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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案例,医疗保险欺诈骗保案例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05 14:03:05

最高检日前发布依法追诉诈骗犯罪典型案例显示,诈骗犯罪仍属常见高发犯罪

医院合伙骗医保 多人盯上失业保险金

本报记者 卢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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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依法追诉诈骗犯罪典型案例指出,电信诈骗已成为诈骗犯罪的主要形式,也是依法打击的重点。涉及内容上至国家宏观政策,下至老百姓衣食住行。在办理的诈骗案件中,有近7成为共同犯罪,犯罪组织形式由“简单结伙”向“公司化”转变。

医院院长暗示医生要虚开处方、虚增住院天数,打医保基金主意;多人伪造公司开具的解除劳动合同、工人身份信息骗取失业保险金;自称“皇室后裔”,发展骨干代理人,实施“皇家资产”解冻骗局,骗取被害人上千万元……

10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依法追诉诈骗犯罪典型案例。“当前诈骗犯罪形势比较严峻,特别是利用网络实施的诈骗刑事案件愈演愈烈,诈骗手段不断翻新,涉及领域愈加广泛,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危害社会和谐稳定,已经成为较为突出的社会问题。”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说。

医院多人骗取医保基金176万余元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最高检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就涉及一起医院多人合伙骗保案。

2015年1月至2016年7月,被告人杨某某担任四川省德阳市什邡某医院院长,被告人黎某担任医院财务总监,被告人郝某某担任医院出纳、医生。

被告人杨某某在召开全院大会时,向全院医务人员暗示通过医生虚开处方、虚增住院天数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险基金。随后,该医院医生以虚开处方、虚增住院天数等方式,由护士录入检查及治疗项目,再由药房录入虚开药品数量骗取医疗保险基金。

被告人黎某负责具体骗取医疗保险基金账务整理、报账等事务,被告人郝某某配合支出、使用被骗医疗保险基金。骗取的资金用于支出该医院的招待费、差旅费、员工工资等。

经司法会计鉴定,该医院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期间通过上述方式骗取医疗保险基金共计176万余元。至2017年10月12日,该医院已全额退回上述医疗保险基金。

2017年12月19日,什邡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杨某某、黎某、郝某某有期徒刑1年8个月至2年不等,缓期执行。

什邡市人民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定罪错误、量刑畸轻,提出抗诉。2018年12月7日,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采纳了检察机关抗诉意见,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被告人黎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被告人郝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

多人组织众多工人骗取失业保险金

在另一起案例中,多名被告人“分工协作”,打起失业保险金的主意。该案是江苏省常州市首例骗取失业保险金案件,犯罪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冒领保险金的工人众多。

2017年11月至2018年7月期间,被告人昝某纠集被告人凡某雨、林某永等人,由被告人昝某私刻某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印章,并伪造上述公司开具的解除劳动合同、工人身份信息等,由被告人凡某雨等人寻找并介绍不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工人。

昝某再通过填写伪造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手段,由常州某科技公司财务部社保组员工储某燕帮助其查询、提供实施诈骗所需员工的入职信息,并操作员工退保,先后从常州市武进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骗得失业保险金总计48万余元。

2019年12月至2020年4月,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先后以昝某、凡某雨等被告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至8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相应罚金。

失业保险金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失业劳动者享有的基本生活保障,也是确保民生民利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制度。恶意骗取国家失业保险金,损坏了失业者的切身利益。办案中,检察机关发现社保部门存在程序简单、审核不严,相关公司用工管理不规范、失业保险金宣传不到位、企业沟通不到位等问题,于是运用检察建议,促使相关部门和企业严肃整顿,及时堵塞社会管理漏洞。

检察机关对恶意诈骗失业救济金的储某燕等7名被告人坚决予以追诉,对另外40余名因法治意识淡薄、主观恶性较小、骗取金额较少、且主动退出冒领金额的工人,依法建议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或作撤案处理。

电信诈骗成为诈骗犯罪主要形式

谈及当前诈骗犯罪呈现的特点,苗生明表示,目前诈骗犯罪名目繁多,多样化特征明显。涉及内容上至国家宏观政策,下至老百姓衣食住行。此外,在办理的诈骗案件中,有近7成为共同犯罪,犯罪组织形式由“简单结伙”向“公司化”转变。

典型案例显示,自2000年开始,被告人李某自称是皇家资产的“继承人”“皇室后裔”,谎称皇家资产存于海外,以巨额回报为诱饵,利用伪造的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照片等取得被害人信任,采取诱使被害人投入基金助其寻找相关物资和手续,以便解冻皇家资产的方式诈骗钱财。

李某还培养王某文、王某、黄某先、张某荣等人为骨干代理人。10名被告人分工合作,相互配合,骗取被害人钱财共计1086.07万余元。

2021年3月25日,云南省弥勒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等10人有期徒刑1年至15年不等,并分别判处罚金。

“从受案情况看,诈骗犯罪仍属常见高发犯罪,且上升幅度较大。”苗生明指出,从犯罪手段看,利用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占比较高。今年前三季度,全国起诉利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43276人,占起诉诈骗人数的52.71%。

“不少电信网络诈骗分子还利用疫情时期防疫用品紧缺等实施诈骗。”苗生明介绍,“如利用网络实施的‘虚假售卖口罩等防疫物资诈骗’‘爱心捐款诈骗’等,电信诈骗已成为诈骗犯罪的主要形式,也是依法打击的重点。”

来源: 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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