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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找律师合作,设立律师事务所的流程和全部申请材料一样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14 18:27:11

律师事务所可以在所在的市、县以外的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律师事务所设立的分支机构称为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分所的律师事务所对分所的业务活动和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成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2.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

3.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4.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

5.如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以上1至4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有三名以上合伙人,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

个人律所设立的材料:

1.名称核准通知书

2.设立申请书

3.律所章程

4.个人简历和执业经历

5.身份证明

6.律师资格证明和学历证明

7.执业情况证明

8.住所证明

9.资产证明

10.原单位的财务、案卷等结清证明

11.财务人员聘用证明

12.个人承诺书

律师事务所可以由律师合伙设立、律师个人设立或者由国家出资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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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律师资格考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试成绩无效,并在两年内不得参加考试:

1.提供虚假、伪造证明材料或以其他欺骗手段骗取报名资格的

2.由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

3.有作弊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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