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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口刑事辩护哪家好(上海市虹口区律师 事务所的地址)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白晶晶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02 20:03:07

虹口刑事辩护哪家好(上海市虹口区律师 事务所的地址)

新民晚报讯 (通讯员 王晓阳 记者 袁玮)“遇事忌冲动,行事忌拳头,希望你以案为戒,深刻反省自己……”11月10日下午,虹口区检察院听证室里,一起故意伤害案不起诉公开听证会正在进行。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公开听证通过中国检察听证网面向社会现场同步直播,这也是上海检察机关首次通过互联网直播公开听证。

图说:虹口检察院举行不起诉公开听证网络直播虹口检察院供图

侦查机关代表、犯罪嫌疑人唐某及其辩护律师到场参加听证,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参与听证。社会公众用户通过“中国检察听证网”“12309中国检察网”官方网站、移动客户端或微信公众号收看听证直播及点播视频,远程参加案件听证过程,同时还可在观看过程中参与直播互动,评论留言。

听证会上,本案承办检察官、虹口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孔雁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并阐述了对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与法律依据。2019年年底,唐某因工作琐事与被害人黄某发生肢体冲突。期间唐某拳击黄某导致黄某右眼及鼻梁部位受伤。经鉴定,黄某已构成轻伤二级。案发后,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后在虹口区检察院的主持下,唐某与黄某达成和解并签署了《刑事和解协议书》。

孔雁认为,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但系初犯、偶犯且主动投案,到案后对自己故意伤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且已对被害人作出赔偿并获得被害人谅解,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对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侦查机关代表、犯罪嫌疑人唐某及其辩护人均对不起诉决定无异议。听证员经闭门评议,一致同意虹口区检察院意见,对唐某适用不起诉决定。在听证员见证下,虹口区检察院与唐某现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被害人黄某因路途遥远并未到场,但已对唐某表示谅解且对不起诉决定无异议,并出具情况说明。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后,孔雁对唐某进行训诫。唐某当场表示,感谢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给予这次改过自新的机会,经过此次教训,以后一定遵纪守法。

让司法公正“看得见听得到”,“检察听证”是检察机关深入推进司法公开的重要一环。虹口区检察院专门制定《关于听证直播工作的规定(试行)》,适应新形势下检察工作发展趋势和发展规律,全面提升检察听证工作规范性和司法公信力,此次公开听证网络直播也是虹口区检察业务与新媒体技术的又一次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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