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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评价好的刑事咨询律师收费(广州知名刑事律师)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三只松鼠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4-13 11:29:46

广州市评价好的刑事咨询律师收费(广州知名刑事律师)

陈桂雄律师,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刑事风控部副主任,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刑事犯罪侦查专业,毕业至今积累了10余年刑事案件相关工作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业务。

自执业以来,陈桂雄律师所在的刑事辩护团队已成功办理多起刑事案件的成功案例,罪名包括诈骗罪、假冒注册商标罪、开设赌场罪、职务侵占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介绍卖淫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寻衅滋事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敲诈勒索罪等等,其中多数案件在介入辩护后成功取保候审。部分案件经介入辩护,或改变原来重罪定性为轻罪,或大大降低当事人判处刑期或最终判处缓刑,甚至有部分案件取得成功无罪、不起诉的结果。

2022年整个年度,陈桂雄律师本人共处理案件20余起,其中已结案件多数取得较好效果,以下为广州刑事律师陈桂雄律师2022年部分成功案例:

1. 【二审改判缓刑】郑某涉嫌诈骗罪,一审认定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定性为从犯后判决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介入辩护后从涉案金额切入,最终二审成功认定为涉案金额巨大,并改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 【不起诉】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批捕前10余天介入,6天会见2次,提出人数应该去重的法律意见,最终不予批准逮捕,成功取保候审。后经过移送审查起诉阶段沟通,最终获得情节轻微酌定不起诉的结果。

3. 【部分罪名无罪】罗某作为某A公司职员,被A公司控告在其任职期间涉嫌生产销售假冒A公司商标的商品30余万元,并通过其自身职务便利侵占A公司100余万元。后经过介入辩护,从罗某没有利用职务便利、没有侵害A公司财产、没有决策权及涉案金额认定问题切入,成功无罪辩护,法院最终判决罗某不构成职务侵占罪,只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且指控的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涉案金额也成功降低为20余万。

4. 【批捕后取保并缓刑】张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本案介入时已批准逮捕,鉴定涉案金额1000多万,后经协助家属组织证据,将涉案金额降到10余万,在批准逮捕后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成功取保候审,最终判处缓刑。

5. 【重罪轻判】金某涉嫌开设赌场罪,获利20余万,检察院认罪认罚量刑建议3年10个月,介入辩护后,通过法律适用、涉案金额认定等问题切入辩护,在同案下线人员认罪认罚判处3年有期徒刑缓刑4年的情况下,一审判决金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

6. 【重罪轻判】刘某涉嫌抢劫罪,造成多人死亡后果,且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在被抓获情况下,为刘某争取到自首情节,并通过刘某在本案中地位作用辩护,在不区分主从犯情况下,最终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1年。

7. 【重罪轻判】陶某涉嫌抢劫罪,经介入后提出罪名定性、地位作用问题等观点,后在37天内成功取保候审。取保期间陶某又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批准逮捕,后经过介入总体辩护,最终陶某被以抢劫罪和帮信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年1个月。

8. 【取保后缓刑】赵某涉嫌介绍卖淫罪,介入后37天不予批准逮捕,在检察院阶段认罪认罚取得缓刑量刑建议,后法院采纳量刑建议,判处赵某缓刑。

9. 【取保候审无罪】某涉嫌强奸罪,委托后4天3次会见,从事前事中事后多方面切入论证不存在犯罪事实,最终证据不足不予批准逮捕。

10.【取保候审无罪】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该案为当地督办专案,经介入辩护,从主观明知切入,在30天内取保候审。

11.【取保候审无罪】徐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从网上找了大量相关专业名词和行业资料,两周内会见三次,反复确认案情经过。最后一次会见了解到案件提前降案子送检,当日立马前往检察院提交提前准备好的法律意见,次日又补充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并和检察官反馈意见,从主观明知和共同犯罪故意切入,所幸观点被采纳,最终证据不足不予批准逮捕。

12.【取保候审】周某涉嫌开设赌场案,经介入辩护,从管辖权问题切入,在30天内取保候审。

13.【不予批捕取保候审】彭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介入辩护后,37天内多次会见,最终不予批准逮捕,成功取保候审。

14.【不予批捕取保候审】李某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介入辩护后,37天内多次会见,最终不予批准逮捕,成功取保候审。

15.【不予批捕取保候审】董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介入辩护后,37天内多次会见,最终不予批准逮捕,成功取保候审。

16.【批捕后取保候审】闫某因贩卖、解封Q Q号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批准逮捕,批准逮捕后家属委托。介入辩护后从涉案情节、罪名定性等角度切入,最终在检察院阶段为闫某成功取保候审。

17.【死刑保命】黄某伙同他人以踩点、跟踪、绑架方式抢劫,后黄某用刀造成被害人死亡,检察院以抢劫罪提起公诉并建议死刑立即执行,经介入辩护后,在判决同案人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况下,不区分主从犯情况下,判决当事人黄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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