会,对去年11月以来全市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试点推进工作。安康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弋荣在会上作了讲话,安康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冯康主持会议并作了总结讲话。

座谈会上,与会律师代表首先就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在运行过程中存在问题发言,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与会基层法院代表简要汇报了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工作经验、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市中院刑事、民事、立案等相关业务庭负责人与参会人员还就试点工作热点难点问题展开充分热烈的讨论,达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总结经验,深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再上新台阶的预期目的。

市司法局副局长杨弋荣在讲话中回顾通报了全市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并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二是紧密协调配合,着力推进值班律师驻法院工作站建设;三是建立法院律师联系机制,有效打通刑事案件辩护“最后一公里”。杨弋荣副局长在充分肯定试点工作经验、成绩和亮点,指出存在问题的同时,对进一步明确定位强担当、加强协调铸合力、完善机制见成效和强化监督监管重落实,加大力度稳步扎实推进试点工作提出具体指导意见。

市中院冯康副院长在讲话中明确要求全市两级法院和市县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坚持常态化向同级党委、人大和政府汇报工作情况争取理解和支持。冯康副院长强调,各县区法院、司法行政机关要明确责任、统筹推进,全面提升试点工作整体水平。一要完善援助工作站落实好律师值班工作;二要充分调动律师参与刑事辩护的积极性;三要加大宣传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特别是要在做好试点工作基础上,坚持以推进“三项规程”为抓手,完善刑事法律援助等各项长效机制,同时有针对性克服和解决好人员、资金等方面阻碍试点工作推进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切实将试点工作作为重点指标列入今年工作考核,对照考核要求狠抓任务落实,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各项举措。

冯康副院长最后强调,全面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今后要继续深入探索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规律、服务方式和保障机制等,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安康经验,为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实践做出应有贡献,力争取得圆满成效。

据悉,2017年11月13日,市中院、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安康市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随后,两部门又联合下发《关于在人民法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通知》,要求市县区司法行政系统在全市两级法院设立统一标准的法律援助工作站,明确律师值班工作制度,规范值班律师服务,对律师履责情况进行监管。目前,全市市本级和10个县区全部完成法律援助中心驻法院、看守所的法律援助工作站挂牌工作,覆盖面100%。截止目前,全市因开展试点工作扩大通知辩护的法律援助案件240件288人,其中有37件通知辩护法律援助案件是由值班律师办理。

安康市中院相关审判业务庭负责人、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部分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共4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文许波∕图高峰 钱月娟)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