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对各主体的民商事活动产生了极其深刻的影响,具有“里程碑”意义。
其中,在担保物权领域,《民法典》做出了许多重大调整,对市场交易主体具有重大指导作用。
01
担保合同的范围有所扩大
《民法典》第388条顺应了经济发展的新趋势和新需求,首次在法律层面认可了有担保功能的非典型担保合同的效力。担保合同的范围包括“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不再仅限于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典型担保合同,将融资租赁合同、保理合同、所有权保留等非典型性担保合同纳入进来,统一适用担保合同规则。
02
先租后抵,增加了转移占有才能对抗抵押权
《物权法》190条规定在“先租后抵”的情况下,抵押不破租赁,但没有对租赁事实如何认定做出清晰的规定,导致实践中存在大量的抵押人与第三人串通恶意倒签租赁合同,以对抗抵押权人的情况,严重损害了抵押权人的利益。《民法典》第405条在认定抵押权和租赁关系的先后顺序时增加了严格限制条件,即抵押财产“已经转移占有”。另外,《民法典》将“订立抵押合同前”修改为“抵押权设立前”。这是因为本条适用于动产和不动产,动产和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与抵押合同的订立并非完全同步,修改以后更加准确。
03
抵押财产转让无需经抵押权人同意
《民法典》第406条规定抵押期间转让抵押财产,不再需要抵押权人同意,除非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债权人可以根据交易的实际情况,在合同中增加禁止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条款,从而降低维权成本和潜在风险。或增加有针对性的违约金条款。
04
确立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的清偿顺位
《民法典》第415条规定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以权力公示的时间先后(抵押权以“登记时间”为准,质押权以“质押财产交付”为准)决定清偿顺序。
05
明确“将来的应收账款”可作为权利出质
第440条:在会计实务操作领域,应收账款指实际发生的债权,不包括将来发生的债权。《民法典》编撰过程中,有的意见提出,既然企业等主体可以将“将有的生产设备等动产”抵押,也应允许以“将有的债权”质押,《民法典》采纳了这一意见。
来源:第四检察部、清流县检察院
担保物权包括,担保物权在民法典中
导语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对各主体的民商事活动产生了极其深刻的影响,具有“里程碑”... 时间:2022-11-05广饶县人民法院,广饶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查询
广饶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2022年第1期)在本院执行申请人广饶宜信农作物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与被执行人赵海元、赵国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 时间:2022-11-05遗产税税率,1500万遗产给儿子40万
美国政治家本杰明·富兰克林曾说过:“世界上只有两件事情不可避免:一是死亡,二是税收。”虽然税收不可避免,但我们可以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以合法的手段和方... 时间:2022-11-05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属于
来源:劳动法行天下本文汇总的25类假期如下:1. 休息日 2. 法定节假日 3. 部分节假日 4. 事假 5. 病假6. 婚假 7. 产假 8. 产前假 9. 护理假 10. 孕期产前检查假1... 时间:2022-11-05扰乱社会治安,男子核酸检测插队被阻止后打人
日前,单某某涉嫌袭警罪一案在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依法宣判。审理经过经查,2022年1月10日10时许,在天津市静海区第九小学正门东侧疫情核酸检测点... 时间:2022-11-05