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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入户东莞基本条件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11 01:48:08

东莞入户条件

法律分析:

居住证累计满五年,同时社保累计满五年,就能申请入户东莞,不限年龄、不限学历、不限有没有房产、不限是否超生!父亲或者母亲中只要有一方达到这个要求,就能申请入户,然后把孩子的户口一起迁过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东莞入户条件最新政策

1、稳定就业入户:5年社保+5年居住证+有房产入户房产(没房产入户集体户);

2、学历入户:本科或以上+社保,专科学历+社保;

3、技能人才入户:高级资格证+1个月社保,中间资格证+6个月社保;

4、职称入户:中级或以上职称+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社保;

5、投靠入户:直系亲属可以相互投靠入户;

入户也是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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