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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区刑事速裁(案件侦查多久)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厉小强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4-26 00:00:25

北京海淀区刑事速裁(案件侦查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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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检察院适用速裁程序

42小时完成两起盗窃案件

侦查、起诉、审判全部流程

2017年2月21日,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轻罪案件检察部在海淀公安分局执法办案中心新设立的速裁办公区向海淀法院公诉两起盗窃案件,海淀法院于当日在速裁法庭公开审判该两起案件,并当庭作出判决。两起案件从公安机关侦查到检察院提起公诉,最后由法院完成审判历时均只有42小时。这是北京市检察机关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后,在部分基层检察院设立轻罪案件检察部,积极贯彻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制度,推进刑事速裁工作,会同公安、律师、法院针对认罪认罚制度做出的又一项重大尝试。

据悉

2016年,海淀区检察院共审结刑事速裁案件630余件,实现了被告人认罪认罚的简单案件的快速流转。在运行过程中,公检法司等机关多次进行会商研讨,认为在速裁程序中,对部分事实清楚、证据明晰的案件,可以进一步细化分流,进一步缩短流转时间。海淀公安分局执法办案中心,作为公安机关除看守所外另一个集中处理案件的地点被纳入改革视线。海淀公安分局执法办案中心自2015年10日投入运行后,分局各办案单位分散办理的刑事案件的第一次讯问全部统一集中到办案中心进行,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后立即送到该中心,且在送交看守所前有最长48小时的羁押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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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海淀区公检法司四部门于2017年2月中旬在执法办案中心设立新的速裁办公区,检察院、法院分别设立速裁办公室和速裁法庭,司法局设立值班律师,均派人值守。公检法与法律援助律师各自独立,相互配合。而检察机关利用速裁办公区的便利条件,可以在分局抓获嫌疑人后的第一时间接触、甄选案件,收案后讯问犯罪嫌疑人,并在法律援助律师在场的情况下与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具结书,之后将案件快速移交法院,并在速裁法庭开庭。2017年2月20日,新的速裁办公区投入试运行。

以2月21日审结宣判的一起盗窃案为例:

2017年2月19日16时

犯罪嫌疑人刘某于2017年2月19日16时被抓获,当日被传唤至公安执法办案中心。公安机关在执法办案中心进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笔录制作,被盗物品价格鉴定等证据收集工作。该案事实清楚,证据明晰,犯罪嫌疑人刘某承认实施了盗窃行为,在征得刘某同意后,公安机关决定启用速裁程度办理,并为他指定了法律援助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同时,海淀区检察院派驻检察官提前介入侦查活动,对该案的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提出了意见,避免重复性审查。

2月20日18时

公安机关完成该案的侦查工作并将该案移送至检察院。

2月21日9时

海淀区检察院检察官对刘某进行了讯问,随后在法律援助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具结书,并制作表格化起诉书。

2月21日10时

海淀区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并移送至法院速裁法庭。

当日10时30分

海淀法院于当日10时30分在速裁法庭开庭审理,独任法官主要审查了被告人刘某获得法律帮助的情况,征求适用速裁程序的意见,适当听取了被告人供述并审查了必要的证据,确认刘某认罪的自愿性。庭审持续15分钟,该案顺利审结并当庭宣判。至此该起盗窃案的全部流程完毕。从被传唤至公安机关到做出判决,总共历时42小时。

48小时全流程流转体现了海淀区刑事速裁程序在“全流程简化”的基础上强化了公安机关对适用速裁程序的选择及检察院主动提前介入侦查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和全程法律帮助机制的建立,各部门职能进一步整合统一,进一步加快了被告人认罪认罚的简单案件的快速流转,大幅度缩短了被告人的审前羁押期限,充分保障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司法资源优化配置。

海淀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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