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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顺义刑事好律师事务所(顺义区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C恩楠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4-17 22:08:22

北京顺义刑事好律师事务所(顺义区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

简介:

刘爱明,北京京德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合伙人,先后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 系和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现为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海商法协会会员、中国当代 法学名家律师团成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 裁员、北京东城区政协委员、 东城区工商联委员东城区调解协会监事长、东城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协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东城区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负责人,曾获“全国人民调解能手” “中国时代新闻人物” “中国时代先锋人物” “北京市优秀律师” 等荣誉称号。

有故事的老律师

每一个有成就的人都有故事,刘爱明也是 如此。

追忆起自己的青少年,已过知命之年的刘 爱明放缓了语速,“人生有些事是不能选择的。” 早年,刘爱明的父亲被错划为右派,致夫妻离异 家庭破裂, 年幼的刘爱明只能跟着外婆生活。 那 几年,一 老 一 小 相依为命,生活虽然艰难却不失 温暖。

然而,天不遂人愿,在 刘 爱 明 读 初 二 那 年 , 外 婆 因 患胃癌去世。 外婆的离去, 成了刘爱明心 底永远无法抹去的痛,每每提到这段往事,热泪 便会夺眶而出。当 时 ,身 在 湖 南 的 刘 父 和 远 在 东 北的刘母,都各自组织了新的家庭,刘爱明成了 一个没人管的孩子。 “那会儿满脑子想的就是一 碗饭、一张床的事。”

那个年代,中央号召“ 知识青年到农村去”, 刘爱明搭上了上山下 的“ 末 班 车”。 1975 年, 刚刚初中毕业的他来到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庙 卷村“插队”。 回忆当初 ,刘爱明略带惭愧地说,与其他知青下乡时怀揣理想抱负不同,他想得 更多的是解决生存困境。

在农村的岁月,刘爱明勤奋好学, 不仅在生 产队当上了会计、广播员, 还光荣地成为了一名 共产党员。这样的生活,让他感觉很踏实,甚至 萌生了扎根农村的想法。又 过 了 一 年 多 ,刘爱 明 接 到了返城通知,带着对农村的不舍和感激以 及一张“先进知青”的 荣誉证书,他回到了北京 城区。

“回来后,心理落差很大。”尽 管 工作热情饱 满,但刘爱明的初中学历在返城知青中毫无优 势可言, 只能干一些挖煤、 锻工等别人挑剩下的 重体力活儿。 可偏偏他的身体底子差,腰脊椎又 受过伤,高强度的工作让他着实吃不消。一 想到 今后要靠体力吃饭,刘爱明就心有不甘。之后, 他又被调到国家建材招待所,扫地、叠被、烧锅 炉……仍然没有摆脱靠体力吃饭的轨迹。下一 步往哪走?当时只有 20 岁出头的他, 站在了人 生的十字路口上。

说来也巧, 正当刘爱明纠结痛苦之际, 1977 年,中 断 了十年的中国高考制度恢复了!好消息 传来,他隐约看到了自己人生的 “出路”。 然 而 , 一 个 初 中 生 想 要 考 大 学 谈 何 容 易 ? 对 于 雄 心 壮 志 的 刘 爱 明 来 说 ,不 仅 要 补 上 高 中 课 堂 的 空 白 , 还 要把原先读俄语的舌头捋直改念英语……最 要命的是,留给他的时间只有短短两个月。

“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打定主意后, 刘爱明马力全开向着梦想前进。英语念 10 遍不 行,就念上百遍、上千遍;睡 6 小时太长, 就改成 只睡 5 小时、 4 小时……在一个接一个 “白天干 活、晚上点灯”的日子里,他用近乎残酷的备考 计划, 激发着自己的潜能。“ 苍 天 不 负 有 心 人”, 在 那 年国家建委的录取名单中,刘爱明金榜题 名。然而,就在他振臂欢呼之时,命运却再一次 跟他开了玩笑—— —因为政审没通过,他被挡在 了大门外。

“失落归失落,前方的路不会因为一声叹息 而变得一马平川,路还是布满坑洼,依然要我自 己去走完。” 不甘命运捉弄的刘爱明,没有因为 这次打击一蹶不振,仍然坚守着最初的梦想。 翌 年,他顺利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圆了自己 的大学梦。 大学毕业后,刘爱明先后干过共青团工作、 大学教师、 报社记者编辑、仲裁员、法官等工作, 终于走出了自己精彩的人生轨迹。1986 年,他 通过了首批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如愿地成为了 一名律师。

