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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五种价格欺诈行为有哪些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09 07:22:11

一美发店为吸引顾客,打出每日前五人

“洗剪吹”打折的广告,

然而实际上顾客人人都是“第六名”,其行为已构成价格欺诈。

不久前,包河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其在一家名为“玛丽莲造型”的美发店门口看到广告牌标有洗发洗剪吹19.9元,遂进店进行体验,结果结束后被告知要收30元,商家对此辩解称只有当日进店前五名才享受该优惠。

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询问。经查,该店制作了内容为“洗剪吹19.9元,烫染护五折,限每天进店前五名”的海报,于今年6月26日贴在门店入口左侧。店内价目表标注“精致洗剪吹30元,会员价20元”。

海报宣传之日至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前一日共计15日,通过调取这15日的美发流水单,结果每日进店前五名的洗剪吹顾客消费记录均为30元或者20元,并未以19.9元的价格成交过。该店负责人对于流水单交易记录与海报标注价格标准不一致的情况也予以承认,表示此广告只是为了吸引顾客。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发现,货架上一袋褪色膏、一袋染发膏已超过使用期限,而两袋产品均已拆封。同时,该店负责人表示,因时间久远,已记不清两款产品具体购进时间、数量及供货单位,且购进票据已丢失。

最终,包河区市场监管部门认为,该店海报标注“洗剪吹19.9元,烫染护五折,限每天进店前五名”的内容与实际收费情况不符,并以此为吸引顾客手段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价格欺诈的违法行为;其使用过期漂发制品为顾客美发的行为,构成使用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的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市场监管部门对该店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97.5元,罚款892.5元;没收过期化妆品,罚款5000元的处罚。

转自:包河区市场监管局

来源: 合肥市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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