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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犯为什么也找律师,日本监狱关押多少人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15 00:13:08

近日,日本一死刑犯以侵害隐私为由,将东京监狱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900万日元(约95万人民币)。

该囚犯称,14年来一直被关押在装有24小时监控的单人牢房里。换衣如厕都被监视,向监狱提出这个问题后,他被转移到没有监控的房间。

该囚犯2007年因杀人被判死刑,2013年终审确认死刑,一直没有实施。据悉,日本刑法规定“死刑必须在判决半年后执行”,实际情况是这项规定几乎从来没有被落实过。日本从死刑确定到最终执行一般需要很长的时间,平均是8年左右。

死囚起诉政府,这事在日本不是第一次发生。

2011年11月4日,有两名死刑犯在日本西部城市大阪的一家地方法院提起讼诉,称在执行死刑前几小时才通知死刑犯的方式“不人道”,并要求赔偿2200万日元(约124万人民币)。

死刑犯之所以状告日本政府,可能和日本刑法法规的“再审制度"有关。相关法规规定,及时被判处死刑,罪犯也可以依法不断申诉。这也导致了一些罪犯不希望被执行死刑,就不断找各种理由提出申诉或者赦免的请求,一次拖延时间。结果就有很多被判死刑的罪犯没有被执行死刑而是老死在狱中。

死刑犯的小自由

其实,日本的死刑犯不是在监狱里,而是在有执行设施的拘留所里。日本全国一共有7个这样的拘留所:● 札幌拘留所 ● 宮城拘留所 ● 東京拘留所 ● 名古屋拘留所 ● 大阪拘留所 ● 広島拘留所 ● 福岡拘置所

日本死囚起诉监狱侵犯隐私,索赔1900万 死刑犯有哪些权利?


日本的死刑犯都有单独的牢房。房间大概有5.7平方左右,虽小却整洁,厕所和洗漱台齐全。相对来说死刑犯的房间比普通犯人的舒适很多,其自由度也比普通犯人大。服装发型都可以自由选择。不过房间有刑务官全日24小时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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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犯不用进行监狱劳动,如果个人愿意也可以申请参加轻微劳动挣些小钱。除了必须遵守起床、熄灯、一日三餐和洗澡等固定的时间表之外,还有2-3次放风的机会,可以在特定的运动场所运动,上空都用细密的铁丝网封住,防止犯人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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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犯就在这样的场所放风


死刑犯还可以会亲朋、律师和教诲师。每月可以看几次电视和听广播。还可以在自由时间里写字,画画。

永山则夫就是在狱中识字读书,并以自身童年、少年队经历为题材撰文写书,引起轰动,成为一名多产的监狱作家。

1968年,年仅19岁的永山则夫出于金钱和反社会的目的,从驻日美军基地盗窃手枪并在大街上射杀四人,被捕入狱。少年连续杀人,这在当时是爆炸性的新闻。但是当时日本法律上还没有可给青少年判死刑的案例,因此永山的案件开始拖延,经过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最后巡回至最高法院。一直到1990年,41岁的永山才被判了死刑,7年后执行。后来,日本法学界将这种按照犯罪的性质、动机、手法和造成的社会影响,最后再进行死刑判决的方式,称之为"永山准则",并一直沿用至今。

在日本,执行死刑要得到法务大臣的批准,但是他们出于宗教信仰和政治因素考虑,大多不愿充当”刽子手“,于是便拖延签署执行令,直到下一位法务大臣上任。

从死刑判决到至今仍未执行的案子非常多。截止目前,等待时间最长的是尾田信夫。他从1970年被判处死刑,至今已经46年时间,目前还被关押在福冈拘留所。

对死刑犯来说,每天睁开眼睛就等待着执行通知,直到中午才确信自己又苟活了一日。,“未执行”拖延的时间越久,造成的精神折磨也越久。难怪会有死囚控诉这种方式“不人道”。

日本采用的死刑方式是绞刑。通常是在工作日执行。

行刑前才通知犯人,被确认执行死刑后需要填写“申立书”,可以在上面交代遗言,填写家庭联系人及地址,骨灰的处理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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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犯临死前填写的申立书


然后被带到忏悔室,由神职人员帮犯人忏悔并祈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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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中是东京拘留所忏悔室


最后被带上手铐和眼罩送入处决室。犯人站在踏板上,绞绳的长度根据犯人的身高决定。死刑犯的脖子被套上绳索后,三名刑务官同时按下按钮,踏板打开,死刑犯落下时,他的颈椎立即断裂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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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犯的家人和律师也不会提前知道执行时间。执行后会通知家属领走死刑犯的物品和骨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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