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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事故保险,意外事故保险公司应该承担赔偿多少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11 11:19:05

记者 刘桂斌

11月1日上午,济南市灾害卫生综合保险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槐荫区吴家堡康城新苑举行。活动现场为市民介绍了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的详细情况,让广大市民了解这份每个人都有的保险。

政府出资!每个济南人都有的这份保险,您知道吗?

济南市灾害民生综合保险是政府出资,为全市人民群众购买的一种普惠性福利保险,专项用于人民群众因自然灾害及特定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和居住用房屋损失的救助补偿。

2019年山东省统一推行灾害民生综合保险以来,济南市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结合济南市实际,将洪涝等12种自然灾害和溺水等5种特定意外事故纳入保险保障范围,2019年以来已有效理赔3000余万元,极大降低了人民群众因灾导致的经济损失。

政府出资!每个济南人都有的这份保险,您知道吗?

济南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一级调研员吴爱军在致辞中表示:“将通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市人民对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的知晓率,使群众对保障对象、保险标的、保障范围、保障额度、报案要求、理赔流程等内容更加清晰,提升全社会防灾减灾救灾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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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灾害卫生综合保险详情

保险期间内因下列原因导致人员伤亡、房屋和基本生活用品损失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赔偿救助金。

责任范围

自然灾害:洪涝、干旱、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灾、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风暴潮、海啸、森林草原火灾。

特定意外事故:溺水、居家煤气中毒、爆炸、火灾、触电,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责任人无力赔偿的。

赔偿限额

人身伤亡每人每次事故最高15万元,其中医疗费赔偿限额不超过10万元。

房屋损失每次事故最高5万元/户,每次事故每户免赔额200元。

抢险救灾、应急救援人员伤亡救助(每次事故25万元/人,其中医疗费赔偿限额不超过15万元)。

济南市灾害信息员伤亡救助(每次事故25万元/人,其中医疗费赔偿限额不超过15万元)。

因灾饮水救助(每次事故最高60元/人/月),由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根据灾情情况发起。

居民基本生活用品(衣被、口粮和厨具)救助(每次事故最高600元/户)。

理赔流程

拨打95585报案配合理赔查勘——提供事故有关资料——等待保险公司确认损失及理算——领取赔款

索赔材料

涉及房屋损失:索赔申请书(由应急管理部门、村(居)民委员会、镇(街、区)政府办公室或镇(街、区)政府盖章);当事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当事人银行卡;当事人的房产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明;其他需证明事故的相关材料(如村委证明、消防证明等);

涉及人身伤亡损失:索赔申请书(由应急管理部门、村(居)民委员会、镇(街、区)政府办公室或镇(街、区)政府盖章);当事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涉及死亡的,应当提供公安机关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书、户口注销单。

涉及残疾的,应当提供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伤残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程度证明。

涉及医疗费用救助赔偿的,应当提供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用药清单等医疗原始单据。(如果医保报销的,提供医保结算单及医疗费用发票复印件)。

赔偿权利人与当事人的关系证明(如公证书、户口本、派出所证明等)。

其他需证明事故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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