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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丹阳通报5起非法行医案件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05 19:15:09

扬子晚报网10月30日讯(记者 万凌云)当前,国内疫情点多、面广、频发,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违规接诊、非法行医等行为极易造成疫情的隐瞒、扩散和蔓延,成为助推疫情传播的“黑手”。

10月30日,记者从丹阳市卫生监督所了解到,为有效堵住疫情防控漏洞,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切实保障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该所通过多渠道受理举报投诉、多轮次“黑诊所”回头看、多时段主动巡查发现等形式严打非法行医。

据悉,今年以来,丹阳已开展打非巡查408户次,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65份,没收药品器械100余箱,实施行政处罚25起,罚没金额达50余万元。

以下是5起典型案例的通报。

01、出租屋内违法接诊“新冠十大症状”患者: 2022年3月,卫生监督所接服务对象来电反映:丹阳开发区某村夫妻两人在出租屋内给人挂水。经卫生监督员现场核查发现:当事人为李某某,在其出租屋内查见若干抗菌药物和注射、输液用医疗器械,李某某表示其未取得医师执业资质,主要看感冒、咳嗽等常见病。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违规接诊新冠十大症状患者,给疫情防控带来了潜在风险。卫生监督员出具了责令其立即停止执业活动的卫生监督意见书,没收药品和医疗器械并处罚款人民币二万元。

02、监督协管员巡查上报一非法行医:2022年3月,丹北镇后巷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孙某某在丹北镇后巷某民宅内非法行医。接线索后卫生监督员立即赴现场调查发现:该民宅系孙某某租住,屋内查见若干药品和医疗器械,另查见已使用过的输液器皮条、注射液空瓶等医疗废物,现场有一名就诊者高某在场。孙某某承认其未取得任何医师执业资质,最终执法人员对该非法行医点进行取缔,对孙某某非医师行医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没收药品和医疗器械,罚款人民币二万元。

03、卫生监督员分时段主动巡查发现:2022年3月,卫生监督员在延陵镇打非巡查途中,发现村小路边一块木牌上写有“祖传外科”字样,并标有箭头。卫生监督员顺箭头方向寻找,发现一居民屋外墙上挂有“祖传中医外科端某某医疗所”招牌,屋内查见若干药品和医疗器械。端某某未能出示该场所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也未能出示其本人的《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执法人员对端某某非法行医行为进行取缔,没收药品和医疗器械,罚款人民币二万元。

04、丹阳访仙镇某村一私人诊所非法行医:2022年4月,该所接“12345政务热线”转办:某先生反映访仙镇某村有个私人诊所,疫情期间仍在给患者挂水。接报后该所卫生监督员立即赴现场调查核实,最终认定邱某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在丹阳市访仙镇其住所处擅自开展执业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规定,责令其停止非法执业活动,没收药品和医疗器械,罚款人民币二万元。

05、贺某先后三次非法行医被移送公安机关:2022年10月,卫生监督员在对丹阳导墅镇贺某某住所进行“回头看”时发现:该场所外挂有招牌“太和堂”,屋内有患者在场,“诊疗桌”上摆放有号脉枕和中药饮片处方笺,墙上挂有听诊器,书架上查见针灸针,里屋内查见一张诊疗床。因贺某某曾于2017年3月和2022年5月先后两次因非法行医被行政处罚,其非法行医行为已涉嫌构成非法行医罪,目前此案已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丹阳市卫生监督所警示:非法行医者未取得合法资质,疗效无法保证,经常会出现误诊、漏诊,给就诊者生命健康造成巨大的威胁。该所提醒广大丹阳市民:远离非法行医,关爱生命健康,共筑疫情防线。丹阳市卫生监督所举报电话:(0511)86578376。

校对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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