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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找律师嘛,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律师教你应注意这些问题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20 10:11:08

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涉及人身伤害的,受害人应当通过伤残等级鉴定来确定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损伤的严重程度来要求肇事者赔偿人身损失。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律师教你应注意这些问题

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很多当事人对伤残评定的时间往往把握不准,导致部分伤残鉴定结论在诉讼中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或者,当事人依据伤残鉴定结论计算的赔偿数额达不到实际发生的损害数额。因此,选择一个合适的时机进行伤残鉴定尤为重要。

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相关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伤残鉴定为何应申请有关单位委托鉴定?

伤残鉴定结果直接关乎赔偿数额,当事人可以自己联系鉴定机构,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鉴定。当事人自己联系鉴定机构,对方当事人如果提出重新鉴定的请求,不利于快速获得赔偿。而申请有关单位委托鉴定,对异议时限及异议情形有明确规定,有利于缩短索赔时间。

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相关规定,当事人对已作出的评残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安交警部门送达鉴定报告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鉴定,这阶段申请重新鉴定应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的理由,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

根据《民事证据规定》相关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1)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应该携带的材料:

1.身份证件,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2.交通事故认定书;

3.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4.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以及治疗过程中所有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另外,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评定费用可要求对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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