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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刑事侦查队(北京刑侦总队重大刑事案件)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情圣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4-26 20:05:58

北京刑事侦查队(北京刑侦总队重大刑事案件)

19日,北京市召开长峰医院火灾事故情况通报会,截至今天(19日)9时,经转院救治无效,29人遇难,其中,26人为住院患者、1名护士、1名护工、1名患者家属。

丰台区副区长李宗荣通报,4月18日12时57分,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接警,北京长峰医院住院部东楼发生火情。接警后,消防、公安、卫健、应急等部门赶赴现场处置。卫健部门共调集调配29辆救护车参与救援,疏散转移救治71名人员送往周边9家医院,有关医院立即开辟绿色抢救通道,调动一线医护力量和设备,全力投入伤员救治工作。

事发医院北京长峰医院隶属于北京长峰医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丰台区靛厂路291号,于1993年开办,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是一所以诊疗血管瘤、脉管畸形等疾病为主的二级综合医院,现有床位150张,住院病人132人,医护工作人员318人。发生火情的东楼建筑面积5298平方米,主要收治危重症患者。目前,长峰医院留院治疗患者78人,均妥善安置在长峰医院西楼。

初步调查结果公布:医院内部施工作业火花引发

北京市消防总队副总队长赵洋通报了此次火灾的事故原因。赵洋表示:经初步调查,事故系医院住院部内部改造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火花引燃现场可燃涂料的挥发物所致。事故具体原因和损失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下一步,将痛定思痛,举一反三,聚焦医院、养老机构、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等场所、单位,扎实开展排查整治,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整改消防安全隐患,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北京长峰医院院长王某玲等12人被刑拘

北京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总队长孙海涛通报,2023年4月18日,长峰医院火灾事故发生后,北京市公安局会同消防等相关部门,连夜开展调查访问、勘查检验等工作。

经查,北京长峰医院院长王某玲(女,44岁)、副院长汪某(女,37岁)、总务科主任王某阳(男,50岁),施工公司负责人王某峰(男,47岁)、现场施工人员程某君(男,33岁)等12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目前上述人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深入侦查调查、完善固定证据,依法打击处理。

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王昊男,央视新闻客户端

来源: 半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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