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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打人保证书要找律师拟吗,不打人的保证书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19 23:35:19

来源:环球网

【环球网公益频道记者 文雯】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心理、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心理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即父母对子女或者对自己的亲兄弟姐妹施暴也是家庭暴力。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残疾人也会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家庭暴力会造成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

调查显示,中国约有30%的家庭有暴力行为,“暴力”不仅指身体暴力、侮辱虐待等精神暴力,还包括限制财产使用等经济控制。根据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2.9%的女性和19.9%的男性遭受过家庭暴力,这意味着在中国,五分之一的人遭受过家庭暴力。

环球网公益频道举办的“8月26日全国律师咨询日公益普法活动”,邀请到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吕孝权就此话题进行普法讲解。

吕孝权律师主要承办典型妇女权益法律援助和公益诉讼案件。管理运作公益律师网络,以网络为依托,发起组建“法律服务进社区,法律援助面对面”公益普法宣教志愿律师团队,组织、号召各地志愿律师在各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公益普法宣教活动。并组织有关妇女权益、性别平等和公益法律的各类培训研讨会,参与妇女权益法律援助、研究与倡导工作,积极参与涉及妇女权益和性别平等问题的法律推进。吕律师曾代理辽宁营口嫖宿幼女案的被害幼女法律援助律师,间接帮助推动刑法修正案(九)废除嫖宿幼女罪。代理的河南桐柏20名幼女遭教学点老师强奸、强制猥亵案、被害幼女案的案件被选入2014年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案例之一。同时也是上海财经大学教授钱某某性侵女学生案的被害女学生以及山东烟台高管鲍某某涉嫌性侵未成年养女案的被害未成年女孩等案件的法律援助律师之一。

全国律师咨询日——吕孝权:遭受家庭暴力后如何固定证据并寻求有效救济

吕孝权律师在此次公益普法活动中,就“女性遭受家庭暴力后如何寻求有效救济以及如何固定证据”的问题,从两个层面进行了讲解。

第一个层面是私力救济。遭受家庭暴力以后,如果施暴人还存在可以沟通的可能性的话,那么被害人可以通过私力救济的方式跟施暴人进行一个友好的、有效的沟通,来达到终止暴力的目的。吕律师强调“如果你这么做的话,一定要进行及时留证。要让这个施暴人书写书面的保证书或者承诺书。保证书和承诺书里面的核心内容是:承认了殴打我的事实,以及保证未来不再实施家庭暴力。”吕律师认为,私力救济的前提条件,应该是针对比较轻微的、情节不太严重的家庭暴力行为,施暴人还有一点人性存在并且还能够沟通的情况下进行。私力救济的方法是不建议轻易去采纳的。

第二个层面是公力救济。公力救济包含公安救济;向人民法院寻求救济;向村委会、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妇联寻求救济;向公益法律援助机构寻求救济;向医院求助;向施暴人所在单位寻求帮助等。

吕孝权律师总结道:第一,被害人一定要有证据意识,要有适当的搜集证据的技巧和能力,同时要了解家庭暴力大体有哪些证据类型。

第二,我们一定要从时间和空间方面,通过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从而使自己的救济有效。即无论是向公安机关寻求帮助还是向法院寻求相关的救助,有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胜诉的几率比较高。这才是一个有效的家庭暴力救济的案子。而不是一个失败的案子。

关于遭受家庭暴力以后,我们应当怎样去寻求有效救济,以及我们怎样第一时间去搜集家庭暴力的相关证据。同时,这个证据能够从时间和空间方面形成一个有效的证据链来支持我们的救济。我们要学会有效的救济的手段,从而更好地保护我们自身的权益。【视频】吕孝权:遭受家庭暴力后如何固定证据并寻求有效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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