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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刑事案件委托辩护合同(刑事案件委托书模板)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赵小焕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4-28 22:26:38

北京刑事案件委托辩护合同(刑事案件委托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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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委托代理协议书

协议编号:

协议地点:

协议时间:

甲 方(委托方):

住 址:

联系电话:

乙 方(受托方):

注册登记号: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方因涉嫌 一案,聘请乙方的律师为委托代理人(辩护人),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昭信守:

第一条 委托内容

(一)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 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提供法律服务。在授权范围内(以授权委托书为准)参与本案的诉讼活动,甲方指定 代表其履行配合协助义务,联系电话为

(二)乙方提供法律服务范围包括:

1.侦查及审查起诉阶段。包括(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1、提供法律咨询 ;

2、代理申诉、控告 ;

3、申请取保候审 ;

4、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5、会见犯罪嫌疑人;

6、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

2.审判阶段。包括(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1、一审出庭辩护或代理;

□ 2、二审上诉及辩护或代理。

3.其他: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应如实地向乙方承办律师介绍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不得隐瞒事实,伪造证据,弄虚作假,否则,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代理,所收律师费不予退回。

(二)乙方办案律师应依法履行律师职责,本案以判决、裁定、调解、和解、(视为)撤诉、终(中)止审理、终(中)止执行、移送其他机关处理等方式结案的,均视为委托事务的完成,甲方均应按本协议约定支付律师费

(三)若乙方有重大过错并由此造成了甲方的实际的重大损失,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终止委托,则未付之律师费免交,且已付之律师费应予退还。本合同项下的乙方过错赔偿责任以承办律师经由律协统一投保的律师执业责任险所实际获得的理赔额为限。

(四)乙方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按本协议约定的权限提供法律服务,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为甲方保守秘密。

(五)在协议履行期间,如甲方无故终止协议或者另行委托其他辩护人,将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已支付律师费乙方不予退还;如乙方无故终止协议,应退回甲方已支付的律师费用。

第三条 费用

(一)根据《 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以下费用(人民币):

1.律师费:

2.办案费:

3.备注:

(二)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发生的法院诉讼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异地办案差旅费、跨境通讯费、专家论证费等,由甲方支付。

(三)支付时间:甲方须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费用。

(四)付款方式:甲方可通过现金/电子转账/支票/汇票(选择请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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