在记者与刘爱明的交谈中,他那股不服输 的劲头,总在举手投足间、在话语眉宇间得到不同程度的展现。从年少考学,到走进象牙塔苦 读,再到不同职业角色之间切换,他都能凭借坚 强意志和坚定信念,将这种转换完成得近乎完 美, 把在旁人看来不可能的事情,变成可能。

把委托人当成自己家人

从 1986 年到 2016 年,刘爱明在诉讼领域 摸爬滚打 30 年,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和高超 的庭审驾驭能力。他办过的案件大大小小不下 千余件,大 案 要 案 一 抓 就是一把。如著名相声演员侯耀文遗产继承纠纷案歌手陈琳遗产纠纷 案;北京秀水街个体户集体诉讼案;电视剧《家有儿女》著作权纠纷案;香港商人郑大川 8000 万元信用证诈骗案……不过,让刘爱明印象最 深的是一桩“没有人证的命案”,每逢接受媒体 采访, 他都会提到这个案子。

时间倒退回 1998 年 11 月 2 日晚 8 时许, 北京门头沟潭柘寺脚下的平原村发生命案。案 发后警方认定,村民王建军与邻居王永芳发生 互殴, 王建军手持尖刀猛刺王永芳胸部、腹部数 刀, 导致后者失血性休克死亡。王建军案侦查终 结, 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不过,刘爱明从王建 军那里听到了另一个版本—— —“我与王永芳没 有积怨, 刀是从王永芳手里夺来的,不是互殴。”

凭 借 多 年 办案的经验,刘爱明感觉此案必有蹊跷。为查明真相,在 短短一个多月时间里, 刘爱明先后 15 次走访平原村,搜集村民证言 20 多份,整理调查笔录 31 份,最后他做出一个 大胆的决定—— —为王建军做无罪辩护!

开庭的那一刻, 气氛庄严而凝重。控辩双方 唇枪舌剑, 寸土必争。“ 起 诉 书 中 称王建军与王 永芳素有积怨,进 而 发 生 互 殴 ,这是不符合事实 的……此案的发生,不是王建军去找王永芳麻 烦, 而是王永芳下山对王建军行凶。” 刘爱明话 音落地,顿时引起一片哗然。“ 王 建 军 没 有 伤害 王永芳的故意,他是在自己生命受到威胁的情 况下,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正当 防卫行为, 是法律所保护的行为。”

在刘爱明的据理力争下,法院最终判决被 告人王建军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从轻判处 有期徒刑 14 年。“ 宣判后, 我希望王建军上诉, 但他觉得毕竟伤害了一条性命,良心上过意不 去,所以放弃了上诉。他很感激我救了他的命。” 每每聊起这个案子,刘爱明的眉宇间都会流露 出些许得意。“ 《 东 方时空》《 律师视角》等节目都 报道了这个案件,我的观点和努力得到了广泛 的认同和肯定。”“ 这个案子的特别之处,在于没有人证的情况下,被 告 人 仍 然 获 得了从轻处理。 如果被认定故意伤害致死, 不考虑其他因素,那么王建军就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 刑。”

刘爱明十分信奉北京海淀法院优秀法官宋 鱼水的办案精神, 他要求自己在办案中,赢要赢 得堂堂正正,输要输得明明白白,把每一件案件 都办成精品,给委托人一个圆满的交代。历时一 年多的侯耀文遗产继承纠纷案,从剑拔弩张的 沸沸扬扬, 到握手言和的和平解决,刘爱明和他 的搭档付出了很多努力,最终引导双方通过亲 情和理性解决了这场风波,为名人遗产纠纷案 提供了一个好的典范。

刘爱明一直恪守的职业信条是: “律师要有 一颗为委托人服务的心,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 权益最大化。当 委 托 人无力掌握自己的命运时, 作为律师的我, 义不容辞。”

用智慧点亮法律人生

刘爱明酷爱下象棋, “每当华灯初上,在路 灯下, 我都会看棋着迷。”他 说 ,透 过 方 寸 之 间 能 洞 悉天地,在 博 弈 中 能 感 悟 人 生 。“下棋的规矩 是脱手无悔,落子生根,没作思考或思虑不周, 会导致一步走错全盘皆输。律师办案也是如 此。”

