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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拘捕令(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拘捕令最新消息)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小白脸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4-28 19:59:05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拘捕令(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拘捕令最新消息)

据安徽公安网消息,关于电信诈骗的新闻,相信大家都有所耳闻,不过,普通老百姓莫明其妙突然之间收到刑事拘捕令,可能会方寸大乱。近日,亳州市民金女士就因为盲信“刑事拘捕令”,被骗子唬走了28100元。

6月3日,市民金女士急匆匆来到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汤陵派出所报案,称其遭遇了电信诈骗。据金女士介绍,5日29日上午,她接到一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北京刑侦队”的叶翔警官。“叶警官”称,有人用金女士的身份证非法洗钱,金女士被列为犯罪嫌疑人。

金女士一开始并未相信,接着按照“叶警官”的指示添加了一个QQ号码,对方发来一份“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拘捕令”和“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两份文书,文书上面有金女士的个人照片、姓名、身份证号码等。金女士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一下子傻眼了。“叶警官”似乎非常“善解人意”,说帮金女士查询一下有没有其他一些案件牵涉。查询之后“叶警官”郑重其事地告知金女士确实涉嫌一起洗钱案,但身份可能是被冒用的,并且恐吓这件事情的严重性,更重要的是金女士已经被警方定为犯罪嫌疑人。

面对对方一连串的攻击,金女士无法再淡定,大脑一片空白。紧接着,“叶警官”说他负责这起洗钱案,要求金女士将银行存款转到安全账户,到时候如果查清资金来源是清白的,钱会返回到金女士的账户上。按照对方的指示,金女士到两家银行向对方账户转账了28100元。

6月2日,金女士试图拨打“叶警官”电话询问案件进展时,结果再也无法联系对方,她才发觉受骗。民警查看骗子发给金女士的两份“文书”,发现明显是伪造的,不但发文机关名称、文号不规范,印章更是漏洞百出。

目前,亳州警方已对金女士被诈骗一案展开立案侦查。

民警提醒:接到声称涉嫌洗钱、拐卖儿童、贩毒等重大犯罪的电话或短信,肯定是冒充公检法人员的诈骗,因为公检法机关绝对不会对违法犯罪行为通过电话进行调查处理;公检法机关绝对不存在“安全账户”,绝对不会让公民转账汇款。另外,凡是接到电话或短信,不管对方以什么理由询问您银行账户、密码,或要求您向指定账户转账汇款的,都是电信诈骗,不要相信。市民接到可疑电话或短信,自己一时不得其解的,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或向辖区派出所求助。

(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 路传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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