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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让你找律师,检察人员与律师交往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19 19:33:13

四川在线记者 任鸿

检察官和律师应建立怎样的关系?这个座谈会上大家畅所欲言

座谈会现场。(省检察院供图)

“检察官和律师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体两面,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这条道路上,检察官、律师之间绝不是简单的诉辩关系、对抗关系,而是良性互动、共促发展的共同体。”4月22日,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律协召开检律协作座谈会,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相关负责同志与多名律师代表面对面沟通交流,不回避问题,共同为维护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深化检律协作建言献策。

谈关系

要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

座谈会上,各方多次提及一个词——法律职业共同体。

“检察官与律师虽然职责任务、角色定位不尽相同,但绝对不是简单的诉辩关系、对抗关系,大家都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一员,秉承相同的法治理念、信仰、追求,各尽其责、良性互动,相互促进、相互监督。”多位与会人员表示,检察官和律师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体两面。具体而言,检察官办理每一起案件,都是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律师无论是在庭上发表意见,还是庭下与检察官沟通意见,都可以也应当理解为帮助甚至督促检察官做到客观公正。

事实上,在推动检察官和律师良性互动、共同维护公平正义方面,近年来,我省作了积极探索。比如,省检察院与省司法厅会签《关于值班律师参与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罪认罚案件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律师参与协商见证认罪认罚案件;持续深化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合力化解矛盾纠纷。去年以来,全省三级检察院共开展律师参与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596件,律师在各类检察听证案件中担任听证员的超过90%。

谈互动

进一步深化检律协作

如何加强良性互动,深化检律协作?座谈会上,各方代表建言献策。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是检律协作的基础。据介绍,目前,全省三级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体大厅建设基本完成,实现律师绿色通道全覆盖,实体大厅与网络平台无缝对接,为律师提供一站式服务;通过信息化手段线上核实律师身份,提前刻录电子卷宗光盘,实现律师在案管大厅阅卷“零等待”;探索建立省外异地阅卷机制,去年以来,安排律师异地阅卷1362人次。与此同时,全省检察机关还部署开展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监督活动,查实并以《纠正违法通知书》或《检察建议》纠正107件。

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将进一步畅通律师投诉渠道,制定和落实问责、追责措施,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结果。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也将进一步畅通律师投诉、申诉、控告渠道,充实律师权益保障平台力量。

深化检律协作,律师在参与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检察工作中大有可为。

省检察院上述负责人表示,在刑事检察中,全省检察机关要认真落实值班律师制度,持续推进律师参与协商见证认罪认罚案件,全面开展认罪认罚从宽案件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善于依托律师发现侦查活动监督线索,切实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提高监督工作质效。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中,要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制度,以及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积极邀请律师共同研判机制。在控告申诉检察中,要邀请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理化解工作,参加公开听证,充分听取律师意见建议,促进疑难、复杂、矛盾冲突较大信访案件的有效化解。在未成年人检察中,要推动落实涉罪未成年人法律援助考核机制,探索实现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全覆盖。

此外,在共同促进方面,省司法厅上述负责人表示,将协同建好学习平台,通过推进同堂培训、加强业务交流、共享学习资源等方式,更充分地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的司法理念。多位律师代表也提出,希望建立业务交流常态化机制,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记者了解到,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拟会签《关于建立检律协作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的意见》,该意见包括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加强深度合作、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充分发挥律师作用、规范维权和相关案件线索双向移送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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