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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刑辩律师找哪个好,深圳刑辩律师找哪个好一点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15 10:49:10

今天偶然看到一份公告文件,感觉就像,从17世纪康熙朝穿越到21世纪深圳:


奇文共赏析:深圳这届律师楼,公章学问大


广东深鹏律师事务所成立“平定内乱工作领导小组”公告(2018)8号

鉴于王志勇抢章后,既不听从法定负责人的意见,也不听从大多数合伙人的意见,是一种叛乱行为。为了平定本所的内乱,维护本所和社会的稳定,特成立“平定内乱工作领导小组”,由宋少明主任任组长,卢学希任副组长,梁巧玲、王勇为成员。同时,由王勇、卢学希、梁巧玲组成本所管理委员会,王勇任管委会主任,卢学希、梁巧玲为副主任,负责本所的日常运营。

广东深鹏律师事务所主任:(盖章) 二0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抄送:宝安区司法局

“抢章”“平定”“叛乱”……简单一页纸,扑面而来的气势,张牙舞爪,汹涌澎湃,令人不禁瑟瑟发抖。从文件“(2018)8号”来看,莫非这已经是第八集剧情?公告里发布一方总共4人,但已经组成了两大机构,有一个组长,一个副组长、一个主任、两个副主任。我的一位律师朋友说,这篇公告,让他想起了太平天国运动史:天王昏聩腐败,东王借天父之名要命令诸王还要夺*,北王被压抑侮辱太久,一得勤王号令就血洗东王府,翼王失望出走。我呢,想起这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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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有几点不明:

第一,作为核心事实的“王志勇抢章”交代不明。王志勇是什么职务?怎么抢的?抢的是什么章?是王志勇自己的私章,还是律师事务所的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或是合伙人的章、法定代表人的章?或者,是奖章?抢不同的章,有不同的法律效果。

第二,作为核心事实的“不听从法定负责人的意见”名分不清。法律上,公司结构上,有三个重要词语:法人、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但是,没听说有“法定负责人”这样的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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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法人:简单来说是一个组织或公司,日常往往会成为法定代表人的简称。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可以是一个职位,也可以说是代表法定代表人行使权利的人,不限人数,但是对外行使的权利受法定代表人限制。

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确实只能叫“负责人”,比如保险公司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但也不是“法定负责人”。

第三、“叛乱”对象不明。什么叫做叛乱呢?叛乱往往和武装是结合的,《刑法》中,就有“武装叛乱、暴乱罪”,严厉打击。但是,这个律师是不是持有武器呢?持有什么武器?造成了什么公共伤害?我们不知道。

律师事务所,本身就是一个相对松散的合伙人联合体,难道有千里江山需要继承吗?很难理解这份公告的逻辑,太脱离现实了。下一波剧情是不是出个"九龙夺嫡"领导小组? 深圳是中国人口结构最年轻的城市,平均年龄只有32岁,这份公告,却仿佛有几百年那么久。

公告最末尾的“二0一八年”,在我看来也是不合适,应为“二零一八年”。当然,“二〇一八年”也勉强可以,但“〇”至少要大写。

我又查了一下,发现这个所之前还发出了一份决定书,“深鹏劳字第1号”,开头第一句是:“你实施了下列不为人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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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逻辑上、语法上,“不为人耻”很难和决定书所要表达的意思契合。孟子说,“人不可以无耻。” 我之前只见过“为人所不齿”“人所不齿”,但是,却没有见过“不为人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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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细节里,往往会露出一些真相的尾巴。连对外公告都可以出现错别字,出现批斗式、泼脏水式攻击语言,无公文写作的冷峻与严谨,不管对方是否如文所述“不为人耻”,该律师事务所管理混乱、跳脚骂娘的形象已经树立起来了。这种公文,居然可以用章?居然还抄送司法局?不怕司法局责令停业半年整改吗?今后投标还参加吗?社会形象不怕影响吗?

另外,既然公章被抢,此章何来?所以,发公文存在两种可能:1、新章,但管理上有问题。2、旧章,该被开除人员恶意所为。不管哪种,双方之间都有一场官司要打。不过,根据双方在文中所示的风格来看,他们未必会通过打官司来解决纠纷,选择“抄家伙上去就是干”的方式概率反而更大。毕竟,对法律立场最不坚定的、信心最易动摇的就是这种公告语言风格的群体。

查了一下该所网站,看到该所就在宝安法院对面,有“深圳知名刑事律师,深圳刑事辩护律师首席律师”这样的自我宣传,感觉也很震惊。这个首席律师,大概率是该所所内首席律师,但是对于读者看来,却有深圳刑辩首席律师的观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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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深圳的首席是这样的水平,我不认同,因为我就认识很多真正高水平的深圳律师。

每个机构都要对外发布很多信息,以前没有互联网,一亩三分地里怎么来外人也不知道,但是,如今是信息时代,很容易让一个人暴露自我。很多机构,给自己挖了一个又一个大坑而不自知。

最近的一个典型,是山东省疾控中心,详见呦呦鹿鸣《山东疾控,别跑!》。这篇对外发布的甩锅文章,将山东疾控中心推进了舆论中心地带。目前,山东省已经立案调查该中心主任,严肃处分一批干部。

最近的另一个典型,是自如公司,详见呦呦鹿鸣《自如让我献隐私》。这份自如公司10月24日最新推出的隐私政策文件,用词的狠劲,也是我闻所未闻的。

怎样把公告写好呢?我总结是这样一句:好好说话,说人话、说真话、说话算话。见呦呦鹿鸣《说人话、说真话、说话算话》。当然,一些已经丧心病狂毫无顾忌的人皮兽类,是不需要考虑怎么写好公告写好文章的,他只需要说一句“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就足够了;而一些口蜜腹剑的君子剑、笑面虎,往往也能写出一副粗看文字还不错的公告来,比如,岳不群给各大名门正派的公开信一向就写得很溜,这时,就需要去求证事实真相才能揭开他的人皮面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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