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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聘请刑事业务律师事务所(枣庄刑事辩护律师)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洁妹儿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4-12 22:35:33

枣庄聘请刑事业务律师事务所(枣庄刑事辩护律师)

因工作需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审务督察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聘用制审务督察辅助人员4名。

二、招聘原则和对象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武警(内卫、机动等)、特种兵、驻港澳部队、国旗队等退役人员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32周岁以下(1990年5月10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居住地在枣庄市市中区的优先录取;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疤痕,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身高不低于175厘米;双眼裸视视力不低于4.9;

(五)高中及以上学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强制戒毒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不良个人信用记录的;主要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公布招聘信息及报名时间

招聘简章在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网站及公众号予以公布。

报名时间:2022年6月 23日至6月30日正常工作日时间。

报名地点: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机关办公楼412房间,电话:0632-3123056。

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并提交下列材料:(1)身份证、户口簿(首页、索引表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专以上学历的要求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本人毕业证书证明;(3)退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部队获过奖励的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

(二)资格审查

本院组织专门人员对报名应聘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统一进入测试环节。

(三)测试内容

测试成绩总分200分。

1.电脑基本操作。要求能够熟练运用常用办公软件及打字,满分50分;

2.笔试。要求具备思政、法律基础理论和相当的文字功底,满分50分;

3.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基本体能评分标准》抽2项进行测试,满分100分;

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次序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四)体检考察

对拟招聘人员统一组织到指定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区法院承担。体检合格的,组织考察。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察确定。

(五)确定人选

根据测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岗前培训

对拟聘用人员将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进入试用期。

五、相关待遇

(一)签订聘用协议

本次招聘为劳务派遣制非在编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限两年,合同到期后,考核合格续签两年,依次执行,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签。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设置最低服务期限两年,如个人在两年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须返还服装费、培训费等计5000元。

(二)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本单位聘用制法官助理标准执行,享有聘用制法官助理岗位绩效工资,同时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公积金。工作期间配发工作制服,提供工作餐(费用自理),不提供住宿。

六、其它

本次考试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组织报名。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考试举办方或命题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否则,我方将保留追究当事人(单位)法律责任的权利。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方式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有关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2022年6月23日

来源:枣庄市中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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