2014 年腊月二十九, 《北京晚报》以《为“黑 象牙”辩护,他费了“牛劲”》为 题 ,报道了一起轰 动京城的跨国走私象牙案—— — “2012 年 8 月 13 日早晨 7 时许,非洲男子马拉携带大量涂抹成 黑色或金色的象牙制品进入中国。被 抓获后, 由 于象牙制品价值 53 万余元,马拉面临的可能是 最高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在优秀公益律师 刘爱明提供的法律援助下,这名非洲裔男子最 终获得了中国法院的从轻处罚。”

说到这个案子,刘爱明像打开了话匣子。 “马拉当时的处境并不乐观。因为根据我国法律 规定,走私珍贵动物制品价值 20 万元以上的, 属于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情节特别 严重的情形,控方据此主张对马拉予以严惩。” 然而, “我与马拉的多次交流后,发现了一些犯 罪行为背后鲜为人知的细节。” 刘爱明分析,这 些 “特殊情节”将成为左右判决的关键。

庭审如期而至。法庭上,刘爱明动之以情、 晓之以理,阐述着他认为应该从轻处罚的情 节—— — “马拉生长在非洲的贫困地区,本人又是 文盲。他以前来过一次中国,看到过只要有证 书, 象牙制品可以买卖和拍卖,但他不知道要办 什么许可手续,对中国是否允许进行象牙交易 处于不确定的认知状态。他虽然知道没报关属 于违法, 但对机场的检查心存侥幸,认为即便被 查获、 不允许交易, 也顶多被没收象牙制品或罚款就可以了,没有认识到可能受到刑事处罚。” “马拉没有前科,主观恶性不深。且涉案的象牙 制品均被查没,没有在社会流通, 客观上社会危 害性较小。”综 上, 刘爱明认为,马拉的行为确实 已构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但考虑到他的祖 国正处在战乱和贫困时期,他本人为了养活一 家子女不得已才铤而走险,恳请合议庭给予相 对较轻的处罚。 法院酌情采纳了刘爱明的辩护意见,以走 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判处被告人马拉有期徒刑 5 年, 并处罚金 10 万元,附加驱逐出境。

刘爱明的 精彩辩护,不仅感动了马拉本人,也得到了使馆 方面的认同和赞扬。 刘爱明告诉记者,近年来他代理了不少刑 事法律援助案件, 其中包括涉密刑事案件、涉外 刑事案件等。虽然是法律援助案件,但他从来不 简化程序,敷衍了事。“特别是在接手外国人犯 罪案件时,往往会见和庭上沟通都较为复杂,不 仅需要翻译,有些案件还有被告人所在国家的 使领馆人员出庭,涉及到国际影响。

接手这类案 件时要格外谨慎,机智灵活地处理,既要维护我 们的国家利益, 也要敢于为被告人辩护,巧妙采 用诉讼技巧。” 不仅在法庭上, 刘爱明的这种睿智,在 没 有 硝 烟 的 普 法 活 动 中 同 样 体 现 得 酣畅淋漓。针对 社区有些百姓听普法课难被吸引的现状,他开 动脑筋,把法律知识和真实案例合编成段子,案 件起因、发展过程、 法庭论辩、涉及法律知识等, 统统用近乎评书的形式讲给居民听。“ 既 然 爱 情 至 高 无上, 就要为它蹈火赴汤,可有时那可笑的 情感,引导人们去触犯法网……自古至今,爱情 的词汇是最美好的,可也有许多时候,爱得走火 入魔,也使一些人或是跳楼自杀,或是杀人越货 ……”这是刘爱明在某社区为百姓讲授法制课 的开场白,当 天 他 为 大家讲解的案例故事是《爱 恨情仇》。

类似的评书段子不胜枚举,专业知识的熏 陶以及记者编辑工作的宝贵经验,让刘爱明拥 有极强的文字功底。除了说评书、讲清口,他还 编写了许多电视短剧、相 声 和 普 法 儿 歌 ,绞 尽 脑 汁 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法律。 都说公益活动是没钱的苦差事,但刘爱明 却不以为然。“ 作为一个好律师,要有一颗扶危 济困、匡扶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爱心和奉献 精神。” 他说,这种价值的体现和成就感,已经 不能用金钱去衡量,“ 这种幸福感是无法比拟 的” 。 《法制文萃报》记者 岳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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